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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Mar 3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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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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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股份”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 的单位已审批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截至2026 年3 月 30 日,本审批年度累计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26,500 万元,在本年度已审 批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96,535.01 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3.73%。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 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 年2 月11 日和2026 年2 月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和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 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3,430 万元, 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1,630 万 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1,800 万元。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股东会已授权董事长及 其授权人员办理交易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1.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天津荣联汇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汇

1

智”)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天津分行”)申 请1,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公司于2026 年3 月27 日与上海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前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 为人民币1,000 万元,担保责任至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日止。

  • 2.荣联汇智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天津分

  • 行”)申请500 万元人民币融资,公司于2026 年3 月27 日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 签订了《保证合同》,对前述融资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 金余额为500 万元人民币,担保责任至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日止。 上述担保均在股东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截至目前,公司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提供 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提供 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提供 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提供 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提供 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提供 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提供 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提供 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提供
担保
被担
保方
担保方直 被担 保方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 剩余可 已审议 担保额度占
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净资
产比例
是否
关联
担保
接或间接 最近 一期 已用担保额 本次担保 后已用担 用担保 的担保
持股比例 资产 负债 额度 保额度 额度 额度
长荣
股份
荣联
汇智
100% 84 77% 1000 1500 2500 500 3000 0.56 %
. , , , ,
因四舍五入而造成的数据差 异。

注:本表可能存在因四舍五入而造成的数据差异。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在股东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属于已审议通过 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名轩智慧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轩智慧城”) 于2025 年6 月10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 发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合法持有的房地产作为抵 押标的,为公司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的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名轩智慧城和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莉女士于2025 年11 月11 日分别与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签 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前述抵押担保追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 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 万元;因公司授信额度增加,名轩 智慧城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莉女士于2025 年12 月23 日分别与浦发 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之补充/变更合同》,被担保的主债权本 金余额相应增加,变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 别于2025 年6 月12 日、2025 年11 月13 日及2025 年12 月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2

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 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2025-058,2025-069)。

因公司授信额度增加,名轩智慧城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莉女士于 2026 年3 月26 日分别与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协议之补 充/变更合同》,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相应增加,变更为最高不超过等值人 民币27,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莉女士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无需提供反担保,关联担保额度在经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 人名轩智慧城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荣联汇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 2016-01-22
营业期限 2016-01-22 至2046-01-21
注册地点 天津市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腾旺道与京福公路交口(辰寰星谷孵化器G 座2
门607 室)
法定代表人 刘名轩
注册资本 889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
能机器人的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5G 通信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工业设计服
务;软件外包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物
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仓储装备销售;
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软件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
网络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
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企业管理咨询;规划设计管理;机械
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模具销售;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3

2.荣联汇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
项目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 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439.94 11,412.37
负债总额 5,307.79 9,674.0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2,132.15 1,738.34
项目 2024 年1—12 月 2025 年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287.49 4,087.38
利润总额 -342.9 -393.26
净利润 -343.2 -393.81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2026 年3 月30 日,荣联汇智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 3.荣联汇智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直接及通过荣彩

  • 科技间接持有荣联汇智100%的股份。

(二)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 1995 年9 月13 日
营业期限 1995 年9 月13 日至长期
注册地点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辰科技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李莉
注册资本 42370.775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医护人员防护用
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
刷;印刷品装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机械设备研发;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
销售;包装服务;专用仪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试验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试验机销
售;机械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
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装卸搬运;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
售;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医护人员防护
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 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3,720.01 633,020.55
负债总额 338,974.80 347,588.5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4,745.21 285,432.02
项目 2024 年1—12 月 2025 年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4,209.92 113,019.15
利润总额 2,194.01 1,014.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60.76 665.51

3.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2026 年3 月30 日,公司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订主体

保证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债务人:天津荣联汇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主债权

主债权是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人与借款人订立的相关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 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 的保证金及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 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翻译、鉴证、公证费等)。

3.保证期间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自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为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壹仟 万元整、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 金和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 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翻译、鉴证、公证费等)。

5.保证方式

5

本合同项下保证方式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6.合同的签署

本合同可以通过线下方式或线上方式进行签署。

如以线下方式签署本合同,则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 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本合同亦可通过线上方式以数据电文形式签署。为免疑义,就任一线上签约 主体而言,当该线上签约主体在线上系统所展示页面以点击、签署或任何其他方 式确认同意或接受本合同即意味着该等线上签约主体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条 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同意接受本合同约束,本合同对该等签约主体即 视为已生效。

(二)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高新区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合同签订主体

甲方(保证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高新区支行

债务人:天津荣联汇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伍佰万元整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 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主债权而 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 3.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 4.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5.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名轩智慧城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协议之补充/变更合同》

1.合同签订主体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保证人:天津名轩智慧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债务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原合同约定变更为:

6

被担保债权: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2025 年10 月29 日至2026 年 10 月28 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 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 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贰亿柒仟 万元整为限。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本合 同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 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 全部债权。保证人确认,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应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 范围确定的最高债权额为准,而不以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限。

3.其他事项

本合同经客户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及银行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额度及逾期担保的额度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77,754.79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4.26%;提供担保总余额为510,824.79 万元(本审批年度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26,500 万元,子公司对公司/子公 司提供担保9,000 万元,未超过已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以前年度审议批准,担 保额度已使用且尚在担保有效期的担保累计475,324.7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1.64%。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截至2026 年3 月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96,535.0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3.7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7

  • 2.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高新区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 3.名轩智慧城及李莉女士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协议之补充/变更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30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