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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CURIES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Apr 3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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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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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905 三商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2/04/30 發言時間 18:01:33
發言人 王志華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5031111#530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股票案。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2/04/3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30
2.預計發行價格:為無償發行配發予員工。
3.預計發行總額(股):300,000股
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1)既得條件:員工受配股票後之既得條件為發行基準日起在職需滿五年且須持續績效
評核優良並善盡服務守則,無重大違規之情事。
(2)發行股份之種類:本限制員工權利股票以發行普通股新股為之。
(3)員工未符既得條件之處理:員工經獲配限制員工權利股票後,如有未達成既得條件
者,除有特殊情形經公司同意者外,由公司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
(4)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員工經獲配限制員工權利股票後,在未達成既得條件前死
亡,除經公司同意者,由繼承人於被繼承員工死亡當日起視為達成既得條件外,由
公司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
5.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符合法令規定之本公司全職員工且符合一定績效表現者為限。
(2)個人所獲配新股之數量,得由公司參酌其年資、級職、工作績效、過去及預期整體
貢獻或特殊功績、特殊技能及公司所定目標等條件,核定後給予之。
(3)單一員工取得限制員工權利股票之數量加計發行人募集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
十六條之一第一項員工認股權證,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
,再加計發行人募集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員工認股權證不得超
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更高
之公司及股東利益,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以本公司民國102年4月17日收盤價每股23.1元擬制估算,於全數達成既得條件,可
能費用化之金額為6,930仟元;依既得條件,則102至107年度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462
仟元、1,386仟元、1,386仟元、1,386仟元、1,386仟元及924仟元。
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若依本公司已發行股份630,733仟股計算,對102至107年度每年每股盈餘影響分別不到
0.003元。對本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應無重
大影響。
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相關股份股東權利依證券發行法規及此辦法受有限制,在既得未達期間直接交付信託
只得領取股息及股利分配,以下股東權利受限制:
(1)處分權利限制,包括但不限於自由買賣轉讓、設質、抵押、贈予、或有繼承等。
(2)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皆由交付信託保管依適用規定全權執行。
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1)既得條件未達前一律共同保管交付信託。
(2)本次發行主要項目經董事會討論後送證券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或核准通知到達之日起一
年內,得視實際需求為一次或分次發行,每次發行相關作業事項授權由董事長訂之。
(3)本次發行既得條件涵蓋期間至遲於民國107年12月31日結束。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