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MAYER PIPE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5, 2026

51948_rns_2026-05-15_a7012f96-ca98-4814-b8a2-00ffa5e95692.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號:2020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MAYER STEEL PIPE CORPORATION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股東常會日期:中華民國 一一五 年 六 月 十八 日

股東常會地點:台北市中山區市民大道三段 83 號(美麗信花園酒店)


【目 錄】

頁次

開會議程 1
報告事項 2
承認事項 2
臨時動議 2
散 會 2

【附 錄】

一、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 12
二、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表 34
三、公司章程 35
四、股東會議事規則 40
五、全體董事持有股數 44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五年股東常會議程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日期、時間:民國一一五年六月十八日(星期四)九時正。

地點:台北市中山區市民大道三段83號(美麗信花園酒店)。

壹、宣布開會

貳、主席致詞

參、報告事項:
- 一、報告一一四年度營業狀況。
-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四年度決算報告書。
- 三、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 四、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 五、報告本公司一一四年度董事領取之酬金。
- 六、其他報告事項。

肆、承認事項:
- 一、本公司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案。
- 二、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案。

伍、臨時動議。

陸、散 會。

-1-


【報告事項】:

一、報告一一四年度營業狀況。(詳本冊第3頁)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四年度決算報告書。(詳本冊第6頁)
三、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詳本冊第8頁)
四、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詳本冊第8頁)
五、報告本公司一一四年度董事領取之酬金。(詳本冊第9頁)
六、其他報告事項。(詳本冊第11頁)

【承認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案,提請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詳本冊第3~5頁)、財務報告(含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詳附錄一,本冊第12~33頁,業經委託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春枝會計師及吳孟達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經民國115年3月12日第4屆第6次審計委員會查核並出具審查報告,及民國115年3月12日第23屆第6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決議:

第二案: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案,提請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之議案,經民國115年3月30日第4屆第7次審計委員會查核並出具審查報告,及民國115年3月30日第23屆第7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表,詳附錄二,本冊第34頁。

決議:

【臨時動議】

【散 會】

-2-


一、<報告一一四年度營業狀況>:

【營業報告書】

(一)、經營方針:

1、製造服務業新理念之深耕推展。
2、多角化合作經營策略之開展。
3、營造有活力溝通協調良好的組織氣候。
4、品質保證體系之維持與永續改善。
5、持續推動產品升級與設備改造。
6、強化中高階管理人才之培育。
7、推動ESG企業永續發展經營。

(二)、實施概況:

本公司長期以來對於製造服務業的理念落實推展,使得與客戶間的信賴與互助關係獲得支持,客戶與本公司的供需關係長期認真保持穩固,持續保障了本公司在市場的領先地位。

為因應國際各類型關稅貿易協定的生效實施與談判推展,面對我國難以參與的國際政治現實,國際市場將更加不利於競爭和開拓的無可避免,本公司多項對應策略方案已陸續執行,也取得預期中的良好成效。

做為國內第一品牌的鋼管製造專業工廠,品質保證的維持與永續改善,以及產品升級與設備改造的持續推動,是保障美亞產品品質領先的必要手段,也是美亞時刻都在推動的積極管理作為。

(三)、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1. 一一四年度營業收入為$4,326,080 仟元(合併 4,743,530 仟元),與一一三年度營業收入$4,798,816 仟元(合併 5,241,842 仟元),合併營收減少約近 10%。
  2. 2025 年由於美國對等關稅及貿易擴張法 232 條款的衝擊下,全球鋼市表現不僅不如預期,且大部分區域鋼鐵銷售的價格、數量、獲利全面性的下跌,其中很重要的關鍵是中國大陸的過剩產能低價外溢傾銷,據統計大陸鋼材內需不振,導致外銷量不減反增,2025 年全年出口就已突破 1.4852 億噸,相較 2024 年成長 1.3 倍,使得全球鋼市雪上加霜,讓各國鋼價頻頻下修,尤其是對亞洲市場衝擊最為嚴重。然而,面對如此嚴峻的經營環境,本公司一一四年合併營收總金額,相對一一三年度減少約 498 百萬元(其中鋼鐵銷售部分營收減少約 935 百萬元,而不動產部分營收增加約 433 倍萬元);一一四年合併營業利益相對一一三年減少約 109 百萬元。

(四)、營業收支:

單位:仟元

項目 114年(合併) 114年(個體)
營業收入淨額 4,743,530 4,326,080
營業成本 3,858,656 3,586,072
營業毛利淨額 883,945 739,079
營業利益 379,058 267,278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00,281 402,550
其他收入 182,151 165,969
其他利益及損失淨額 42,560 37,292

財務成本
-38,160
-26,706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及合資損益之份額淨額
113,730
225,995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679,339
669,828
本期淨利
568,767
568,346

註:營業毛利淨額係包含已(未)實現銷貨(損)益。

(五)、預算執行情形:

單位:仟元

| 項目 | 114年實際
(合併) | 114年度實際
(個體) | 114年度預算
(個體) | 差異數
(個體) | 達成率
(個體) |
| --- | --- | --- | --- | --- | --- |
| 營業收入淨額 | 4,743,530 | 4,326,080 | 5,829,892 | -1,503,812 | 74.21 |
| 營業成本 | 3,858,656 | 3,586,072 | 5,103,004 | -1,516,932 | 70.27 |
| 營業毛利淨額 | 883,945 | 739,079 | 726,889 | 12,190 | 101.68 |
| 營業費用 | 504,887 | 471,801 | 259,137 | 212,664 | 182.07 |
| 營業利益 | 379,058 | 267,278 | 467,752 | -200,474 | 57.14 |
| 稅前淨利 | 679,339 | 669,828 | 668,183 | 1,645 | 100.25 |

註:營業毛利淨額係包含已(未)實現銷貨(損)益。

(六)、獲利能力分析:

分析項目 114年(合併) 114年(個體)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6.90 7.22
股東權益報酬率(%) 12.53 12.55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25.44 25.08
純益率(%) 11.99 13.14
每股盈餘(元) 2.13 2.13

(七)、研究發展狀況:

1、設備

115年度工作重點是繼續進行不銹鋼製管機組及碳鋼鋼管自動鍍鋅設備的改造及汰舊換新與技術升級,隨著設備更新改造升級完成後,不僅能提升了本公司不銹鋼管及熱浸鍍鋅碳鋼鋼管的產能,也確保美亞鋼管的產品品質獲得更高的保障。

110年度以來,陸續完成工廠內螺紋、校直、熱處理、水壓試驗等多樣設備的購置、更新,並向經濟部商品檢驗局申請熱浸鍍鋅碳鋼鋼管 CNS 驗證登錄審查,並於 110 年 9 月 24 日取得熱浸鍍鋅碳鋼鋼管驗證登錄證書,已展延登錄日期至 116 年 12 月 31 日。

