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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3

Aug 1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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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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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天 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超募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本着 谨慎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以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原定拟用于购买天津风电产业园800亩土地使用权 款18,400万元的实施方式,以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长荣控股有限公 司”(暂定名称)购买天津风电产业园07‐12地块共计328亩土地使用权,先期建 设“长荣印刷工业园长荣数字化印刷设备示范基地”。此举可加快长荣印刷工业 园项目建设进度,符合项目建设和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因此本次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是切实可行的。本次 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构 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

二、《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在2013年半年度期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相关情 况的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 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 为,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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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朱辉、陆长安 2013 年8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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