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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ORCOMM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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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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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2024年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IIP
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217号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太微")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2213 号的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裕太微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裕太微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 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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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一 一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裕太 微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 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裕太微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 除》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裕太微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裕太微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裕太微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珉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鉴证报告第2页
| 裕太微真主战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良久 $\mathbf 2$ 营业收入和除情况表 文股颜 |
|||||
|---|---|---|---|---|---|
| 項 20500119502 |
本年度 (万元) |
具体扣除情况 | (万元)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
| 营业收入金额 | 39,622.65 | 27,353.01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20.38 | 1,432.33 | |||
| 比重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 |
0.05% | 5.24% |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ŕ |
|||||
|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 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 、无形资产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 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20.38 | 代理业务 | 1,432.33 | 代理业务 | |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 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本会计 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 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 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က် |
|||||
|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4.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ທ່ |
|||||
|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ဖ |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20.38 | 代理业务 | 143233 | 代理业务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1页
一方都为三

| 具体扣除情况 | |||||||||||||||
|---|---|---|---|---|---|---|---|---|---|---|---|---|---|---|---|
| 上年度 (万元) |
25,920.68 | ||||||||||||||
| 具体扣除情况 | |||||||||||||||
| 本年度 $(T\bar{J}\bar{\tau})$ |
39,602.27 | ||||||||||||||
| TOP CONTINUES | 烟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朱来现金流量街风险 或事项产生的收入》、《20001195》。 |
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 |
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 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 |
收入等。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 | 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ເດ່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overline{111}$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Summary and the state |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为中央之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一個教育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2页
$\frac{1}{2}$


仅供出报告使用,其他无效。


批准执业文号: 护财会 [2000] 26号 (转制批文 炉财会[2010]82号) 批准执业日期: 2000年6月13日 (转制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制 执业证书编号: 31000006
$\overline{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