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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ONE SEMICONDUCTOR (SUZHOU)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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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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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
2025年度,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为促进公司经济效益提高、确保股东会各项决议的实施、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叶小杰先生、方新军先生及吴剑威先生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的独立董事叶小杰先生担任。
上述委员任职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员均出席了会议。各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审议事项均无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审议议案 |
|---|---|---|---|
| 1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2025年5月26日 | 1. 关于确认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2.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 |||
| 3. 关于核销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 |||
| 4. 关于核销部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的议案 | |||
| 5. 关于批准公司报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议案 | |||
| 6. 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 |
| | | | 交易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 | --- | --- | --- |
| 2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2025年8月31日 | 1. 关于确认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4. 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关联交易的议案
5. 关于核销部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的议案
6. 关于批准公司报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议案
7. 关于补充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3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5年9月16日 | 1. 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2.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3. 关于向南通圆周率收取业务剥离追溯评估差价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4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5年11月3日 | 1.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5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 关于批准公司报出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二〇二五年一至九月)的议案 |
| 5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5年12月10日 | 1.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接受外部审计期间,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对外部审计机构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等重点工作与其充分沟通,及时推进了其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指导与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制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能够稳步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同时,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有效的执行,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职责,对报告期内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职责。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继续发挥专业作用及职能,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提高议事效率,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