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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ORCOMM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6

May 1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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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6-026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5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上述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其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劳务/聘用合同、上述激励


对象在公司或其分、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也不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