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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8

Nov 2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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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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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 2018-172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3、本次股东大会以逐项表决方式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

  • 以上审议通过了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事项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11 月28 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11 月27 日(星期二)-2018 年11 月28 日(星 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11 月28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11 月27 日15:00 至2018 年11 月28 日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表决方式:

  •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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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8 年11 月21 日。

8、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莉女士

9、(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3 人(户),共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178,661,048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433,483,630 股的41.2152%,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 423,387,356 股的42.1980%。其中,中小股东0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数额为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433,483,630 股的0.0000%, 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423,387,356 股的0.0000%。(2)通 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人15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16,887,1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433,483,630 股的3.8957%, 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423,387,356 股的3.9886%。其中, 中小股东14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912,1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433,483,630 股的0.2104%,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 在外股份总数423,387,356 股的0.2154%。(3)合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8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195,548,148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433,483,630 股的45.1108%,占公司 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外股份总数423,387,356 股的46.1866%。其中,中小 股东14 人(户),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912,1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占公司股份总数433,483,630 股的0.2104%,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发行在 外股份总数423,387,356 股的0.215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10、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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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事项的议 案》

1.01 审议并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194,917,6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6776%;反对6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0.322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30.8738%;反对63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69.126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2 审议并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种类》

总表决情况:同意194,928,3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6830%;反对60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0.3073%;弃权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32.0469%;反对60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65.8919%;弃权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612%。

  •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3 审议并通过了《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同意194,928,3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6830%;反对60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0.3073%;弃权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32.0469%;反对60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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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数的65.8919%;弃权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612%。

  •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4 审议并通过了《回购股份的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195,144,3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7935%;反对38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0.1969%;弃权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55.7285%;反对38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42.2103%;弃权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61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5 审议并通过了《回购股份的金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5,182,3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8129%;反对3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0.1774%;弃权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59.8947%;反对34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38.0441%;弃权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612%。

  •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6 审议并通过了《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95,182,3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8129%;反对3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0.1774%;弃权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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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股份数的59.8947%;反对34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38.0441%;弃权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612%。

  •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7 审议并通过了《回购股份的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195,182,3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8129%;反对3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0.1774%;弃权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59.8947%;反对34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38.0441%;弃权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61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8 审议并通过了《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95,182,3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8129%;反对3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0.1774%;弃权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59.8947%;反对34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38.0441%;弃权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612%。

  •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9 审议并通过了《授权董事会实施回购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5,144,3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7935%;反对38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0.1969%;弃权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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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55.7285%;反对38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42.2103%;弃权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61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5,205,2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99.8246%;反对34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0.175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62.4054%;反对34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37.594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2、律师姓名:靳庆军、贾棣彦

  • 3、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第

  •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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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1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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