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MASTERWORK GROUP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Aug 9, 2017

55204_rns_2017-08-09_18c82d38-641f-4082-b199-6aa524c4b46d.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 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与公司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 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天 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 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息的 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 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 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建立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和投资服务理念;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并有机统一的投资理念;

(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 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 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 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 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 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与工作内容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主要包括: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其他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机构。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市场 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和年度报告说明会 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及变化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 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 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十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 年度报告说明会、股东大会、公司网站、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 场参观、分析师会议和路演等。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 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十一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披露的信息 必须第一时间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 (http://www.szse.cn )上公布;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 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 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 的客观独立报道。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后 10 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公司 董事长(或总裁)、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至少 1 名)、董事会秘书、保荐代 表人应出席说明会,会议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二)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

(三)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四)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集资金投向及发展前景等方 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

(五)投资者关心的其他问题。

公司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 日期及时间(不少于2 个小时)、召开方式(现场/ 网络)、召开地点或网址、 公司出席人员名单等。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在全面深入了解公 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 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以下素质:

(一)对公司有全面了解,包括产业、产品、技术、生产流程、管理、研发、 市场营销、财务、人事等各个方面,并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前景有深刻的了 解;

(二)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运作机制;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五)准确掌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程序等。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董事长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需要可以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机构协 助公司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

第十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的职责主要包括:

(一)信息沟通: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举行分析师 说明会及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 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二)定期报告:主持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报的编制、印制和邮送工 作;

(三)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准备会 议材料;

(四)公共关系:建立和维护与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相关部 门良好的公共关系;

(五)媒体合作: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引导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安 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六)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在网上 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

(七)危机处理:在诉讼、仲裁、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盈利大幅度 波动、股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

(八)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公司设置专线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电话,确保与投资者之间的 沟通畅通,并责成专人接听,回答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咨询。当公司投资者 咨询电话变更时应及时公告变更后的咨询电话。

第十六条 对于上门来访的投资者,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派专人负责接待。接 待来访者前应请来访者配合做好投资者和来访者的档案记录,并请来访者签署相 关承诺书,建立规范化的投资者来访档案。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针对媒体宣传和推介,应由公司相关宣传企划部门提供样稿,有 计划安排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接受媒体的采访和报道。自行上门的媒体应提前将采 访计划报董事会秘书审核确定后方可接受采访,拟报道的文字资料应送董事会秘 书审核后方可公开对外宣传。

第十八条 在公共关系维护方面,公司应与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相 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及时解决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注的问题, 并将相关意见传达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争取与其它上市公司建 立良好的交流合作平台。

第十九条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其他职能部 门、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及相关职能部门进 行相关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公司应以适当形式对公司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 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应举行专门的培训活动。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一旦以任何方式发布了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则规定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在下一个交易 日开市前进行正式披露。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向 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不得私下提 前向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

特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 (三)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 (四)公司或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与特定对象进行直接沟通前,应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书,承诺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诺不故意打探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公司许可,不与公司指定 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

(二)承诺不泄漏无意中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 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三)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 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主观臆断、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四)承诺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 (五)明确违反承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认真核查特定对象知会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 文件。发现其中存在错误、误导性记载的,应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司应 及时发出澄清公告进行说明。发现其中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立即报告 深交所并公告。

第二十五条 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或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提供已披露 信息相关资料的,如其他投资者也提出相同的要求时,公司应平等予以提供。

第二十六条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过程中(包括非公开发行),向特定个人或 机构进行询价、推介等活动时应特别注意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不得通过向其提供 未公开重大信息以吸引其认购公司证券。

第二十七条 公司在股东大会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如果出现向股东通报的事件属于未公开重大信息情形的,应当将该通报事件 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 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妥善安排采访或调研过程并全程参加。接 受采访或调研人员应就调研过程和会谈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与采访或调研人员共 同亲笔签字确认。董事会秘书应同时签字确认。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在相关人员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后五个 工作日内,将由前条人员共同亲笔签字确认的书面记录报送深交所备案。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施行,其中信息公开披露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股票上市后施行。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8 月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