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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Sep 1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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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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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投资落户合同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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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6-065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落户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于2016 年9 月13 日签署《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装印刷工业4.0 智慧型工厂(长沙)项目落户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同书》及《美盈森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包装印刷工业4.0 智慧型工厂(长沙)项目落户国家级宁乡经济技 术开发区补充协议书》(以下合称“本协议”、“本合同”)。

本协议尚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正式生效。本协议及本次投资相关情 况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公司拟总投资5 亿元人民币在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包装印刷工业4.0 智慧型工厂(长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规划用地200 亩,达产后预计 年产值10 亿元,年税收贡献约3000 万元。

2、项目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1)轻型环保包装产品(瓦楞纸箱、彩箱、 缓冲材料等)、精品包装印刷产品(彩盒、精品盒等)、电子标签产品及智能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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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具体以项目公司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项目用地规划及土地使用权出让

1、拟出让的项目用地规划位置在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石长铁路退让线以 北,发展北路以西,永佳路以南,占地面积(包含道路分摊面积)共计133,329.25 平方米,合200 亩,其中围墙内净用地面积约117,587 平方米,合约176.38 亩。 具体发证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最终按实审定的红线图为准。

2、项目用地规划为国有建设用地,类别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依法定程 序取得。

3、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 万元(大写:贰仟万元)至甲方指定账户上;甲方送达《进场通知书》后十个工 作日内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200 万元(大写:壹仟贰佰万元)至甲方指 定账户上;在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十个工作 日内,甲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若分批挂牌的,则按 照挂牌面积比例退还相应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含息)。

4、甲方负责在合同签订后的两个月内依法启动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招拍挂” 出让程序,由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按照国土及相关部门要求组织资金完成摘牌、 办证手续。

(三)投资主体及项目公司

乙方承诺以绝对控股方式(不低于70%股权)在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成立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具体落实本合同关于项目投资、建设、运营 等事宜。项目公司认缴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 亿元,于2016 年10 月31 日前 完成登记工作。

(四)项目建设、投产

1、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后配合乙方启动项目前期工作, 乙方在依法完成项目建设全部前期程序,具备国家基本建设法规所要求的行政许 可条件后,甲方即向乙方送达《进场通知书》,乙方在甲方送达《进场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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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1 个月内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启动项目建设。乙方办理项目前期工作的 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 个月,若因当地政府审批时效、审批程序及其他政府许可 变更的原因拖延行政许可时间,致使前期工作程序无法在6 个月内办结,由甲方 承担责任。

项目建设期为18 个月,乙方承诺在甲方送达《进场通知书》后18 个月内将 项目全部建成并实现正式投产,如乙方项目的正式投产时间由于特殊原因需延迟 的,由乙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予以确认。

(五)违约处置

1、乙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 同,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因特殊情况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2、如乙方未能依法取得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由双方协商解除。

3、乙方项目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必须向甲方补足项目用地临界的基 础设施投入成本6000 万元:

(1)项目土地、基建、设备总投资强度低于150 万元/亩的(以有效财务票 据、经济凭证审计结果为准);

(2)项目建筑容积率低于1.2。

(六)关于合同生效的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且加盖双方有效公章并经乙方 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事项后生效。

三、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该项目计划由公司拟设立的子公司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沙美盈森”,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实施。

长沙美盈森具体情况如下:

1、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 2、拟定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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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技术研发、生 产及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和 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产品的物流服务、仓储、配送;进出口贸易、集装箱物流 服务;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注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等内容

1、本次投资的目的和意义:

经过前期考察和分析,公司认为长沙及周边所在的中南区域存在广阔的环保 包装市场空间,且制造产业内迁和转移有利于长沙区域包装需求的释放,因此公 司拟在长沙投资新建定位中高端的包装印刷工业4.0 智慧型工厂(长沙)项目以 分享中南地区持续发展带来的旺盛包装需求。

本次于长沙区域进行投资是公司向国内经济活跃区域进行战略布局的重要 一步。项目投产后将有利于分享长沙区域及周边中高端包装市场需求,亦将进一 步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提升公司综合竞争优势,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从而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2、本次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协议尚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事 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项目的顺利实施仍然需要与当地国有土 地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以取得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因此项目的实施依然 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具体的建设需要在有关政府部门交付土地后开始,具体交付土地的 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项目具体的投产时间亦存在不确定性。

(3)销售与市场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一定的新增产能,前述产能扩张可能带来市场开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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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尽管公司已对投资区域目标客户、市场前景、竞争格局等进行了一定的了解, 并认为项目产品与服务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依然存在销售及市场开发不达预 期的风险。公司将充分把握市场机遇,积极实施项目相关营销策略,为项目建成 后产品的顺利销售提供保障,以实现新增项目产能的消化。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投资期限较长,且产能释放后,按照公司其他投资项目经验,产能利 用率将逐步提升,因此项目效益将逐步产生,并且项目的效益是否能完全按照计 划产生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届时予以关注。

六、 备查文件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装印刷工业4.0 智慧型工厂(长沙)项目落户国 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同书》及《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装印刷工业 4.0 智慧型工厂(长沙)项目落户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补充协议书》。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9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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