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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scend Micro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5
Aug 2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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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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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82
证券简称:卓胜微
公告编号:2025-075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25 年 8 月 21 日
-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278.3280 万股
-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35.58 元 / 股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5 年 8 月 21 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 35.5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8.3280 万股限制 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
-
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36 人(调整后),包括公司 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时在本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授予激励对象不含: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 告时股本总额的 比例 |
|---|---|---|---|---|
| Geng Chunqi | 技术总监 | 1.5000 | 0.5389% | 0.0028% |
|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 干(335人) |
276.8280 | 99.4611% | 0.5176% | |
| 合计 | 278.3280 | 100.00% | 0.5204% |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35.58 元。
5、归属安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 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 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 以 2020-2024 年营业收入均值 399,367.60 万元为基数,
| 年度 | 2025-2027 年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 2025-2027 年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 2025-2027 年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1) | 触发值(An2)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5年 | 20.18% | 12.67% | 5.16%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6年 | 40.21% | 32.70% | 25.19%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7年 | 65.25% | 57.74% | 50.23% |
| 指标 | 指标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A) | A≥Am | X=100% | ||
| An1≤A<Am | X=80% | |||
| An2≤A<An1 | X=70% | |||
| A<An2 | X=0%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 依据。“不低于”含本数,“小于”不含本数。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 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 分为 A/B+、B、C 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A/B+ | B | C |
|---|---|---|---|
| 100% | 80% | 0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5 年 7 月 2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 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获授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股东会审议的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取消拟向上述 4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 1.8480 万股。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授予激励对象由 340 人调整为 336 人,同时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280.1760 万股调整为 278.328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 已满足,确定授予日为 2025 年 8 月 21 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
润分配的情形;
-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二)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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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 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 向符合授权条件的 3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8.328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决定本次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
1、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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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8 月 21 日;
-
3、授予价格:35.58 元/股;
-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336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
278.328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0.5204%,分配明细如下: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 |
占本激励计划公 告时股本总额的 |
|---|---|---|---|---|
| 的比例 | 比例 | |||
|---|---|---|---|---|
| Geng Chunqi | 技术总监 | 1.5000 | 0.5389% | 0.0028% |
|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 干(335人) |
276.8280 | 99.4611% | 0.5176% | |
| 合计 | 278.3280 | 100.00% | 0.5204% |
5、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
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权益工具的公允 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产生的费用在计划实施过程中按 归属的比例进行摊销,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规定及要求,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 况和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授予数量 (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 |
2025 年 (万元) |
2026 年 (万元) |
2027 年(万 元) |
2028 年 (万元) |
|---|---|---|---|---|---|
| 278.3280 | 12,683.13 | 2,969.31 | 6,385.34 | 2,504.96 | 823.51 |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 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 不大。若考虑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 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 的费用增加。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 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 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为自筹,公司承诺不 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 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等。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次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 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3、公司和本次拟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同意以 2025 年 8 月 21 日为授予日,以 35. 5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 3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8.328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 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况,授予 条件已成就。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激励对象人数、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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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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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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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调整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