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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8

Apr 1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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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4 月18 日,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针对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 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 案并发表审核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2017 年4 月28 日,财政部财会[2017]1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 年5 月28 日起实施。 本公司对于该准则实施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 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 年5 月10 日,财政部财会[2017]15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 ——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自2017 年6 月12 日起实施。本公司对2017 年 1 月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 年1 月1 日至准则施行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

2017 年12 月25 日,财政部财会[2017]30 号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本公司在2017 年度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之上 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列报的非流动资产处 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并相应追溯重述了2016 年度利润表。

因此公司按照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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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前,本公司 将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 销计入营业外收入。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之前,本公司将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后,对2017 年1 月1 日存在的计入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 平均摊销计入其他收益,对2017 年1 月1 日之后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 准则进行处理。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之后,本公司将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计入资产处置收益,本公司在编制2017 年度财务报表时, 执行了该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为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及其他收益间重分类调整,以及利润表 中处置固定资产损益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与资产处置收益间重分类调整, 未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议程序

2018 年4 月18 日,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直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 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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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 会〔2017〕13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 策及相关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4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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