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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ug 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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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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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 2018-118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长荣 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华鑫”)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长荣华鑫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 (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2 个月。公司拟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该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 期按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 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8 年8 月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 事7 名,此项议案以7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 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 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 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担 保的具体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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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1-E
法定代表人:随群
注册资本:叁仟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5-07-20 营业期限:2015-07-20至2045-07-19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数额 (万美元) |
持股比例 |
|---|---|---|
| 天津天创华鑫现代服务产业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天创华鑫”) |
700.00 | 23.33% |
| 长荣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荣香港”) |
900.00 | 30.00% |
| 天津盛创投资有限公司 | 700.00 | 23.335% |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 | 23.335% |
| 合计 | 3,000.00 | 100.00% |
公司董事长、总裁李莉目前直接持有公司25.22%股份,通过其控制的名轩 投资持有公司14.74%股份,李莉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名轩投资持有 天创华鑫20%的股份,李莉及名轩投资控制的天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创资本”,其中李莉持股30%,名轩投资持股20%)持有天创华鑫1%的 股份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名轩投资及天创资本控制的天津滨海天创众鑫股 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其中名轩投资持股49.81%,天创资本持股1.00%)持有天 创华鑫19%的股份,同时李莉为天创华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根据深交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天创华鑫为公司关联方。
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荣香港合计持有长荣华鑫53.335%股份,长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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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018 年6 月30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 项目 | ||
| (未经审计) | (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518,354,191.28 | 573,728,418.23 |
| 负债总额 | 300,502,699.66 | 363,593,178.47 |
| 净资产 | 217,851,491.62 | 210,135,239.76 |
单位:元
| 2018 年1-6 月 | 2017 年1-12 月 | |
|---|---|---|
| 项目 | (未经审计) | (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21,933,726.65 | 38,906,043.20 |
| 营业利润 | 10,126,328.50 | 13,105,097.93 |
| 净利润 | 7,716,251.86 | 10,053,113.30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长荣华鑫拟向光大银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2个 月。公司拟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该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 按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 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在上述范围内签署的合同、协议为准, 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
同时,公司已与长荣华鑫签订《反担保合同》,长荣华鑫为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反担保,以名下全部设备(含融资租赁设备)所有权(包括残值的收益权) 提供抵押反担保,以租赁设备所得的全部租金收益及其他收入提供保证反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经董事会认真审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为长荣华鑫提供担 保是在综合考量长荣华鑫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经慎重 研究作出的决定。长荣华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稳定,资信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长荣华鑫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长荣华 鑫提供反担保,以其名下全部设备(含融资租赁设备)所有权(包括残值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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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提供抵押反担保,以租赁设备所得的全部租金收益及其他收入提供保证反担 保,相应资产和收入充足,具有充分的偿债能力,因此该担保事项公平对等,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战略发展,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担保的具体事宜。
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 对其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同时长荣华鑫为该担保事项提供 反担保,因此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对外担保规定。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额度及逾期担保的额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69,500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38%。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7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7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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