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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Mar 1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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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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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 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长荣股份董事会出具的《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台荣精密机械工业有限公司、长荣(上海)印刷设备有限公司、长荣股份(香港) 有限公司、天津荣彩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长荣震德机械有限公司、天津绿动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长荣股份(日本)有限公司、成都长荣印刷设备有限公司、长荣 股份(美国)有限公司、天津长荣健豪云印刷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长荣控股有限 公司、天津长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力群印务有限公司、天津健豪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 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 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 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内部控制风险;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 括:战略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资金管理风险、投资风险、经营风险、应 收款及存货管理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1、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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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是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一般规定》的规定和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 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 有效性进行评价。
2、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所采用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 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①该缺陷是否会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差错;
②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差错金额的大小。
| 项目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
|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包含漏报) | 差错≥利润总额的5% | 利润总额的3%≤差错<利润总额的5% | 差错<利润总额的3%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 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 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重要缺陷:
未依照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 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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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 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存在一 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缺陷认定等级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
|---|---|---|
| 重大缺陷 | 1000万元及以上 | |
| 重要缺陷 | 500万元(含500万元)~1000万元 | |
| 一般缺陷 | 50万元(含50万元)~500万元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 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企业在资产管理、资本运营、信息披露、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 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和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或者遭受 重大行政监管处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或企业员工存 在串谋舞弊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
②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 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③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3、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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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的三会会议资料、各项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相关文件; 抽查公司会计账册、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等财务资料;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等途径从 内部控制的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监督等多方面对长荣 股份的内部控制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荣股份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 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长荣股份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天津长荣印刷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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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仅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高梅 方万磊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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