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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ORCOMM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4
Oct 1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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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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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 2024-047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非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
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李海华持有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4,469,389 股,占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的 5.5867%,上述股份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收到股东李海华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 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李海华计划根据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的 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减持期间为自公司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在减持总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前提下,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 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收到股东李海华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 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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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李海华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4,469,389 | 5.5867% | IPO前取得:4,469,389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李海华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
| 496,031 | 0.6201% | 2024/7/2~2024/10/1 | 41.11-54.20 | 2024年6月8日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
| 李海华 | 不超过:800,000股 | 不超过:1%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800,000股 | 2024/11/1~2025/1/31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集中竞价减持期间为:2024 年 11 月 1 日~2025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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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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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李海华作出的承诺事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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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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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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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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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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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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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该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减 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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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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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东李海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 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不确定 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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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 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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