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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3

Dec 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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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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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8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4、会议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12 月08 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12 月08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12 月08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1

7、股权登记日:2023 年12 月01 日。

8、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莉女士

9、(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 人(户),共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81,993,0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414,695,556 股的19.771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423,387,356 股,其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数量为8,691,800 股,该部分股票 全体持有人放弃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14,695,556 股)。其中,中小股东0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0 股,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4,695,556 股的0.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3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数额为48,945,0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14,695,556 股的11.8026%。其中,中小股东2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数额为14,0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4,695,556 股的0.0034%。

(3)合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 人(户), 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130,938,0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414,695,556 股的31.5745%。其中,中小股东2 人(户),共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14,0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14,695,556 股的0.0034%。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出席本次 会议。

10、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01 《修订〈公司章程〉》

总表决情况:同意130,93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9976%;反对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002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2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77.1429%;反对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22.857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2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30,93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9976%;反对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002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77.1429%;反对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22.857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03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30,93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9976%;反对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002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77.1429%;反对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22.857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3

  • 2、律师姓名:杜若英、翟玲玲

  • 3、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

  •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12 月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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