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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8

Mar 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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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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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物业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总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莉通过控制的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轩 投资”)持有天津名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轩置业”)100%股权,名轩 置业持有天津小蜜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蜜蜂物业”)100%股权, 同时李莉担任名轩投资执行董事、名轩置业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高梅担任名轩投 资经理。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小蜜蜂物业为公司关联方。

2、2018 年3 月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签订物业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小蜜蜂物业签订《物 业服务框架协议》,公司拟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物业综合性服务事宜(安保、 清洁卫生、养护管理等综合性物业服务项目)交由小蜜蜂物业管理、运营,双方 将就具体项目另行签订具体协议或合同。关联董事李莉、高梅回避表决,会议应 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5 名,此项议案以5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 过。独立董事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负责本 次交易的具体事宜,根据《物业服务框架协议》签订相关具体协议或合同。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小蜜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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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双辰中路5 号(办公楼703-009

室)

法定代表人:董浩

注册资本:壹佰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二日

营业期限:2017 年03 月0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办公用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装饰装修材料(危 险化学品除外)零售兼批发;餐饮管理;建筑物外檐清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会议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清洁服务;消防设备安装、维修;人力资源信息 咨询服务(职业介绍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持股比例
天津名轩置业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小蜜蜂物业总资产380,542.66 元人民币,净资产 -64,550.97 元人民币,2017 年4-12 月营业收入1,108,127.60 元人民币,净利 润为-64,550.97 元人民币。(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甲方: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 乙方:天津小蜜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 1、合作内容

甲方拟将其名下物业的综合性服务事宜(安保、清洁卫生、养护管理等综合 性物业服务项目)交由乙方管理、运营。双方将就具体项目另行签订具体协议或 合同,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2、合作期限

  •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止。

  • 3、协议价款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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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甲方的实际物业服务需求以及市场价格对在协议期内产生的费用进行 预计。

(1)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根据甲方各子公司物业现状,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2–3.17元/平米/月, 具体收费标准待双方签订具体服务协议时进行约定;服务费计算方法为收费标准 *建筑面积,预计协议期内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6,285,508.44元/ 年。

(2)物业耗材费用

根据甲方各子公司物业现状,耗材收费标准为:0.04–0.31(元/平米/月), 具体收费标准待双方签订具体服务协议时进行约定;耗材费计算方法为收费标准 *建筑面积,预计协议期内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349,273.32元/年。 以上物业耗材费用未包含办公楼招待用纸费用、需第三方工程维修费用(人工、 物料)。

(3)餐饮服务费用

根据甲方各子公司餐饮现状,餐费标准为4-10元/餐,另有未列明的其他餐 饮服务类型,以及具体餐费标准待双方签订具体服务协议时进行约定;餐饮服务 费计算方法为:餐费标准*餐次,预计协议期内甲方餐饮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 2,684,552.10元/年。

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其他协议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

  • 行、采取补救措施并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按具体协议条款支付违约金。 5、其他约定

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且经甲方权力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参 照市场公允价格签订框架协议,双方将就具体项目另行签订具体协议或合同。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协议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基础,定 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当期及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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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 年年初至今,公司与小蜜蜂物业累计实际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为0 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已经获得了公司提交的有关本 次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根 据市场价格确定,是符合平等互利、公开公正原则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 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 避表决。

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详细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 料,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公司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此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 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签订物业服务框架协议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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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物业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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