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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ORCOMM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Oct 3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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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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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 2025-037
证券代码: 688515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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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6.3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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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股票来源: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 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根据《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以及《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就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60.36 万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8,000.00 万股的 0.7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预计 58.9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74%,占本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7.58%;预留约 1.46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4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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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予价格:32.39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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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 32.39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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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 160 人,预留授予 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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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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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6 年三个会计年 度,分三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安排 | 营业收入增长率(以2023 年为基数) | 营业收入增长率(以2023 年为基数) | 车载芯片出货量颗数增长率(以2023 年为基数) | 车载芯片出货量颗数增长率(以2023 年为基数) |
|---|---|---|---|---|---|
| 归属期 | 考核期 | 触发值(An) | 目标值(Am) | 触发值(Bn) | 目标值(Bm) |
2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4年 | 30.00% | 40.00% | 35.00% | 50.00% |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5年 | 69.00% | 96.00% | 82.25% | 125.00%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6年 | 119.70% | 174.40% | 146.04% | 237.50% |
考核期业绩完成结果 该考核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 ( A,B ) 两个指标均达到目标值及以上,即: X=100% A≥Am 且 B≥Bm 两个指标均达到触发值及以上, X=80% 但未全部达到目标值 两个指标有任意一个未达到触发值,即: X=0% A<An 或 B<Bn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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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车载芯片出货量颗数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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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披露的数据为准。
2、考核期内,若公司存在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股权收购、重大子公司出售、会计政策变 更等特殊事项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而减少营业收入的情形,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营 业收入考核目标值及基数值进行同口径还原和调整。
3、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 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 属期间,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 划归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并购、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授权董事会 酌情对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进行还原和调整。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若激励对象 归属考核期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标”,则对应该批次限制性股票的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为 100%,若归属考核期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则对应该批 次限制性股票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
注:根据公司内部现行绩效考核相关制度,个人绩效等级为 B 级及以上为“达标”, 个人绩效等级 B 级以下为“不达标”,若公司绩效等级标准调整,则本激励计划权益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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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以调整后的绩效等级为准。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裕太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及《关于核实<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文件。
2、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姜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9 月 2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疑义或异议。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4-038)。
4、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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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 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4-039)、《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等文件。
5、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等文件。
6、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 授予数量(调整后)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调整后) |
|---|---|---|---|---|
| 2024 年9 月30 日 | 32.39 元/股 | 58.90 万股 | 160 人 | 1.46 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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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 授予数量(调整后)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调整后) |
|---|---|---|---|---|
| 2024 年4 月28 日 | 32.39 元/股 | 1.46 万股 | 1 人 | 0 |
(四)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均尚 未归属。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6.30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4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
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 属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因此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 办理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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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归属安排营业收入增长率(以2023年为基数)车载芯片出货量颗数增长率(以2023年为基数)归属期考核期触发值(An)目标值(Am)触发值(Bn)目标值(Bm)第一个归属期2024年30.00%40.00%35.00%50.00%考核期业绩完成结果该考核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两个指标均达到目标值及以上,即:A≥Am且B≥BmX=100%两个指标均达到触发值及以上,但未全部达到目标值X=80%两个指标有任意一个未达到触发值,即:A<An或B<BnX=0% | 1、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213号):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6,226,493.67元,营业收入基数为273,530,079.71 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为44.86%,大于目标值40%;2、根据公司披露2024年年报,车载芯片出货量1,022,240颗,车载芯片出货量基数为611,984颗,车载芯片出货量增长率67.04%,大于目标值5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为100%。 | ||
| 考核期业绩完成结果 | 该考核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 两个指标均达到目标值及以上,即:A≥Am且B≥Bm | X=100% | ||
| 两个指标均达到触发值及以上,但未全部达到目标值 | X=80% | ||
| 两个指标有任意一个未达到触发值,即:A<An或B<Bn |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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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车载芯片出货量颗数以公司年报披露的数据为准。 2、考核期内,若公司存在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股权收购、 重大子公司出售、会计政策变更等特殊事项导致合并报表 范围发生变更而减少营业收入的情形,由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对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值及基数值进行同口径还原和 调整。 3、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 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1、首次授予中 12 名激励对象 已离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 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合计 42,130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 度实施。若激励对象归属考核期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 全部作废失效。 标”,则对应该批次限制性股票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2、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100%,若归属考核期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则 评级为个人绩效等级为“不达标”,上述激励对象已B 级以下 对应该批次限制性股票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 获授尚未在当期归属的合计 注:根据公司内部现行绩效考核相关制度,个人绩效等级 为 B 级及以上为“达标”,个人绩效等级 B 级以下为“不达 1,038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 标”,若公司绩效等级标准调整,则本激励计划权益归属 由公司作废失效。 3、剩余 147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 对应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以调整后的绩效等级为准。 面绩效考核个人绩效等级为 B 级及以上为“达标”,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为 100%。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 147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 16.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8)。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6.30 万股,同 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4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 属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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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6.30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4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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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授予日:2024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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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归属数量:16.3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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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归属人数:147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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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予价格:32.39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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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姓名 | 职务 | 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可归属数量(万股) |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
| 一、高级管理人员 | ||||
| 陈雪 | 首席人力资源官 | 0.57 | 0.17 | 30.00%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46人) | 53.77 | 16.13 | 30.00% | |
| 合计(147 人) | 54.34 | 16.30 | 30.00% |
注:1)上表仅统计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相关情况;2)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 147 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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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 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公司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 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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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 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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