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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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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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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全)
本人作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 求,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投资发展等 相关情况,认真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体现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现就本人在2020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8 次,召开股东大会10 次。 2、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7 次(本人于2020 年5 月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离任独立董事职务),列席股东大会1 次。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 利益。
2020 年度,本人出席的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 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故本人对出席的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上的各 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共发表独立意见6 次:
1、2020 年1 月20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就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 同意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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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 年2 月3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就公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写字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上述 议案。
3、2020 年2 月17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就 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4、2020 年3 月25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上,就公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我同意上述议案。
5、2020 年4 月1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上,就公 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上述议 案。
6、2020 年4 月22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上,就 公司《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0 年继续聘请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募集资金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关于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核销坏账 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预计与海德堡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上 述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以上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的 长期发展需求。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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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提名,以公司的实际需求为基础,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并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提出建议,积极履行提名 委员会委员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委员会工作相关制度要 求,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闭会期间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情 况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目标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委员会工作相关制度要求,参与 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 的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提出了建议并持续监督,同 时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 沟通,起到专业委员应有的作用。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等,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 查。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 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本人认为,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已建立管理(包 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董事会决议均 在已审议范围内执行。
五、对公司发展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2020 年在职期间,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 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并穷尽所有途径进行 调查,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判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使 表决权,并对涉及投资者权益的事项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本人持 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完成2020 年度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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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除上述工作外,亦对涉及公司治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独立性、重大事 项的决策、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积极监督。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原则,不断加 强自身学习,积极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更好地 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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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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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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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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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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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本人在2020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公司在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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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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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0 年5 月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离任独立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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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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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全(签字)
2021 年4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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