2、技能


研究改善中低碳合金鋼材焊接技能,以及小徑厚壁拉內焊縫鋼管的拉伸品質再提升,是本公司長期持續不斷推動執行的工作要項。

3、環境保護

對於污水、空氣、噪音等工業污染源,實施符合環境保護規範的操作,以及持續精進改善,善盡本公司社會責任。

負責人:黃春發
經理人:蕭敏志
主辦會計:陳佳佩

-5-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四年度決算報告>: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其中財務報告嗣經董事會委任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

上述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經本審計委員會審查,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

敬請 鑑核

此致

本公司 一一五 年股東常會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劉煌基

中華民國 一一五 年三月十二日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案,經本審計委員會審查,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

敬請 鑑核

此致

本公司 一一五 年股東常會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劉煌基

中華民國 一一五 年 三 月 三十 日

-7-


三、<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一) 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第四十條規定辦理;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獲利狀況業經會計師查核,依該查核過金額作為計算依據,依章程規定提撥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36,403,727 元,前項員工酬勞並依章程規定提撥其中不低於百分之十分派予基層員工,基層員工人數(人):184,提撥總金額(元):4,698,279,發放方式採現金方式,及提撥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21,842,236 元,發放方式採現金方式。

(二)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相關事宜,業經民國115年3月12日第23屆第6次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通過。

四、<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一) 依公司法240條及本公司章程第四十條規定辦理;本案有關分派之股東紅利相關事宜,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者,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二) 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稅後盈餘經會計師查核為新台幣(以下同)$568,346,686 元,本次可供分配盈餘為$828,759,715 元,擬分派之股東紅利為每股現金股利$1.8 元,股東紅利分配總額計$480,656,376 元。現金股利配發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配發現金股利不足 1 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為公司之其他收入。

(三) 本案業經民國115年3月30日第23屆第7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並訂定民國115年4月24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除息基準日),115年5月8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其轉讓、轉換及註銷或另因其他等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使股東配息率因此而發生變動者,亦授權董事長辦理相關事宜,全權調整之。

-8-


五、<報告本公司一一四年度董事領取之酬金>:

(一)、酬金政策:

本公司給付董事之酬金約可分為1.報酬、2.董事酬勞及3.業務執行費用等類別給付之。

1、報酬主要係董事薪資,係依據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條規定,授權董事會參酌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並參考董事績效評估辦法定期評估項目: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專業之貢獻。
2、董事酬勞係依據本公司章程第四十條規定分配,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超過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故與本公司經營績效具有高度之關聯性。
3、業務執行費用主要係車馬費。

(二)、個別酬金之內容、數額:(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單位:仟元)

職稱 姓名 董事酬金 A、B、C及D等四項總額r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10)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10)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註11)
報酬(A)(註2) 退職退休金(B) 董事酬勞(C)(註3) 業務執行費用(D)(註4)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註5) 退職退休金(F) 員工酬勞(G)(註6)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源泉鋼鐵(股)公司 0 0 0 0 15,601 15,601 0 0 156012.75 156012.75 0 0 0 0 0 0 0 0 156012.75 156012.75
董事長 代表人:黃春發 0 0 0 0 0 0 160 160 1600.03 1600.03 3744 3744 0 0 3407 0 3407 0 73111.29 73111.29 3,010
董事 " :黃秀美 0 0 0 0 0 0 160 160 1600.03 1600.03 0 0 0 0 0 0 0 0 1600.03 1600.03
董事 " :黃春照 0 0 0 0 0 0 140 140 1400.02 1400.02 0 0 0 0 0 0 0 0 1400.02 1400.02 363
董事 " :黃詠傑 0 0 0 0 0 0 140 140 1400.02 1400.02 0 0 0 0 0 0 0 0 1400.02 1400.02
正達國際投資(股)公司 0 0 0 0 6,241 6,241 0 0 62411.10 62411.10 0 0 0 0 0 0 0 0 62411.10 62411.10
董事 代表人:鄭達騰 1.080 1.080 0 0 0 0 160 160 1600.22 1600.22 0 0 0 0 0 0 0 0 1600.22 1600.22

職稱 姓名 董事酬金 A、B、C及D等四項總額r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10) 最佳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10)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註11)
報酬(A)(註2) 退職退休金(B) 董事酬勞(C)(註3) 業務執行費用(D)(註4)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註5) 退職退休金(F) 員工酬勞(G)(註6)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董事 ":林勇奮(114/10/29 卸任) 0 0 0 0 0 0 140 140 140 0.02 140 0.02 0 0 0 0 0 0 0 0 140 0.02 140 0.02
董事 ":謝敏志(114/10/29 新任) 0 0 0 0 0 0 20 20 20 0.00 20 0.00 0 0 0 0 0 0 0 0 20 0.00 20 0.00
獨立董事 劉煌基 720 720 0 0 0 0 160 160 160 0.15 160 0.15 0 0 0 0 0 0 0 0 160 0.15 160 0.15
獨立董事 張志偉(114/05/28 舊任) 294 294 0 0 0 0 80 80 80 0.07 80 0.07 0 0 0 0 0 0 0 0 80 0.07 80 0.07
獨立董事 陳淑姿 720 720 0 0 0 0 160 160 160 0.15 160 0.15 0 0 0 0 0 0 0 0 160 0.15 160 0.15
獨立董事 吳聲達(114/05/28 選任) 428 428 0 0 0 0 80 80 80 0.09 80 0.09 0 0 0 0 0 0 0 0 80 0.09 80 0.09

-10-


(三)、與績效評估結果之關聯性:

1、114年度(1)外部董事會績效評估作業委任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執行評估,該機構及執行專家與本公司無業務往來,具備獨立性,執行委員:郭宗霖、汪志勇、鄭惠宜,出具獨立性聲明。績效評估構面包括「董事會組成及專業發展」、「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運作效能」、「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及「董事會參與企業社會責任程度」等五大面向,評估項目共54項;(2)對功能性委員會及董事成員之績效評估,採用內部自評問卷方式進行,董事成員自評評估項目共23項,審計委員會評估項目共24項,薪資報酬委員會評估項目共19項。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董事會得分為4.73分、董事成員自評平均得分為4.77分、審計委員會自評得分為5分、薪資報酬委員會自評得分為5分,評估得分均為優等以上。董事領取之酬金除將績效評估結果納入考量外並酌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議定之。

2、本公司已將前述評估結果提報115年3月12日董事會並根據此評估結果做為持續加強董事會職能、各項功能性委員會職能、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六、<其他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公司及子(孫)公司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他人情形:

1、本公司一一四年度期末背書保證餘額(額度):

