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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Feb 1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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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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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于2016 年2 月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本着 谨慎原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 性产生影响。我们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公司已经履行了相关程 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我们同意此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向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互利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增资后的长荣华鑫公司将为公司提升销售业 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我们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公司已经履行了 相关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此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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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靳庆军(签字)
刘治海(签字)
于 雳(签字)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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