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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WORK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1
May 17, 2011
55204_rns_2011-05-17_2a9da3f1-9f53-4a38-8925-1ebc5a096b24.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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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 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渤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长荣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长荣股份 本次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核查意见如 下:
1、长荣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52 号文核准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5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 5,573.2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4,426.76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已于 2011 年 3 月 24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 XYZH/2010TJA2068 号《验资报告》。长荣股份已将全部募集资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长荣股份拟使用超 募资金10,000 万元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 需要,缓解公司面临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和效益的提升。
3、长荣股份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 募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长荣股份承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 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5、长荣股份上述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业经长荣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使用超 额募集资金决策程序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
长荣股份使用超募资金1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既有利于缓解流动资金 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又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符合全体 股东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长荣股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梅 吴永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