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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May 1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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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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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于2013 年5 月13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 议资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司对控股子公司日本长荣提供担保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日本长荣提供相应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目 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供的前述担保之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公司本次所提供的对外担保之审批程序均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担保的规定,亦遵循了公司有关对外担保规定, 并履行了相应审批程,符合公司利益,故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二、关于补选蔡连成、洪雷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鉴于刘书瀚先生和赵铁流先生已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职务,根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第二届董事会须增补两名董事,经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推荐蔡连成先生和洪雷先生(简历附后)为董事候选人,任 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
1、股东推荐,董事会审议,提名蔡连成先生和洪雷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 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阅董事候选人蔡连成先生和洪雷先生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 为该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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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 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 力。
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并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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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 辉(签名): 刘书瀚(签名):
陆长安(签名):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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