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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ORCOMM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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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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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 年度(以下简称 “报告期”),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本年度工作情况向董 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计小青女士、独立董事王欣女士、 非独立董事欧阳宇飞先生三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 关专业经验的计小青女士担任。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计小青女士、独立董事王欣女士、非独立董事唐晓峰先生三名 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计小青女士担任。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知识,在监督外 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 的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和 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 议通过。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
| 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 ||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 | |
| 2024 年4 | 如下议案:1、《关于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 |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 月7日 | 所的议案》;2、《关于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 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 |
| 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 | |
| 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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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 | ||
|---|---|---|
| 2024 年4月26日 |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8、《关于内审部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 |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 ||
| 议。 | ||
| 2024 年8月28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
| 、 | ||
|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
| 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10月30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
|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12月11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聘任柴晓霞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即财务总监)的议案》 | 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调查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 托的审计工作。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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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 流。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 务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 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指导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规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有序运作,听取审阅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及报告并督促实施和整改完善。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真落实有关审计工作,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 率。
(三)积极开展内外部协调沟通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 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 委员会指导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评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有效性,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的要求。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 要。
(五)积极开展内外部协调沟通工作
2024 年度,为使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机构进行充 分有效的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听取相关方的意见,积极进行了年审 等相关协调和配合工作,促进相关工作的合规、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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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议了财务报告等 相关议案,有效的监督指导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为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提供 了专业支撑,较好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不断强化与公司审计机构和 管理层的交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及专业职能,为公司内外部的 各项审计工作以及内部控制及相关事项的规范运作提供专业化建议,切实维护公 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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