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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SNAC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r 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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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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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6 债券代码:112350 债券简称:16 软控01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由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 年3月15日发行的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7年3月16日支付自2016年3月16 日至2017年3月15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兑付 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及本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 2、债券名称: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16软控01,112350.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整。

  • 5、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4.78%,在债券存续期的 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 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 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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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 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 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9、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 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 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于债券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之和;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 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0、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的第 3年末上调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公 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的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 变。

1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 调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 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2、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 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 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 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3、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 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 15、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

17、本期债券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4月1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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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上市交易。

18、起息日:2016年3月16日。

1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16日,2021 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 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3月16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3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1、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 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 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2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3、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计息期限、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6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15日。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证券的债权登记日:2017年3月15日。截至本期 债券债权登记日日终,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 有本年度利息。

3、除息日:2017年3月16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7年3月16日。

三、 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4.78%,每手“16软控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 为人民币:47.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 派发利息为:38.2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 派发利息为:43.02元。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付息对象为截止2017年3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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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软控01”持有人。2017 年3月15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7年3月15日卖出本 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 次派息款到帐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 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 付息网点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企业债券利息个人 所得税由各付息网点在向个人支付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 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QFII(RQFII)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 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 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 利息应缴纳10%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郑州路43 号 联系人:孙志慧、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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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2-84012387 传真:0532-84011517

2、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 号新华大厦三层

联系人:程灵沛

联系电话:010-68537821 传真:010-68518553

3、本期债券证券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 0755-21899321 邮政编码: 518038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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