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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ORCOMM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6
Feb 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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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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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裕太微 股票代码:6885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棪棪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华佗路 99 号 6 幢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是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欧阳宇飞变更为张棪棪,导致张棪棪通过苏州瑞启通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增加至10.14%,苏州瑞启 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
签署日期:2026 年 2 月 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释义 ...............................................................................................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3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4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5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6 第七节备查文件 .......................................................................................7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9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简称 | 释义 | |
|---|---|---|
| 裕太微、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张棪棪 |
| 瑞启通 | 指 | 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瑞启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欧阳宇飞变更 为张棪棪,导致张棪棪通过瑞启通控制公 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增加至10.14%。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 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 |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如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 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姓名 | 张棪棪 |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不适用。
2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由于欧阳宇飞个人工作安排原因,经瑞启通全体合伙 人一致同意,瑞启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欧阳宇飞变更为张棪棪。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增持 或减持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会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程序。
3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系瑞启通执行事务合伙人 由欧阳宇飞变更为张棪棪,张棪棪控制上市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增加至 10.14%。
二、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棪棪控制上市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 为 0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瑞启通控制上市公司具有表决 权的股份为 8,109,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 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4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5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 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6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
3、《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
-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 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7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棪棪
(签字): 张棪棪
签署日期:2026 年 2 月 9 日
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 |
| 股票简称 | 裕太微 | 股票代码 | 68851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张棪棪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 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系瑞启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张棪棪: 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0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张棪棪: 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的持股数量:8,109,120股,控制上市公司 表决权的持股比例:10.14%,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的变动比 例:10.14%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瑞启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工商登记完成日期 方式: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增持或减持计 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会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 相关程序)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
是 □ 否 ■ |
(以下无正文)
9
(本页无正文,为《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棪棪
(签字): 张棪棪
签署日期:2026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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