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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0
Apr 2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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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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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0 年4 月22 日,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针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
2019 年5 月9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根据财会[2019]8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 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019 年5 月16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 组》(财会[2019]9 号)。根据财会[2019]9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 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自2019 年6 月10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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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 年6 月17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 响。
三、审议程序
2020 年4 月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 表审核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直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 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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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4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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