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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ronix Annual Report 2023

Oct 25, 2023

52013_rns_2023-10-25_6610e914-f283-4c9d-a669-83b13eff4f4d.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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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12 及 111 年度

地址 : 新竹 科 學工 業園 區 力行 路 16號 電話 : (03)5786688

§目 錄 §
一 、
1 -
二 、
2 -
三 、 關係 企 業合 併 財務 報告 聲 明書 3 -
四 、 會計 師 查核 報 告 4~7 -
五 、 合併 資 產負 債 表 8 -
六 、 合併 綜 合損 益 表 9~10 -
七 、 合併 權 益變 動 表 11 -

合併 現 金流 量 表 12~
13
-
九 、 合併 財 務報
附註
(一
公司 沿 革
)
14
(二
)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14
(三
)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 14~
15
(四
)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15~
29
(五
)
重大 會 計判 斷、估計 及假 設 不確 29
定性 之 主要 來 源
(六
)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30~
61
六~ 三
(七
)
關係 人 交易 61~
63
三三
(八
)
質抵 押 之資 產 63 三四
(九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 63~
64
三五
承諾
(十
)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 -
(十 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 -
(十 二

)
64~
65
三六
(十 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1. 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65~
66、68~
71 三七
2.
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66、
72
三七
3. 大陸 投 資資 訊 66、
73
三七
4. 主要 股 東資 訊 66 三七
(十 四
部門 資 訊
)
66~
67
三八

茲 對旺 宏 電子 股份 有 限公 司 及其 子公 司 民 國 112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告之 關 鍵查 核 事項 敘 明如 下:

存貨 評 價

旺 宏集 團 之產 品包 含 ROM 唯 讀記 憶體、NOR 型快 閃 記憶 體 及 NAND 型 快閃記憶體等晶片,通常用 於 消 費 型 電 子 產 品 , 於 合 併 財務報 告 報 導 日 之 存 貨帳 面 價值 為 新台 幣 13,368,867 仟 元 ,占 合 併資 產 總額 17%。因 受 到科 技 快 速變遷 影 響 , 隨 著 生 產 技 術 更 新 可 能 會 讓 記 憶 體 市 場 需 求產生重大改變,並 產生存貨呆滯之情形。由於 存 貨 評 價 估 計 涉 及 管 理 階 層 之 主 觀 判 斷 , 係 屬 具 不確 定 性之 會 計估 計。 因 是, 將 旺宏 集團 之 存貨 評 價列 為 民 國 112 年 度關 鍵 查核事項 。 與 存 貨 評 價 評 估 相 關 會 計 政 策 、 會 計 估 計 及 假 設 之 不 確 定 性 估 計 暨攸 關 揭露 資 訊, 請參 閱 合併 財 務報 告附註四(六 )、 五 (一)及 十一 。

本 會計 師 對於 上開 民 國 112 年度 查核 最 為重 要 事項 所述 之 特定 層 面已 執 行主 要 查核 程 序如 下:

    1. 了解 及 評估 管 理階 層所 採 用之 存 貨評 價政 策 之合 理 性。
    1. 取得存貨庫齡報 表 ,抽核 至 存貨入庫 資 訊 以 測 試 庫 齡 分 類 、 存 貨 數量與 金額是否一 致 , 以 驗 證 庫 齡 報 表 之 正 確 性 與 完 整 性 , 再 依 據 存 貨 評 價 政 策核 算 存貨 呆 滯損 失提 列 金額 之 正確 性。
    1. 執行存貨回溯性測試,檢視存貨呆滯損失提列政策比較以驗證本期存貨 呆滯 損 失提 列 是否 允當 。

其他事項

旺 宏電 子 股份 有限 公 司 業 已 編製 民 國 112 及 111 年 度之 個 體財 務 報 告 , 並經 本 會計 師 出具 無保 留 意見 之 查核 報告 在 案, 備 供參 考。

管 理 階 層 與 治理 單位 對 合 併 財 務報 告之責任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暨 經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員會認 可 並 發 布 生 效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則 、 國際會計 準 則 、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編製 允 當 表 達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 且 維 持 與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有 關 之 必 要 內 部控 制 ,以 確 保合 併財 務 報 告 未 存有 導因 於 舞弊 或 錯 誤 之重 大 不實 表 達。

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亦 包 括 評 估 旺 宏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公司 繼 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 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 旺 宏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公司 或 停 止 營 業, 或 除清 算 或停 業外 別 無實 際 可行 之其 他 方案 。

旺 宏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之 治 理 單 位 ( 含 審 計 委 員 會 ) 負 有 監 督財 務 報導 流 程之 責任 。

會 計 師 查 核 合併 財務 報 告 之 責 任

本會計師 查 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目 的,係 對合併 財 務 報 告 整 體是否 存 有 導 因於舞 弊 或 錯 誤 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 並 出 具 查 核 報 告 。 合 理 確 信 係高度 確 信 , 惟 依 照 審 計 準 則 執 行 之 查 核 工 作 無 法 保 證 必 能 偵 出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存 有 之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 不 實 表達可 能 導 因 於 舞弊或錯 誤 。 如 不 實 表 達 之 個 別金額或 彙總數 可 合 理 預 期 將 影 響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使 用 者 所 作 之 經 濟 決 策 , 則 被認 為 具有 重 大性 。

本 會計師依照 審 計準則查核時, 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 。 本 會計師 亦 執行 下 列工 作 :

