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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Apr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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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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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30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4 月16 日 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长城资本瑞鑫3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以下简称“长城基金”)的《关于长城资本瑞鑫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持本公司股份33,840,000 股(占本公司扣除回购账户 股份后总股本比例8.06%)的股东长城基金计划在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590,257 股(占本公司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总 股本比例不超过3.00%)。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长城资本瑞鑫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股东持股情况:长城基金持有公司股份33,840,000 股,占本公司扣除回购 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8.06%。
注:根据相关规定,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数量(以公司最新披露的数据为准)。截至2021 年4 月16 日,公司 总股本423,387,356 股,其中回购账户股份3,712,100 股,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 总股本419,675,256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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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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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来源:协议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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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2,590,257 股,占本公司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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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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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6,752 股,占本公司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393,505 股,占本公司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 本比例不超过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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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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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1 年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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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日至2021 年8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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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长城基金已在公司于2021 年2 月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报告 书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中预先披露了减持意向,拟通过集 合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701,620 股。
长城基金于2021 年4 月16 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方式由“集合竞价方式及大 宗交易”更正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并由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回购报告书的补充更正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除前述已披露的意向外,长城基金不存在其他意向、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 与前述更正后的减持意向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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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城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票价格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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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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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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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长城基金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 5、公司将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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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报备文件
《关于长城资本瑞鑫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4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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