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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9

Dec 2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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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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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09-007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苏州子公司投资新建项目暨对外投资协议生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于2009年12月11日与江苏省吴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的《投资协议书》 相关内容(协议相关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编号为 2009-003号的“关于签订对外投资协议的公告”)。

(2)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 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苏州子公司投资新建项目暨对外投资协议生 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核通过。

(3)本次投资新建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苏州子公司及新建项目情况介绍

(1)苏州子公司全称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名称 为准)仍在工商登记过程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50万元投资设立该全资子公司。

(2)拟定经营范围: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 械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开发与服务;供应链服务;纸制品、木制 品的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 准)。

(3)拟定注册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

(4)项目总投资约40,000万元。

(5)达产计划:首期建设期预计为1年,第二年即投产,投产当年生产负荷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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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出资方式

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中的25,000万元增资苏州子公司用于投资 新建现代化环保包装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投资所需不足资金由公司自筹方式解决。

四、 增资苏州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苏州子公司的目的:

增资苏州子公司投资新建项目是公司通过对华东市场的充分考察,基于吴江经济开 发区所具有的包括交通便利、落户投资企业众多并有80%的外资企业从事IT行业及相关 产业的生产,更为有利的是公司一些长期合作客户已在吴江周边投资建厂,诸多有利条 件为公司实现从珠三角向长三角区域拓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项目风险:

(1)土地使用权是否能够获得的风险:

本次增资苏州子公司的目的是用来新建现代化环保包装生产基地。项目选址为吴江 经济开发区内同津大道南巷路以南,蟠龙路以北的约104400平方米工业用地,但由于还 没有经过招拍挂程序并获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因此存在不能获得该地块的风 险,如此则该项目将无法顺利实施。

(2)销售与市场风险:

本项目产品为纸制环保包装产品,近年来国内外一些大型的公司都看好该行业和我 国市场,都投入大量的人力、资金等,随着技术和市场的发展,本项目很可能会面临更 多更强的竞争对手,因此,本项目经营决策中的任何重大失误将会影响本项目的行业竞 争,进而影响本项目产品的市场销售。

(3)经营管理风险:

本项目为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了适应市场的变化,必须不断提高其技术和质量水平, 巩固和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否则将不利于本项目技术的发展和难以确保项目的竞争优 势,加大公司经营风险。

3、增资苏州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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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苏州子公司投资新建项目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拓展华东业务市场,从而实现公司由华南向华东、华中拓展的战略规划。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增资苏州子公司投资新建主业相关项目,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增资苏州子公司的行为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中的25,000万元增资苏州子 公司用于投资新建现代化环保包装生产基地项目。”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认为:“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25,000万元增资苏州 子公司用于投资新建现代化环保包装生产基地。”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美 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核查意见》,核 查意见认为:“经核查,美盈森本次将实际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的25,000万元增资苏州 美盈森用于投资新建项目,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超额 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美盈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本保荐机构同意美盈森实施该事项。”

八、 备查文件

1、《投资协议书》;

  •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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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4、《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苏州子公司投资新建项目暨投资协议书生

  • 效>的独立意见》;

  • 5、国信证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核查意见》。

6、《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代化环保包装生产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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