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MOTORCOMM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5
Nov 10, 2025
58457_rns_2025-11-10_821221fb-ea86-4c3c-8c80-22e949eb4725.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1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3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5 议案一 .................................................................................................5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 议案二 .................................................................................................6 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6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裕太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 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 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 ,并按规定出示持股证明、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 印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 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 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 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1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 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 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 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票填写完毕 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 会 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 ,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尊重和维护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 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 处。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 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9)。
2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14 点 00 分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 388 弄 18 号楼 1F 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史清先生
(五)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1 月 17 日
==> picture [114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 )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 师;
(三) 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 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 (五 | ) 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 |
|---|---|---|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3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2.03 |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4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5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6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7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2.08 |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六) 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
(七) 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
(八) 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
-
公司公告为准);
-
(九) 复会,主持人宣读投票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
(十)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
(十一) 签署会议文件;
-
(十二) 宣布会议结束。
-
4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 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中 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 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picture [100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议案二
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治 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同时由于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 再适用。本议案下共有 8 项子议案,请对子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 3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废止 |
| 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修订 |
| 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修订 |
| 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修订 |
| 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修订 |
| 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新增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及各项制度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予以审议。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
2025 年 11 月 17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