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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Nov 2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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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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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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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6-092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 年11 月12 日送达。本次会议于2016 年11 月22 日16:00 起,在深南大道竹子林东方银 座酒店2 楼雅典厅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 人,现场出席的董事5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张珍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选举张珍义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
二、以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张珍义先生、黄琳女士、冯达昌先生、袁宏贵先生为本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张珍义先生继续担任总经理;黄琳女士继续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 会秘书;冯达昌先生继续担任副总经理;袁宏贵先生继续担任财务总监。本届高级管理人 员聘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简历附后)
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载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以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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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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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
以及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不同分工,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如下:
总经理张珍义:52 万元[含董事津贴]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琳:50 万元[含董事津贴]
副总经理冯达昌:38 万元
财务总监袁宏贵:38 万元
以上为基本年薪(含税),实行按月发放。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载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以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刘会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三年,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简历附后)
五、以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 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唐江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聘期三年,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简历附后)
六、以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作如下修改:
| 条款 | 原文 | 修改为 |
|---|---|---|
| 第三条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 名董事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 名董事组成 |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16 年11 月修订)详见公司刊载的巨潮资讯网
(www. 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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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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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以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第四届董事会 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审计委员会由刘征兵、张建军(独立董事)、李伟东(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 中张建军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黄琳、张建军(独立董事)、李伟东(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 李伟东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黄琳、张建军(独立董事)、李伟东(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 其中李伟东任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由张珍义、张建军(独立董事)、李伟东(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 中张珍义任主任委员。
八、以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信息披露委员 会并制定<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建立信息披露跨部门协调机制,持续提升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并 制定《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具体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的工作。
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公司刊载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1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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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简历:
张珍义先生:
1958 年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自2000 年加入公司,在公司工作十余年,积累了 丰富的工作经验,曾任职公司销售业务总监和关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并 兼任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市 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张珍义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有关人民法院 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黄琳女士:
1969 年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深圳怡宝食品公司,2001 年加入公司,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并兼任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市美 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金之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董事、广州信联智通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黄琳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40,000 股,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有关人民法 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黄琳女士通讯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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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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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55-29751877
传 真:0755-28234302
冯达昌先生:
1962 年生,中国香港籍,工商管理硕士。曾任美福瓦通纸品(深圳)有限公司营销总 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美盈森(香港)国 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常富润企业(香港)董事长、常富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和总经理。
冯达昌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有关人民法院认定 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袁宏贵先生:
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专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深 圳市鼎益投资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曾任 审计部经理。
袁宏贵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属于有 关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会丰先生:
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自2009 年加入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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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会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10 年7 月参 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唐江明先生:
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专科学历,初级会计师,曾就职于广东省第五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财务部。自2011 年10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唐江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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