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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scend Micro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6
Apr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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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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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述职报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世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世东,中国国籍,东南大学通信与电子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清华大学通讯与电子系统专业博士研究生,清华大学教授。1997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讲师、副教授、教授,2020年11月至2023年6月任京信网络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就独立性情况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进行自查并签署了自查报告,确认本人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
2025年度述职报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 周世东 | 6 | 1 | 5 | 0 | 0 | 否 | 3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任职期间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会同其他委员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作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3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可持续发展报告相关事项进行审慎审议与充分研讨,切实履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参与相关事项的审议,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专业意见,对各项议案无异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我们在所有重大方面无分歧,确保公司审计工作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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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来往等情况的汇报,通过实地考察、电子邮件、线上会议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及规范运作情况,及时获悉公司战略布局、再融资项目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降低经营风险等提供合理化建议。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
2025年度,本人在现场工作及履职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的工作,确保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信息,为本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与良好的协助。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参加有关机构或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投资者意见,积极关注深交所互动易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督促公司予以及时回复。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单独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对于尚存在的少量小额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通过对立信事务所的执业资质、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核查,确认续聘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025年度,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也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提名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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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本人认真审阅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世芬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经认真审核,本人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建议。
2026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继续加强现场履职,持续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周世东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