(1)、對美邑建築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為新台幣72,820仟元。
(2)、對元邑建築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為新台幣196,900仟元。

2、子(孫)公司一一四年度期末背書保證餘額:

(1)、對德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為新台幣2,350,000仟元。

3、本公司一一四年度期末資金貸與他人餘額(額度):

(1)、對子公司-Mayer Corporation Development International Limited 資金貸與餘額為新台幣$19,144仟元。
(2)、對美控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為新台幣300,000仟元。

4、子(孫)公司一一四年度期末資金貸與他人餘額:無。

-11-


【附錄一】

會計師查核報告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與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存貨評價


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存貨-製造業淨額為892,132仟元(已扣除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26,080仟元),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五及六(八)。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之存貨評價受國際鋼鐵價格及需求市場波動而可能導致存貨滯銷,以致發生呆滯損失,其提列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之會計政策,係依據存貨庫齡資料提列存貨呆滯損失,該資料來源係管理階層根據存貨銷售狀況及進貨價格,判斷評估每項產品之預計淨變現價值,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品質正常之存貨價值並提列存貨跌價損失。由於其評估涉及管理階層重大判斷,且存貨帳面金額對整體個體財務報告係屬重大,因此將存貨評價列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對於上述層面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及評估存貨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有效性,包括存貨庫齡之正確性等。
  2. 評估年底存貨庫齡狀況,並抽核驗證存貨庫齡區分之正確性。
  3. 驗證計算淨變現價值所採用基本假設之合理性。
  4. 於年底進行存貨抽盤,確認並評估存貨是否存在過時或損毀之情事。

金融資產之評價

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淨額為2,303,769仟元,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五、六(二)、(三)、(十一)及八。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評估其公允價值提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及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係管理階層根據專業鑑價公司出具之評估報告暨關聯企業之股權淨值及本期損益,判斷評估增減其帳面金額以認列對被投資者損益之份額,再評估是否有已經減損之任何客觀證據,以決定任何減損損失金額。因帳面金額對個體財務報告係屬重大,

故將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淨額列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對於上述層面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取得專業鑑價公司對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及透

-13-


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之評估報告暨關聯企業提供之最近期可比較財務報表,複核公允價值之評估方式之合理性。

  1. 驗證計算提列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及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之正確性。

  2. 按查核結果據以調整關聯企業之財務報表,使該等財務報表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之編製要求及表達。

其他事項

列入上開個體財務報告之部分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其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告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對上述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分別為365,908仟元及387,831仟元,分別占個體資產總額之 4% 及 5% ,暨其民國114年及113年度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64,371仟元及66,475仟元,分別占稅前淨利之 10% 及 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11,153)仟元及4,443仟元,分別占其他綜合損益淨額之 13% 及 4% 。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

-14-


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

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

-15-


力。

  1.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 對於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對查核團隊成員之指導、監督及複核其執行之工作,並負責形成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林春枝

會計師:吳孟達

核准文號:金管證審字第 1050001113 號函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2 日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鋼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貸產 114.12.31 113.12.31
金額 % 金額 %
次數貸產:
1100 現金及所當現金(註六) $ 407,392 5 $ 279,796 4
1110 透過指品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貸產-次數(註六) 70,182 1 50,955 1
1120 透過其他部分指品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貸產-次數(註六) - - 49,513 1
1136 按價排放成本衡量之金融貸產-次數(註六) - - 3,000 -
1150 應收票據凈額(註六) 20,679 - 40,611 1
1170 應收帳款凈額(註六) 295,423 3 369,036 5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凈額(註六及七) 13,837 - 7,778 -
1197 應收融資租賃款凈額(註六及八) 1,706 - 1,719 -
1200 其他應收款(註六) 5,372 - 8,105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凈額(註七) 50,030 1 22,104 -
1310 存貨-製造業(註六) 892,132 10 1,194,826 15
1320 存貨-建設業(註六、七及八) 2,811,716 33 1,432,737 18
1410 慣行款項(註七) 125,965 2 93,684 1
1470 其他次數貸產(註六及八) 285,104 3 426,415 5
11XX 次數貸產合計 4,979,538 58 3,980,279 51
存次數貸產:
1510 透過指品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貸產-存次數(註六及七) 390,874 5 321,664 4
1517 透過其他部分指品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貸產-存次數(註六) 70,941 1 89,568 1
1550 採用檔品法之投資凈額(註六及七) 1,763,187 20 1,711,511 22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註六、七及八) 988,938 12 989,202 13
1755 使用檔貸產(註六) 34,398 - 47,163 1
1760 投資性不動產(註六及八) 135,901 2 138,835 2
1780 無形貸產 31,804 - 545 -
1840 遞延所得稅貸產(註六) 6,933 - 9,520 -
1975 凈確定編列貸產-存次數(註六) 42,642 - 30,850 -
1990 其他存次數貸產(註六、七及八) 134,523 2 446,918 6
15XX 存次數貸產合計 3,600,141 42 3,785,776 49
1XXX 貸產總計 $ 8,579,679 100 $ 7,766,055 100

負債及檔品

次數負債:
2100 報融借款(註六及八) $ 3,271,303 38 $ 2,246,399 29
2110 應行報融票券(註六及八) - - 79,801 1
2130 分所負債-次數(註六) 33,515 - 92,854 1
2150 應付票據 139,922 2 42,414 1
2170 應付帳款 65,241 1 36,487 1
2200 其他應付款 155,579 2 180,200 2
2230 本融所得稅負債 50,027 1 67,912 1
2280 租賃負債-次數(註六) 11,316 - 14,962 -
2322 一年或一首寄週融所到融長融負債(註六及八) 2,913 - 2,848 -
2399 其他次數負債-其他 13,351 - 12,458 -
21XX 次數負債合計 3,743,167 44 2,776,335 36
存次數負債:
2540 長融借款(註六及八) 8,886 - 11,799 -
2550 負債準備-存次數(註六) 54,668 1 80,016 1
2560 本融所得稅負債-存次數(註六) - - 10,580 -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註六) 194,166 2 191,448 3
2580 租賃負債-存次數(註六) 23,629 - 32,336 -
2670 其他存次數負債-其他(註六) 79,942 1 81,981 1
25XX 存次數負債合計 361,291 4 408,160 5
2XXX 負債總額 4,104,458 48 3,184,495 41
檔品:
3100 繳本(註六) 2,670,313 31 2,670,313 34
3200 貸本公債(註六) 281,622 3 281,622 4
保留盈餘(註六)
3310 法定盈餘公債 523,582 6 435,767 6
3320 特別盈餘公債 102,504 1 102,504 1
3350 未分配盈餘 886,652 11 983,008 13
3300 保留盈餘合計 1,512,738 18 1,521,279 20
3400 其他檔品(註六) 10,548 - 108,346 1
3XXX 檔品總額 4,475,221 52 4,581,560 59
3X2X 負債及檔品總計 $ 8,579,679 100 $ 7,766,055 100

