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MOTORCOMM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Dec 11, 2024

58457_rns_2024-12-11_108b3de9-2380-47f6-b5cb-293276d9559e.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 2024-058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组 成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 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 席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 的方式选举史清先生、欧阳宇飞先生、唐晓峰先生、郭志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计小青女士、王欣女士、姜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其中,计小青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任期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1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史清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计小青女士、王欣女士、唐晓峰先生,其中计小青女士为 主任委员(召集人);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姜华先生、计小青女士、史清先生,其中姜华先生 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王欣女士、计小青女士、史清先生,其中王欣女士为主任 委员(召集人);

4、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史清先生、唐晓峰先生、姜华先生,其 中史清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计小青女士为会计 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 的方式选举祁欣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晨女士、张春元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 期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

2024 年 1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 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以及《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 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监事会同意选举李晨女士为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其子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史清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聘任王文倩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柴晓霞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 (即财务总监),聘任许勇兵先生为公司首席技术官,聘任陈雪女士为公司首席 人力资源官,聘任郝世龙先生为公司车载事业部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 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史 清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1),上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聘任公司首席财 务官(即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秘书王 文倩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 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穆远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3

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穆远梦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岗 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简历详 见附件。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 388 弄 18 号楼

联系电话:021-50561032*8011

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

4

附件: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文倩, 女,199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7 年 7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王文倩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文倩女士与公司的董事、 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柴晓霞, 女,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1996 年 7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职于 中国石油兰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担任会计主管;2002 年 10 月至 2003 年 4 月, 任职于广东启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审计师;2003 年 5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职于奥林巴斯(广州)工业有限公司,担任成本管理系长;2005 年 3 月 至 2006 年 12 月,任职于上海城投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担任预算主管;2007 年 1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职于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集团会计管理主管; 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职于深圳鼎智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 监;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职于上海数喆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 务总监。2020 年 10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首席财务官(即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柴晓霞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柴晓霞女士与公司的董事、 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5

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许勇兵, 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 年 7 月至 2002 年 8 月,先后任职于武汉众友科技有限公司,长征火箭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2002 年 8 月至 2003 年 10 月,任职于武汉群茂科技有 限公司,担任工程师;2003 年 10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职于钰硕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担任资深工程师;2006 年 12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职于创锐讯通讯 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2011 年 5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职于 高通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高级资深工程师,高级资深经理;2019 年 2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职于重庆物奇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主任工程师。2020 年 2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首席技术官。

截至目前,许勇兵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许勇兵先生与公司的董事、 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雪, 女,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1 年 9 月至 2016 年 5 月,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六研究院下属华东理工大学工程设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专员职位;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3 月,在上海 费纳实业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主管职位;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9 月,在立 邦投资有限公司(隶属新加坡立时集团)人力资源总部担任资深 HRBP 职位; 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 8 月,在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担任人力 资源经理职位。2021 年 9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

6

截至目前,陈雪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陈雪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 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郝世龙, 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职于环达电脑(上海)有限公司,担任硬件工程师; 2008 年 5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职于创锐讯通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担任高 级测试工程师;2011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职于高通企业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2017 年 11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车载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郝世龙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郝世龙先生与公司的董事、 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穆远梦, 女,199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20 年 9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穆远梦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穆远梦女士与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

7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