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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0
Sep 2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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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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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 2020-154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天津长荣云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荣股份”)原全 资子公司天津长荣云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天津长荣健豪云印刷科技有限 公司”,2018 年7 月25 日名称变更改为“天津长荣云印刷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荣云印刷”或“债务人”)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简称“浦发银行”)申请1,5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有效期为12 个月。公司对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 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 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2018 年3 月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天津长荣健豪云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本次担 保已经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 授权人员办理本次担保的具体事宜。
公司作为担保人于2018 年4 月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下称“浦发 天津分行” 或“ 债权人”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ZB7709201800000012)(下称“《高保合同》”)。
二、担保进展情况
长荣云印刷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0 年7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 轩投资”)签订了《关于天津长荣云印刷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 将全资子公司长荣云印刷100%股权转让给名轩投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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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上述交易事项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长荣云 印刷股份。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现就《高保合同》中担保责任的履行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在《高保合同》项下承担的担保责任
1、担保的主债权的债务人是:长荣云印刷;
2 、担保的主合同为:长荣云印刷与债权人签署的编号为 BE2018032300001273 的《融资额度协议》(下称“《融资协议》”);
3、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2018 年4 月4 日至2019 年3 月21 日止的 期间内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 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 权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为限;
4、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 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上述担保进展情况
《融资协议》由长荣云印刷与浦发天津分行于2018 年4 月签署,融资额度 为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18 年4 月4 日至2019 年3 月 21 日止。
长荣云印刷已经于2019 年9 月12 日将上述《融资协议》相关借款所有本金 及利息清偿完毕。截至本公告日,债务人不存在其他未清偿的担保债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高保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确定期间已过,在期 间内并未触发保证责任,债务人亦不会在主合同项下继续产生新的债务。
鉴于上述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高保合同》的保证期间内未曾因债 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而实际承担保证责任,未来也无需根据《高保合同》继续承 担保证责任。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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