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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0
Jul 3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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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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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9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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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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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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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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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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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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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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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0年7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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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3日
8、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莉女士
9、(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人(户),共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126,471,648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433,483,630股的29.1756%,占公司扣除库存股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423,387,356 股的29.8714%。其中,中小股东1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17,147,648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433,483,630股的3.9558%,占公司扣除 库存股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423,387,356股的4.0501%。(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 加本次会议的股东12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56,459,500股,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433,483,630股的13.0246%,占公司扣除库存股 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423,387,356股的13.3352%。其中,中小股东5人(户),共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541,4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433,483,630股的0.1249%,占公司扣除库存股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423,387,356 股的0.1279%。(3)合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4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182,931,148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 公司股份总数433,483,630股的42.2002%,占公司扣除库存股后发行在外股份总 数423,387,356股的43.2066%。其中,中小股东6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为17,689,048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433,483,630股的 4.0807%,占公司扣除库存股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423,387,356股的4.1780%。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出席本次 会议。
10、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2,922,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9951%;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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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680,0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99.9491%;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0.0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参会的关联股东李莉、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 决,其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1人(户),共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18,167,148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910%,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423,387,356股的4.2909%。 其中,中小股东6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17,689,048股,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807%,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 份总数423,387,356股的4.1780%。
总表决情况:同意18,158,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99.9505%;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680,0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99.9491%;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0.0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参会的关联股东李莉、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 决,其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1人(户),共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18,167,148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910%,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423,387,356股的4.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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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6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17,689,048股,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807%,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 份总数423,387,356股的4.1780%。
总表决情况:同意18,158,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99.9505%;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680,0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99.9491%;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0.0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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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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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律师姓名:苏峥、贾棣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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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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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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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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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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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7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