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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4

Jun 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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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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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意见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2014 年6 月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基于客 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 余资金永久补充募投项目日常运营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高速精密多功能新型印刷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等4 个募投 项目已实施完成。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募投项目日常运营资金的 计划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 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需 要,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募投项目日常运 营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公司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募投项目日常运营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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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靳庆军(签字)

刘治海(签字)

于 雳(签字)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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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