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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ssenger Kitchenware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6
Apr 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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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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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孙卫国)
本人作为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孙卫国,1971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江苏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管理专业,中级金融经济师。2014年12月至2019年8月,任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1月至今,任海宁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嘉兴盈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6月至今,任浙江金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 |||||||
|---|---|---|---|---|---|---|---|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孙卫国 | 9 | 3 | 6 | 0 | 0 | 否 | 2 |
2025年度,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应当参加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材料,保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以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年度共主持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选举提出了专业意见,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专业背景,确保提名程序公开、透明,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和股东利益。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相应职责,和其他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一起探讨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3、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二)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 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 未发生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 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 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关键审计事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和在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每年度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做好相应工作记录。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办公时间累计十五日。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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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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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换届选举。公司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董事职责的要求;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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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股权激励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为2024年)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加之期间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4.09万股。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守独立性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战略规划、财务预算、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并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最后,谨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5年度对本人履职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孙卫国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