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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pr 2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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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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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金国)
本人作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投资发展等相关情况,认真客观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体现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 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在2022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5 次,召开股东大会10 次。 2、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15 次,股东大会10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 况。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 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2 年度,本人出席的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 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故本人对出席的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上的各 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情况
(一)2022 年度,本人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4 项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
1、2022 年03 月07 日,本人对《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海德堡北京续签合作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Heidelberger Druckmaschinen AG 及其子公 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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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 年04 月17 日,本人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 司与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2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共发表独立意见10 次:
1、2022 年03 月09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就 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海德堡北京续签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关于 公司与Heidelberger Druckmaschinen AG 及其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2、2022 年03 月24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就 公司《关于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3、2022 年04 月27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就 公司《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募集资金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天津名轩投资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4、2022 年07 月13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就 公司《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5、2022 年08 月11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就《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6、2022 年08 月26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就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关于公司境外全资三级公司向 全资四级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7、2022 年09 月13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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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变更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 为上市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8、2022 年09 月28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就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9、2022 年11 月21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就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发表独 立意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10、2022 年12 月07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就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以上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的 长期发展需求。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的委员。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 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审部工作情况、聘请审计机构、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监督考核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 门委员会意见。
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主持及参与会议,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切实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2022 年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了密切联系,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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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本人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 供建议性的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认为,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各项重大投资、生产、建设项目规范运 作,已建立管理(包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公司各项董 事会决议均在已审议范围内执行。
五、对公司发展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2022 年任职期间尽职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1、在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未受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2、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 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重大投融资活动、财务管理、高管薪酬、利润分配和信息 披露等事项;持续关注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 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充分披露、合规披露。
3、核查公司公告的董事会决议内容,主动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信息。持 续关注公司自有的新媒体渠道,并检查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渠道,督促公司在信息 披露过程中严格遵守投资者机会均等、诚实守信原则,同时督促公司在开展工作 时遵守高效低耗原则,向公司强调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等。
4、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 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本人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5、积极参与监管机构等举办的各项培训,以更加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 上市公司运作的法律框架,独立董事的职责与责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关联交 易监管等具体规则。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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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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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2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2022 年度公司对
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未来 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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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金国(签字)
2023 年04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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