(請參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黃春梓
經理人:蕭敏志
會計主管:陳佳佩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每股盈餘:新台幣元)

代號 項 目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註六及七) $ 4,326,080 100 $ 4,798,816 100
5000 營業成本(註六及七) ( 3,586,072 ) ( 83 ) ( 4,147,815 ) ( 86 )
5900 營業毛利 740,008 17 651,001 14
5910 未實現銷貨(損)益 ( 5,590 ) - ( 4,661 ) -
5920 已實現銷貨(損)益 4,661 - 5,494 -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739,079 17 651,834 14
營業費用(註六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 96,709 ) ( 2 ) ( 77,264 ) ( 2 )
6200 管理費用 ( 176,239 ) ( 4 ) ( 196,387 ) ( 4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 198,853 ) ( 5 ) 688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471,801 ) ( 11 ) ( 272,963 ) ( 6 )
6900 營業利益 267,278 6 378,871 8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註六及七) 8,682 - 13,832 -
7010 其他收入(註六及七) 157,287 4 306,541 6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淨額(註六及七) 37,292 1 95,207 2
7050 財務成本淨額(註六) ( 26,706 ) ( 1 ) ( 28,710 )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淨額(註六) 225,995 5 208,759 4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402,550 9 595,629 12
790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損) 669,828 15 974,500 20
7950 所得稅費用(註六) ( 101,482 ) ( 2 ) ( 148,432 ) ( 3 )
8200 本期淨利(損) 568,346 13 826,068 17
其他綜合損益
8311 項定搞利計畫之再衡量數(註六) 10,581 - 29,070 1
8316 通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註六) ( 73,678 ) ( 2 ) 51,998 1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註六) ( 9,165 ) - 15,106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72,262 ) ( 2 ) 96,174 2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註六) ( 18,694 ) - 18,567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註六) 3,739 - ( 3,713 )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14,955 ) - 14,854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87,217 ) ( 2 ) 111,028 2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481,129 11 $ 937,096 19
9750 基本每股盈餘(註六) $ 2.13 $ 3.09

(請參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黃春發

經理人:蕭猷志

會計主管:陳佳佩


关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側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項目代號 項目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債 供貨盈餘 其他權益 單位:新台幣仟元
法定盈餘公債 特別盈餘公債 未分配盈餘 供貨盈餘合计 額外普通機構對特種其餘單元兌換直轄 透過其他綜合權益核公允價值衡量元金融資產未實現(備)益 其他權益項目合计
A1 民國113年1月1日餘職 $ 2,225,261 $ 281,622 $ 328,919 $ 102,504 $ 1,161,819 $ 1,593,242 $ (26,497) $ 59,335 $ 26,838 $ 4,066,963
B1 提判法定盈餘公債 - - 106,848 - (106,848) - - - - -
B5 普通股現金較利 - - - - (445,052) (445,052) - - - (445,052)
B9 普通股股票較利 445,052 - - - (445,052) (445,052) - - - -
D1 民國113年度淨利 - - - - 826,068 826,068 - - - 826,068
D3 民國113年度其他綜合權益 - - - - 29,070 29,070 14,854 67,104 81,058 111,028
D5 民國113年度綜合權益撥職 - - - - 855,138 855,138 14,854 67,104 81,058 937,096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權益核公允價值衡量元權益工具 - - - - 23,003 23,003 - (450) (450) 22,553
Z1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職 2,670,313 281,622 435,767 102,504 983,008 1,521,279 (11,643) 119,989 108,346 4,581,560
B1 提判法定盈餘公債 - - 87,815 - (87,815) - - - - -
B5 普通股現金較利 - - - - (587,468) (587,468) - - - (587,468)
D1 民國114年度淨利 - - - - 568,346 568,346 - - - 568,346
D3 民國114年度其他綜合權益 - - - - 10,581 10,581 (14,955) (82,843) (97,798) (87,217)
D5 民國114年度綜合權益撥職 - - - - 578,927 578,927 (14,955) (82,843) (97,798) 481,129
Z1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職 $ 2,670,313 $ 281,622 $ 523,582 $ 102,504 $ 886,652 $ 1,512,738 $ (26,598) $ 37,146 $ 10,548 $ 4,475,221

(請參閱後附側體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黃春發

經理人:蕭敏志

會計主管:陳佳佩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鋼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代碼 | 項 目 | 114年度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3年度 |
| --- | --- | ---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A10000 | 本期稅前淨利(積) | $ 669,828 | $ 974,500 |
| 調整項目: | | | |
| 收益費積項目 | |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 66,490 | 64,416 |
| A20200 | 繼銷費用 | 14,411 | 8,181 |
| A20300 | 預期信用減積損失(利益)數 | 198,853 | ( 688 ) |
| A2040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利益) | ( 16,411 ) | ( 56,668 ) |
| A20900 | 利息費用 | 26,706 | 28,710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 8,682 ) | ( 13,832 ) |
| A21300 | 股利收入 | ( 78,941 ) | ( 35,535 ) |
| A2230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利益)之份額 | ( 225,995 ) | ( 208,759 ) |
| A22500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 1,406 | 206 |
| A23100 | 處分投資損失(利益) | ( 24,849 ) | ( 42,019 ) |
| A29900 | 其他項目 | ( 806 ) | - |
| A20010 | 收益費積項目合計 | ( 47,818 ) | ( 255,988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
| A31115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 69,486 | 113,634 |
| A31130 |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 19,932 | ( 13,047 ) |
| A31150 |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 74,760 | 67,443 |
| A31160 | 應收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 ( 6,059 ) | 1,591 |
| A31180 |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 ( 197,276 ) | 3,969 |
| A31190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 ( 27,926 ) | ( 21,976 ) |
| A31200 | 存貨(增加)減少 | ( 1,076,285 ) | ( 889,960 ) |
| A31230 |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 ( 32,281 ) | ( 77,163 )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 12,866 | 14,756 |
| A31000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 ( 1,162,783 ) | ( 800,753 ) |
| A32125 | 合約負債增加(減少) | ( 59,339 ) | 87,438 |
| A32130 |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 97,508 | ( 102,847 ) |
| A32150 |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 28,754 | ( 40,016 ) |
| A32160 | 應付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 - | ( 105 )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 ( 25,087 ) | ( 8,343 ) |
| A32200 | 負債準備增加(減少) | ( 25,347 ) | ( 1,356 )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 893 | ( 19,387 ) |
| A322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增加(減少) | ( 1,211 ) | ( 906 ) |
| A32000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16,171 | ( 85,522 ) |
| A30000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 1,146,612 ) | ( 886,275 ) |
| A20000 | 調整項目合計 | ( 1,194,430 ) | ( 1,142,263 )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 ( 524,602 ) | ( 167,763 ) |
| A33100 | 收取之利息 | 8,691 | 18,299 |
| A33200 | 收取之股利 | 249,183 | 175,901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 25,003 ) | ( 28,961 ) |
| A33500 | 退還(支付)之所得稅 | ( 120,904 ) | ( 391,513 )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 412,635 ) | ( 394,037 ) |

