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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ORCOMM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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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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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2 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 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及会议召开情况

(一)成员构成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计小青女士、独立董事姜华先生及 非独立董事欧阳宇飞先生三名成员组成,由计小青女士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出任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同意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 由独立董事计小青女士、姜华先生、非独立董事欧阳宇飞先生组成,其中计小青 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完成之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 席情况,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一次会议
2022/5/4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
《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
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6、《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2022/5/25 1、
《关于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审计报
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1

二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
2022/9/23 1、《关于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审计报
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进一步确认公司2019 年1 月1 日至2022 年6 月
30日期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四次会议
2022/10/24 1、
《关于豁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期限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9个
月期间及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3个月期
间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二、 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对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情况进行了 监督和评价,确认其与公司业务独立、人员独立且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 业胜任能力。同时,认真审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 报告,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丰富经验,在以往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公 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 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 治理结构及内控管理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 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切实保障了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2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以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基础,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 性,对内部审计工作部门提出了指导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五)协调管理层、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与相关各方进行了持续、良好 的沟通,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提高了审计效率,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

(六)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 理,符合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发挥了审查、监督、指导的作用,2023 年度, 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 恪尽职守,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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