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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Aug 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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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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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意见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2014 年8 月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本着谨 慎原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经过对公司在2014 年半年度期间(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相关情况的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公 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 规相违背的情形。
2、公司于2013 年5 月1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控股子公司日本长荣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担保方以开立保函的形式, 为被担保方“长荣(日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向担保权人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部申请100 万美元进口开立信用证授信额度 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至2014 年4 月29 日。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担保 已到期。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为股东、 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 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 保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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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意见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于《关于公司201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兼顾了公司和股东的即期利益及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募集资金2014 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已 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 同意该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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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靳庆军(签字)
刘治海(签字)
于 雳(签字)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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