(接次頁)


(承上頁)

代碼 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39,054 )
B0002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40,094
B0003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6,244 6,244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3,000 )
B0006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到期還本 3,000 287,500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27,000 ) ( 27,000 )
B02400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 50,000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8,900 ) ( 116,691 )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57 -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 216,401 )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359,718 -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34,793 ) -
B06000 長期應收租賃款增加 - ( 12,866 )
B06100 長期應收租賃款減少 1,555 -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15,243 ) ( 13,586 )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44,498 ) -
B07200 預付設備款減少 - 39,290
B09900 其他投資活動 929 ( 834 )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201,069 ( 6,304 )
募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1,024,904 577,088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 79,801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79,801 ) -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2,848 ) ( 2,787 )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250 -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 ( 10,500 )
C04020 租賃本金償還 ( 15,875 ) ( 15,946 )
C04500 替放現金股利 ( 587,468 ) ( 445,052 )
CCCC 募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339,162 182,604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27,596 ( 217,737 )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79,796 497,533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07,392 $ 279,796

(請參閱後附媒體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黃春發

經理人:蕭敏志

會計主管:陳佳佩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自民國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黃春發

中華民國115年3月12日

~ 22 ~


會計師查核報告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與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 23 ~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存貨評價

截至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存貨-製造業淨額為 942,039 仟元(已扣除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26,399 仟元),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五及六(八)。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存貨評價受國際鋼鐵價格及需求市場波動而可能導致存貨滯銷,以致發生呆滯損失,其提列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之會計政策,係依據存貨庫齡資料提列存貨呆滯損失,該資料來源係管理階層根據存貨銷售狀況及進貨價格,判斷評估每項產品之預計淨變現價值,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品質正常之存貨價值並提列存貨跌價損失。由於其評估涉及管理階層重大判斷,且存貨帳面金額對整體合併財務報告係屬重大,因此將存貨評價列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對於上述層面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及評估存貨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有效性,包括存貨庫齡之正確性等。
  2. 評估年底存貨庫齡狀況,並抽核驗證存貨庫齡區分之正確性。
  3. 驗證計算淨變現價值所採用基本假設之合理性。
  4. 於年底進行存貨抽盤,確認並評估存貨是否存在過時或損毀之情事。

~ 24 ~


金融資產之評價

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淨額為1,222,754仟元,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五、六(二)、(三)、(十一)及八。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評估其公允價值提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及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係管理階層根據專業鑑價公司出具之評估報告暨關聯企業之股權淨值及本期損益,判斷評估增減其帳面金額以認列對被投資者損益之份額,再評估是否有已經減損之任何客觀證據,以決定任何減損損失金額。因帳面金額對合併財務報告係屬重大,故將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淨額列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對於上述層面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取得專業鑑價公司對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之評估報告暨關聯企業提供之最近期可比較財務報表,複核公允價值之評估方式之合理性。

  2. 驗證計算提列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及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之正確性。

  3. 按查核結果據以調整關聯企業之財務報表,使該等財務報表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之編製要求及表達。

~ 25 ~


其他事項

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部分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其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對上述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分別為 365,908 仟元及 387,831 仟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4% 及 5%,暨其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度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 64,371 仟元及 66,475 仟元,分別占稅前淨利之 9% 及 7%,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 (11,153) 仟元及 4,443 仟元,分別占其他綜合損益淨額之 13% 及 4%。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附加其他事項段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26 ~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27 ~


  1.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對查核團隊成員之指導、監督及複核其執行之工作,並負責形成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林春枝

會計師:吳孟達

核准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113號函

中華民國115年3月12日

~ 28 ~


其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12,31 113,12,31
金額 % 金額 %
次數資產:
1100 現金及所當現金(註六) $ 659,039 7 $ 477,043 6
1110 通過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次數(註六) 122,850 1 87,398 1
1120 通過其他綜合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次數(註六) - - 48,513 1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次數(註六) 168,825 2 157,731 2
1150 應收票據淨額(註六) 20,679 - 40,611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註六) 347,369 4 414,397 5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註六及七) 15,505 - 8,221 -
1197 應收融資租賃款淨額(註六及八) 1,706 - 1,719 -
1200 其他應收款(註六) 11,059 - 12,123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淨額(註七) - - 74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90 - 207 -
1310 存貨-製造業(註六) 942,039 11 1,251,048 15
1320 存貨-建設業(註六、七及八) 3,357,841 37 1,917,779 23
1410 預付款項(註七) 136,416 2 94,675 1
1470 其他次數資產(註六及八) 285,104 3 426,415 5
11XX 次數資產合計 6,068,622 67 4,938,954 59
非次數資產:
1510 通過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次數(註六及七) 390,874 4 321,664 4
1517 通過其他綜合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次數(註六) 126,603 1 158,080 2
1550 採用積益法之投資淨額(註六及七) 626,511 7 628,716 8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註六、七及八) 1,090,427 12 1,111,007 13
1755 使用積資產(註六) 419,879 5 479,422 6
1760 投資性不動產(註六及八) 135,901 2 138,835 2
1780 無形資產 33,762 - 2,503 -
1840 還耗所得稅資產(註六) 6,933 - 8,520 -
1975 淨權定值利資產-非次數(註六) 42,642 - 30,850 -
1990 其他非次數資產(註六、七及八) 153,693 2 465,955 6
15XX 非次數資產合計 3,027,225 33 3,347,552 41
1XXX 資產總計 $ 9,095,847 100 $ 8,286,506 100

