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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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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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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 2021-136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二级子公司天津北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期担保生效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荣 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5,267.8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 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2.41%。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尚未签订本次担保有关协议, 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协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天津北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北瀛”) 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公司拟与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 合同》,对该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1年12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二 级子公司天津北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应参与表决的 董事7名,此项议案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 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

天津北瀛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 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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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天津北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08-05
营业期限 2011 年08 月05 日至2061 年08 月04 日
注册地点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
法定代表人 邹远飞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 废旧金属收购、销售;废旧五金电器、废旧电线电缆、废旧电机、机械配件批发零售;铸件加工制造;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天津北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1、资产及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3,400,657.36 226,980,202.35
负债总额 170,339,855.93 178,800,207.5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43,060,801.43 48,179,994.79

2、利润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5,432,659.43 88,817,133.39
利润总额 4,918,060.73 5,119,193.36
净利润 5,313,952.07 5,119,193.36

3、信用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2021 年12 月23 日,天津北瀛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三)天津北瀛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之控股二级子公司,上市公司通过控股子 公司北京北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北瀛”)间接持有天津北瀛85%的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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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及反担保协议

(一)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 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将不 超过本次担保审议的范围。

(二)反担保合同的内容

公司与天津北瀛及其母公司北京北瀛均签订了《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1、反担保的主债权为公司为天津北瀛担保的融资合同项下的融资款,本金为人民 币贰仟万元整;

  • 2、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3、担保物为反担保人名下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设备等;

4、反担保的范围为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代为清偿的全部债务,该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债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违约金(或罚息)、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 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5、反担保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担保人代为清偿融资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日起 满两年止。

6、在公司基于担保合同项下担保责任未解除之前,反担保人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 得再次向他人提供保证担保或擅自转让、再行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反担 保物。

(三)少数股东同比例担保情况:天津北瀛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其母公司北 京北瀛的少数股东均为自然人股东,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为上述担保提供同比例担保。 为控制本次担保的风险,公司除与天津北瀛签订《反担保协议》外,也与北京北瀛签 订了《反担保协议》,由北京北瀛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向上市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持股85%的控股二级子公司天津北瀛,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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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 的资金需要。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查阅天津北瀛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报表及合同等资料,发现天津北瀛资信良好, 生产经营等状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天津北瀛及北京北瀛均与公司签订了《反 担保合同》,此次提供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为天津 北瀛提供最高额不超过贰仟万元的担保。

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天津北瀛为公司控 股二级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同时其已签订《反担保合同》, 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 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额度及逾期担保的额度

本期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05,267.80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2.41%。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59,082.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58.58%。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

  •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3、《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4、《反担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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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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