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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May 2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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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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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终止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 件事项经过讨论,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 及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终止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 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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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2017 年度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建军 李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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