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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Nov 2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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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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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现因 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 作的需要。经广泛征询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以下7 人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莉、蔡连成、高梅、朱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李全、刘治海、于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提 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书面同意。

经过对上述7 名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等情况的充分了解,我们 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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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二、对《关于发起设立印刷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发起设立印刷产业并购基金有利于及时把握印刷产业领域投资整 合机遇,更好地利用上市公司投融资平台,围绕公司整体发展规划进行战略性布 局,储备优质资源,对公司提升业绩和长期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管理层要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有效措施对基金进行严格管控,提高 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加强风险控制,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 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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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靳庆军(签字)

刘治海(签字)

于 雳(签字)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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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