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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Jan 19, 2016

55204_rns_2016-01-19_54c707c0-f186-4aeb-b658-6dfed7db0993.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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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事先认可函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与北京北瀛铸造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暨关 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听取了公司“关于与北京北瀛铸造有限责任公司签 订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说明,审阅了相关资料,现就该事项发表事 先认可意见如下:

经过审阅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材料并与公司进行必要沟通,我们认为与北京 北瀛铸造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 需要,有关交易价格将按照平等、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公司和股 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 将本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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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事先认可函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北京北 瀛铸造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函》之签字 页)

全体独立董事:

靳庆军(签字)

刘治海(签字)

于 雳(签字)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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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