負債及積益

次數負債:
2100 短期借款(註六及八) $ 3,277,193 36 $ 2,246,399 27
2110 應付短期票券(註六及八) - - 78,801 1
2130 合併負債-次數(註六) 55,073 1 98,714 1
2150 應付票據 140,158 1 42,699 1
2170 應付帳款 83,304 1 41,831 1
2200 其他應付款 171,275 2 194,412 2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註七) 10 - 12 -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57,203 1 73,579 1
2280 租賃負債-次數(註六) 59,650 1 61,012 1
2320 一年或一營業周期內到期長期負債(註六及八) 2,913 - 2,848 -
2399 其他次數負債-其他 13,574 - 14,087 -
21XX 次數負債合計 3,860,353 43 2,855,394 35
非次數負債:
2540 長期借款(註六及八) 8,886 - 11,799 -
2550 負債準備-非次數(註六) 54,668 1 80,016 1
2560 本期所得稅負債-非次數(註六) - - 10,580 -
2570 還耗所得稅負債(註六) 194,176 2 191,448 2
2580 租賃負債-非次數(註六) 400,003 4 454,363 6
2670 其他非次數負債-其他(註六) 89,782 1 91,821 1
25XX 非次數負債合計 747,515 8 840,027 10
2XXX 負債總額 4,607,868 51 3,695,421 45
持養於母公司業主之積益
3100 股本(註六) 2,670,313 29 2,670,313 32
3200 資本公權(註六) 281,622 3 281,622 4
保留盈餘(註六)
3310 法定盈餘公權 523,582 6 435,767 5
3320 特別盈餘公權 102,504 1 102,504 1
3350 未分配盈餘 886,652 10 983,008 12
3300 保留盈餘合計 1,512,738 17 1,521,279 18
3400 其他積益(註六) 10,548 - 108,346 1
31XX 持養於母公司業主之積益合計 4,475,221 49 4,581,560 55
36XX 非控制積益(註六) 12,758 - 9,525 -
3XXX 積益總額 4,487,979 49 4,591,085 55
3X2X 負債及積益總計 $ 9,095,847 100 $ 8,286,506 100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黃春發

經理人:蕭敏志

會計主管:陳佳佩


具亞酬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每股盈餘:新台幣元)

代號 項 目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註六、七及十四) $ 4,743,530 100 $ 5,241,842 100
5000 營業成本(註六及七) ( 3,858,656 ) ( 81 ) ( 4,445,533 ) ( 85 )
5900 營業毛利 884,874 19 796,309 15
5910 未實現銷資(損)益 ( 5,590 ) - ( 4,661 ) -
5920 已實現銷資(損)益 4,661 - 5,494 -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883,945 19 797,142 15
營業費用(註六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 117,692 ) ( 3 ) ( 101,102 ) ( 2 )
6200 管理費用 ( 196,812 ) ( 4 ) ( 216,977 ) ( 4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 190,383 ) ( 4 ) 9,009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504,887 ) ( 11 ) ( 309,070 ) ( 6 )
6900 營業利益 379,058 8 488,072 9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註六) 18,775 - 23,829 1
7010 其他收入(註六及七) 163,376 4 310,661 6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淨額(註六及七) 42,560 1 98,246 2
7050 財務成本淨額(註六) ( 38,160 ) ( 1 ) ( 41,770 ) ( 1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淨額(註六及十四) 113,730 2 105,917 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00,281 6 496,883 10
790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損) 679,339 14 984,955 19
7950 所得稅費用(註六及十四) ( 110,572 ) ( 2 ) ( 158,013 ) ( 3 )
8200 本期淨利(損) 568,767 12 826,942 16
其他綜合損益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重數(註六) 10,581 - 29,070 1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核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註六) ( 82,843 ) ( 2 ) 67,104 1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72,262 ) ( 2 ) 96,174 2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註六) ( 22,042 ) - 6,149 -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3,160 - 12,669 -
-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註六)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註六) 3,739 - ( 3,713 )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15,143 ) - 15,105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87,405 ) ( 2 ) 111,279 2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481,362 10 $ 938,221 18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 568,346 12 $ 826,068 16
8620 非控制權益(淨利/損) 421 - 874 -
$ 568,767 12 $ 826,942 16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綜合損益) $ 481,129 10 $ 937,096 18
8720 非控制權益(綜合損益) 233 - 1,125 -
$ 481,362 10 $ 938,221 18
9750 基本每股盈餘(註六) $ 2.13 $ 3.09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黃春發

經理人:蕭敏志

會計主管:陳佳佩


其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公司中之

項目代號 項目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債 併買股份 其他權益 持有合併公司 重大之權益總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數
法定股份公債 特別股份公債 未分配股份 併賣股份分析 股份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結果 之交換系統 透過其他結合權益 則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未實現(值)益 其他權益項目 分析 股份併賣公司 重大之權益總計
A1 民國113年1月1日報報 $ 2,225,261 $ 281,622 $ 328,919 $ 102,504 $ 1,101,819 $ 1,533,242 $(26,497) $ 53,335 $ 26,838 $ 4,066,963 $ 5,400 $ 4,072,363
B1 提列法定股份公債 - - 106,848 - (106,848) - - - - - - -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445,052) (445,052) - - - (445,052) - (445,052)
B9 普通股股票股利 445,052 - - - (445,052) (445,052) - - - - - -
D1 民國113年度淨利 - - - - 826,068 826,068 - - - 826,068 874 826,942
D3 民國113年度其他結合權益 - - - - 29,073 29,070 14,854 67,104 81,958 111,028 251 111,279
D5 民國113年度結合權益總數 - - - - 855,138 855,138 14,854 67,104 81,958 937,096 1,125 938,221
Q1 最合适股票的結合權益佔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之法 - - - - 23,003 23,003 - (450) (450) 22,553 3,000 25,553
Z1 民國113年12月31日報報 2,670,313 281,622 435,767 102,504 983,008 1,521,279 (11,643) 119,989 108,346 4,581,560 9,525 4,591,085
B1 提列法定股份公債 - - 87,815 - (87,815) - - - - - - -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587,468) (587,468) - - - (587,468) - (587,468)
D1 民國114年度淨利 - - - - 568,346 568,346 - - - 568,346 421 568,767
D3 民國114年度其他結合權益 - - - - 10,581 10,581 (14,955) (82,843) (97,798) (87,217) (188) (87,495)
D5 民國114年度結合權益總數 - - - - 578,927 578,927 (14,955) (82,843) (97,798) 481,129 233 481,362
C1 非控制權益增減 - - - - - - - - - - 3,000 3,000
Z1 民國114年12月31日報報 $ 2,670,313 $ 281,622 $ 523,582 $ 102,504 $ 886,652 $ 1,512,738 $(26,598) $ 37,146 $ 10,548 $ 4,475,221 $ 12,758 $ 4,487,979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黃泰發

