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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8
Apr 2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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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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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6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代建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 长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控股”)与关联方天津名轩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名轩置业”)签订《代建服务合同》,将“智能化印刷设备生产线建设 项目”(原名:新型智能绿色装备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委托给名轩置业 实施代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莉女士通过其控制的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名轩投资”)持有名轩置业100%股份,李莉女士担任名轩置业 的执行董事、名轩投资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高梅女士担任名轩投资经理。根据深 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18 年4 月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全资子公司签订代建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莉女士、高梅女 士回避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5 名,此项议案以5 票赞同,0 票反 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独立董事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对本次关联 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审 核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核查意见。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本 次交易的具体事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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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天津名轩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075919417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经济开发区双川道20号(长荣印刷设备股份公司办
公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李莉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营业期限:2013年08月21日至2063年08月20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务信息咨询;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赁; 绿化工程施工;酒店管理;旅游项目开发;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00% |
| 合计 | 5,000.00 | 100.00% |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018 年3 月31 日 (未经审计) |
2017 年12 月31 日 (未经审计) |
|
|---|---|---|
| 项目 | ||
| 资产总额 | 179,034,775.34 | 178,704,118.26 |
| 负债总额 | 139,464,073.81 | 138,517,378.61 |
| 净资产 | 39,570,701.53 | 40,186,739.65 |
| 单位:元 | ||
| 2018 年1-3 月 (未经审计) |
2017 年1-12 月 (未经审计) |
|
| 项目 | ||
| 营业收入 | 0 | 2,211,58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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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利润 | -616,038.12 | -8,773,419.94 |
|---|---|---|
| 净利润 | -616,038.12 | -8,773,419.94 |
三、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业主:天津长荣控股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天津名轩置业有限公司
1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内,东临通盛路,北临永兴道,南 临永合道,西临山河路。
工程规模:拟建五栋 1-4 层的单层及多层厂房、 2 栋 1 层丙类仓库、 1 栋 1 层门卫。共计 8 个单体。总建设规模为 125910.67 平方米,占地面积 104013.3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 118845.5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7065.14 平方米。总建 设项目总投资为不超过 50000 万元。
工程进度: 2018 年 03 月至 2019 年 08 月。
2 、代建范围及期限
本项目的代建期限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之日 止。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一年,由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 算。
3 、代建工作内容
代建单位应为本项目提供由项目的前期工作、征地、项目方案选择及对外商 务谈判、深化设计、项目建设策划、工程报建、初步设计报审、工程监理(含工 程结算初审)、招标及设备采购管理(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编制施工图 预算、工程造价及进度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信息管理直 到验收手续的办理,工程决算审核完成,资产确权和缺陷责任期等工程项目建设 全过程的所有管理服务工作。
4 、代建服务费
业主与代建单位审核同意的投资总概算的 2% ,不超过 1000 万。
除非另有约定,代建服务费已包括代建单位执行和完成本合同规定全部代建 工作的报酬,以及本合同规定的应由代建单位承担的合理费用,不再因投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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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人工、物价等因素的变动而有所调整。
代建单位因收取代建服务费所发生的一切税收,由代建单位自行承担。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代建服务费的市场价格一般为: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下项目,代建服务费为 工程概算总投资的3%—4%;总投资超过2亿元项目的代建服务费分段累进计算, 超出2亿元部分为工程概算总投资的2%—3%。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 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代建服务费为投资总概算的2%,不超 过1,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原则公允定 价。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缺少专业团队,不具备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能力。 公司本次委托名轩置业代建实施,可以借助名轩置业的专业性,降低运营成本, 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专业性,加快推进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项目实 施完成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水平将获得显著提高,为公司本年度及未来战略发 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 年年初至今,公司与名轩置业累计实际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为0 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如下:我们已经获得了公司提交的有关本 次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业务需要,交易价格根据市 场价格确定,是符合平等互利、公开公正原则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 决。
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 料,认为本次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定价公 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 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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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 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代建服务 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函》
3、《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的独立意见》
4、《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签订代建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代建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4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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