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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5
Jun 11, 2015
55204_rns_2015-06-11_f01310c9-fdcd-408e-acd0-206968cf1dfd.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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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事先认可函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 长荣控股有限公司与天津名轩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事先认可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听取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长荣控股有限公 司与天津名轩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说明,审阅了相关 资料,现就该事项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已向我们提供了有关事项的详实资料,经审阅相关资料并就本次关联交 易的实际情况与公司进行必要的沟通,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理,符合公 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利于公司发展。公司本次交易须提交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与 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及股东应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涉及的 审议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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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事先认可函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天 津长荣控股有限公司与天津名轩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先 认可函》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靳庆军(签字)
刘治海(签字)
于 雳(签字)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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