經理人:蕭敏志

會計主管:陳佳儀


系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代碼 | 項 目 | 114年度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3年度 |
| --- | --- | ---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A10000 | 本期稅前淨利(積) | $ 679,339 | $ 984,955 |
| 調整項目: | | | |
| 收益費積項目 | |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 134,755 | 138,314 |
| A20200 | 繼銷費用 | 15,628 | 9,196 |
| A20300 | 預期信用減積損失(利益)數 | 190,383 | ( 9,009 ) |
| A2040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利益) | ( 21,012 ) | ( 50,424 ) |
| A20900 | 利息費用 | 38,160 | 41,770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 18,775 ) | ( 23,829 ) |
| A21300 | 股利收入 | ( 81,266 ) | ( 35,880 ) |
| A2230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利益)之份額 | ( 113,730 ) | ( 105,917 ) |
| A22500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 1,406 | 182 |
| A23100 | 處分投資損失(利益) | ( 28,399 ) | ( 51,146 ) |
| A29900 | 其他項目 | ( 314 ) | 477 |
| A20010 | 收益費積項目合計 | 116,836 | ( 86,266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
| A31115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 61,412 | 95,360 |
| A31130 |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 19,932 | ( 13,047 ) |
| A31150 |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 68,175 | 77,043 |
| A31160 | 應收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 ( 7,284 ) | 1,148 |
| A31180 |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 ( 188,807 ) | 12,212 |
| A31190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 74 | 24 |
| A31200 | 存貨(增加)減少 | ( 1,131,053 ) | ( 893,515 ) |
| A31230 |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 ( 41,741 ) | ( 71,013 )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 12,867 | 41,384 |
| A31000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 ( 1,206,425 ) | ( 750,404 ) |
| A32125 | 合約負債增加(減少) | ( 43,641 ) | 92,515 |
| A32130 |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 97,459 | ( 103,051 ) |
| A32150 |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 41,473 | ( 42,452 ) |
| A32160 | 應付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 - | ( 105 )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 ( 23,756 ) | ( 6,884 ) |
| A32190 |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 ( 2 ) | ( 1 ) |
| A32200 | 負債準備增加(減少) | ( 25,348 ) | ( 1,355 )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 ( 513 ) | ( 17,857 ) |
| A32240 | 淨填完福利負債增加(減少) | ( 1,211 ) | ( 906 ) |
| A32000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44,461 | ( 80,096 ) |
| A30000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 1,161,964 ) | ( 830,500 ) |
| A20000 | 調整項目合計 | ( 1,045,128 ) | ( 916,766 )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 ( 365,789 ) | 68,189 |
| A33100 | 收取之利息 | 17,116 | 29,121 |
| A33200 | 收取之股利 | 197,143 | 134,163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 24,850 ) | ( 29,484 ) |
| A33500 | 送還(支付)之所得稅 | ( 128,444 ) | ( 399,387 )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 304,824 ) | ( 197,398 ) |

(接次頁)


(承上頁)

代碼 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10 取得通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39,054 )
B00020 處分通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40,094
B00030 通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送回股款 10,929 10,930
B00040 取得按繼銷後底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69,249 ) ( 157,202 )
B00060 按繼銷後底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到期還本 148,075 372,849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9,078 ) ( 118,452 )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57 23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 216,402 )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359,013 -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34,793 ) -
B06000 長期應收租賃款增加 - ( 12,866 )
B06100 長期應收租賃款減少 1,555 -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16,819 ) ( 14,346 )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44,498 ) -
B07200 預付設備款減少 - 41,032
B09900 其他投資活動 929 ( 834 )
BE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206,121 ( 94,228 )
募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備款增加 1,030,794 554,456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 79,801 ) 79,801
C01700 僅還長期備款 ( 2,848 ) ( 2,787 )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250 -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 ( 10,500 )
C04020 租賃本金僅還 ( 74,108 ) ( 71,987 )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587,468 ) ( 445,052 )
C05800 非控制權益變動 3,000 3,000
CCC 募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289,819 106,931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9,120 ) 2,282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81,996 ( 182,413 )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77,043 659,456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659,039 $ 477,043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黃春發

經理人:蕭敏志

會計主管:陳佳佩


【附錄二】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表

期初未分配盈餘: $ 307,725,089
加:本期稅後淨利 568,346,686
:確定福利計劃精算數調整保留盈餘 10,580,676
減:提列 10% 法定盈餘公積(註 1) (57,892,736)
可供分配盈餘: $ 828,759,715
分配項目:(註)
股東紅利-現金股利 ($1.8*267,031,320 股) 480,656,376
期末未分配盈餘: $ 348,103,339

(註):上列盈餘分配表,股東紅利發放採現金之方式,擬分派之股東紅利為每股現金股利$1.8 元,股東紅利分配總額計$480,656,376 元,係以分配當時之已發行股份總數 267,031,320 股為計算之基準。

(註 1):依經濟部 1090109 經商字第 10802432410 號函,以「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作為法定盈餘公積之提列基礎。

負責人:黃春發 經理人:蕭敏志 主辦會計:陳佳佩

34


【附錄三】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定名為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MAYER STEEL PIPE CORPORATION)。

第二條:本公司之營業範圍如左:
1. CA01020 鋼鐵軌延及擠型業。
2. CA01030 鋼鐵鑄造業。
3. CA01050 鋼材二次加工業。
4. CA04010 表面處理業。
5. F199990 其他批發業。
6.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7. 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8.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三條:本公司設於台北市,必要時得經董事會之議決於國內外各地酌設分公司。

第四條:本公司之公告以登載於本公司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日報之顯著部分及通函行之。

第二章 股份

第五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參拾貳億元整,分為參億貳仟萬股,均為普通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其中未發行股份,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之。

第六條:本公司發行股票時,其股票為記名式,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且應加以編號,並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發行登記機構簽證後發行之。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七條:本公司股票均為記名式,股票須股東本名,其用法人堂名記號、或別號者,應將本人或代表人之姓名住址報明本公司記入股東名簿,如為數人共有者,應指定一人為代表。

第八條:本公司股票事務之處理辦法,悉依有關法令及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第九條:(刪除)。

第十條:(刪除)。

第十一條:(刪除)。

第十二條:股份轉讓之過戶登記,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它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均停止股票過戶。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十三條:本公司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兩種:
1. 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依法召開。
2. 臨時會於必要時依相關法令召集之。

35


第十四條:本公司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會之召集依公司法之規定為之。

第十四條之一: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經濟部公告之方式為之。

第十五條:本公司股東除有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之情事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第十六條:股東會之決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十七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如為法人團體者,應由該法人團體出具公函,指定其代表人。法人如擔任本公司董事者,嗣後該法人團體如欲更換代表,亦須出具公函更改之。

第十八條: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三項規定辦理;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第十九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記載開會日期、地點、主席姓名、出席股東人數、股數表決權數、決議事項及決議方法、由主席簽名或蓋章,連同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依法定期限保存於本公司。上述議事錄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分發各股東。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第四章 董事

第二十條:本公司設董事九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全體董事合計持股比例,依證券管理機關之規定。

前項董事名額中,設置獨立董事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由股東會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董事選舉時,應依公司法第一九八條規定辦理,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當選為獨立董事及非獨立董事。

第廿一條:董事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之,不論公司營業盈虧,均得支固定之報酬。

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參酌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依同業通常水準支給議定之。

本公司得於董事任期内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保險。

第廿二條:(刪除)。

第廿三條:董事會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長,並以同一方式互選一人為副董事長。董事長為董事會之主席,對外代表本公司並主持重要事務。

第廿四條: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職務之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三項規定辦理。

第廿五條:(刪除)。

第廿六條:董事會之決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廿七條:董事因事不能出席會議時,得出具書面委託書,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

36


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第廿八條:董事會之職權如左:
1. 營業計劃之決定及業務之指導與督促。
2. 各種章則及重要契約之審定。
3. 總經理人選任免之決定,重要職員之任免之核備。
4. 預決算之審定。
5. 負責對外投資事宜。
6. 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之重要事項。

第廿九條:董事會之會議紀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保存於本公司,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董事。

第三十條:(刪除)。

第五章 功能性委員會

第卅一條:本公司設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第卅二條:(刪除)。

第卅三條:審計委員會之人數、任期、議事規則、職權行使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

第卅四條:本公司董事會得依法及實際需要設置相關功能性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其他功能性委員會之人數、任期、議事規則、職權行使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之各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

第卅五條:(刪除)。

第六章 職員

第卅六條:本公司得設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廿九條規定辦理。

第卅七條:(刪除)。

第七章 會計

第卅八條:(刪除)。

第卅九條:本公司每會計年度終了,董事會應造具下列表冊,依法定程序,提交股東常會請求承認。
1. 營業報告書。
2. 財務報表。
3. 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四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及不超過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前項員工酬勞應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提撥其中不低於百分之十分派予基層員工。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後,再就餘額計算提撥。

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之對象包含本公司及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

有關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發放相關事宜,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經前項董事會決議以股票之方式發給員工酬勞者,得同次決議以發行新股或收買自己之股份為之。

37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考量公司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據以決定盈餘分配之數額及種類。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所得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後,就其餘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惟若有就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時,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後,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分派盈餘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為之,如有分派,每年就決算當年度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 50% 分配股東股息紅利,股東紅利發放以現金股利為原則,若發放股票股利,其比例以不超過股利總額百分之五十為限。

前項分派之股東紅利,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者,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刪除)。

第四十二條:本公司內部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另定之。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悉遵照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之。

第四十四條:(刪除)。

第四十五條:本公司對外投資數額得超過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四十,有關投資事宜悉遵照有關法令及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第四十五條之一:本公司得對外保證。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四十八年八月九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五十年五月十一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五十四年四月十五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五十六年四月二十九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一年一月二十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三年六月二十二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七年十月十八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八年五月十六日,第九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八年六月十八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二年元月十五日,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九月三十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四月十四日,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四月十七日,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六日,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五月二日,第廿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六月六日,第廿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五月十四日,第廿三、廿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二十三日,第廿五、廿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第廿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五日,第廿

38


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八日,第廿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日,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第三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廿三日,第三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廿六日,第三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廿三日,第三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廿五日,第三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廿五日,第三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廿五日,第三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廿七日,第三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四年六月十二日,第四十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廿一日,第四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十九日,第四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八年六月十二日,第四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一〇年七月十五日,第四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十四日,第四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三年六月七日,第四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廿八日。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黃春發


【附錄四】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一條: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

第二條: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議平台報到股數,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189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宜對視訊會議平台後台操作介面進行錄音錄影。

第三條:本公司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三項規定辦理。

前項主席係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常務董事或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本公司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第四條: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權數及出席股份數等相關資訊。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另應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公告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依規定向本公司重行登記。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第五條:本公司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包括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修正)均應採逐案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

40


第六條: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第七條: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二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惟經主席之許可者,得延長一次,以三分鐘為限。

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第八條: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第九條: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至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案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不適用第六條至第八條規定。

前項提問未違反規定或未超出議案範圍者,宜將該提問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為周知。

第十條: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並安排適足之投票時間。

第十一條: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於主席宣布開會後,應透過視訊會議平台進行各項議案表決及選舉議案之投票,並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前完成,逾時者視為棄權。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性計票,並宣布表決及選舉結果。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已依規定登記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第十二條: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第十三條: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如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同。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

41


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本公司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記載之,有選舉董事時,應揭露每位候選人之得票權數。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其議事錄除依前項規定應記載事項外,並應記載股東會之開會起迄時間、會議之召開方式、主席及紀錄之姓名、對於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股東提供適當之替代措施及因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時之處理方式及處理情形。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除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於議事錄載明,對於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股東提供之替代措施。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項議案表決結果及選舉結果,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席宣布散會後,持續揭露至少十五分鐘。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主席並應於開會時宣布該地點之地址。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得於會前提供股東簡易連線測試,並於會前及會議中即時提供相關服務,以協助處理通訊之技術問題。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主席應於宣布開會時,另行宣布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四項所定無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外,於主席宣布散會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達三十分鐘以上時,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之日期,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

發生前項應延期或續行會議,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依第十項規定應延期或續行會議,已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並完成報到之股東,未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者,其於原股東會出席之股數、已行使之表決權及選舉權,應計入延期或續行會議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

依第十項規定辦理股東會延期或續行集會時,對已完成投票及計票,並宣布表決結果或董事、監察人當選名單之議案,無須重行討論及決議。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第十項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如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續進行,無須依第十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發生前項應繼續進行會議之情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惟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本公司依第十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七項所列規定,依原股東會日期及各該條規定辦理相關前置作業。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十二條後段及第十三條第三項、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五第二項、第四十四條之十五、第四十四條之十七第一項所定期間,本公司應依第十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之股東會日期辦理。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第十項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如扣除以視

42


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決議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仍得繼續進行,無須依第十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對於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提供適當替代措施。

第十四條: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第十五條: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得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第十六條:會議進行時如遇空襲警報,即停止開會,各自疏散,俟警報解除一小時繼續開會。

第十七條:本規則未規定事項,悉依公司法、其他法令及本公司章程之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本規則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十九條:本規則訂立於民國四十八年八月九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廿三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八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四年六月十二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九年六月十六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一一〇年七月十五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43


【附錄五】

【截至民國115年4月20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個別及全體董事持有股數】:

本公司至民國115年4月20日已發行股份總數:267,031,320股

全體董事法定最低應持有股數:12,000,000股

職稱 姓 名 停止過戶日股東 名簿 記載之持有股數
(10%以上 大股東) 源泉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44,354,823
董事長 代表人:黃春發
董事 代表人:黃春照
董事 代表人:黃秀美
董事 代表人:黃詠傑
正達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88,000
董事 代表人:鄭達騰
董事 代表人:謝敏志
獨立董事 劉煌基 0
獨立董事 陳淑姿 0
獨立董事 吳聲達 0
董 事 合 計 44,642,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