    1. 辨 認並評估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導 因 於 舞 弊 或 錯誤之 重 大 不 實 表 達風險; 對 所 評 估之風 險 設 計 及 執 行 適 當 之 因 應 對 策 ; 並 取 得 足 夠 及 適 切 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 舞 弊 可 能 涉 及 共 謀 、 偽 造 、 故 意 遺漏、 不 實 聲明或踰 越 內 部 控 制 , 故 未 偵 出 導 因 於 舞 弊 之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之 風 險 高 於 導因 於 錯誤 者 。
    1. 對 與 查 核 攸 關 之 內 部 控 制 取 得必要之 瞭解,以設 計 當 時 情 況 下 適 當 之 查 核程序,惟其 目 的 非 對 旺 宏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內 部控制之有 效性 表 示意 見 。
    1. 評 估 管 理 階 層 所 採 用 會 計 政 策 之 適 當 性 , 及 其 所 作 會 計 估 計 與 相 關 揭 露 之合 理 性。
    1. 依 據 所 取 得 之 查 核 證 據 , 對 管 理 階 層 採 用 繼 續 經 營 會 計 基 礎 之 適當性 , 以及使 旺 宏 集 團 繼 續 經 營 之 能 力 可 能 產 生 重 大 疑 慮 之 事 件 或 情 況 是 否 存 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 。 本 會 計 師 若 認 為 該 等 事 件 或 情 況 存 在 重 大 不確定性,則 須 於 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 告 使 用 者 注 意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相 關 揭 露 , 或 於 該 等 揭 露 係 屬 不 適 當 時 修 正 查 核 意 見 。 本 會 計師之 結論係以 截至查 核 報 告 日 所 取 得 之 查 核 證 據 為 基 礎 。 惟 未 來事件或 情 況 可能 導 致旺 宏 集團 不再 具 有繼 續 經營 之能 力 。

112年12月31日 111 年 12 月 31 日


Ã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六及三二) \$11,905,912 16 \$19,764,278 24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十及三二) 2,561,602 3 3,984,197 5
118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附註四、三二及三三) 489,154 $\mathbf{1}$ 764,715 $\mathbf{1}$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十、二七及三二) 186,967 $\blacksquare$ 260,128
130X 存貨 (附註四、五及十一) 13,368,867 17 14,679,705 17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四、九及三二) ×, 44,080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七) 179,867 212,920
$\overline{\phantom{a}}$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28,692,369 37 39,710,023 47
非流動資產
1510
1517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七及三二) 261,911 × 173,07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四丶八
及三二) 4,016,384 5 3,150,991 4
1535 按擲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四、九及三二) 43,270 $\overline{a}$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三、十八、三十、三四及三五) 41,498,097 53 37.982,047 45
1755 使用權資產 (附註四及十四) 693,553 $\mathbf{1}$ 790,618 $\mathbf{1}$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五) 115,219 × 125,929
1840 遞延所得稅背產 (附註四及二七) 1,155,327 $\overline{2}$ 856,877 $\mathbf{1}$
1915 預付設備款 235,195 ×
1980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四、十六、三二及三四) 767,001 $\mathbf{1}$ 769,999 "1"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七) 333,147 $\overline{\mathbf{1}}$ 333,147 $\mathbf{1}$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49,119,104 63 44,182,684 53
1XXX


\$77,811,473 100 \$ 83,892,707 $-100$




流動負債
2130 合約負債一流動(附註二五) 41,027
\$
\$
30,886
2170 應付帳款(附註十九及三二) 2,039,130 3 2,585,539 3
218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附註三二及三三) 986,617 1 2.742.156 3
2206 應付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附註二六、三二及三三) 965,965 1 3,121,948 $\overline{4}$
2213 應付設備款 (附註三二) 1,147,179 $\overline{2}$ 999,899 $\mathbf 1$
2219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十及三二) 1,499,934 $\overline{2}$ 1,589,836 $\overline{\mathbf{c}}$
2220 其他應付款一間係人(附註三二及三三) 10 10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附註四及二七) 3,237 1,390,986 $\overline{2}$
2250 負債準備一流動(附註四及二二) 24,805 ۷ 26,283 R
2280 租賃負債一流動(附註四及十四) 83,522 Ξ 97,154 S)
2322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四、十八、三十、三二及三四) 2,117,062 3 3,683,542 4
2300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二一) 345,636 384,991 1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9,254,124 12 16,653,230 20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四丶十八丶三十丶三二及三四) 17,346,721 22 11,970,314 14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七) 840,797 1 755,946 $\mathbf{1}$
2580 和賃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四及十四) 622,770 $\mathbf{1}$ 704,168 $\mathbf{1}$
2640 淨確定禍利負債(附註四及二三) 1,243,360 $\overline{2}$ 1,075,577 $\mathbf{1}$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四、二一及三十) 177,746 $\overline{a}$ 123,113 $\sim$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20,231,394 26 14,629,118 17
2XXX 負債總計 29,485,518 38 31,282,348 37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四、二四及二九)
*
3110 普通股股本 18,558,264 24 18,558,543 22
3170 待註銷股本 264 )
3100 股本小計 18,558,264 24 18,558,279 22
3200 資本公積
406,198 1 402,710 $\mathbf{1}$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4,331,651 5 3,426,358 4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93,025 ¥ 76,492 ×
3350 未分配盈餘 23,214,865 30 29,304,449 35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27,639,541 35 32,807,299 39
3400 其他權益 1,879,879 $\overline{2}$ 1,000,472
3500 庫藏股票 159,061) ٠ 159,061)
31XX 本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48,324,821 62 52,609,699 63
36XX 非控制權益(附註二四) 1,134 660
3XXX 摧益總計 48,325,955 62 52,610,359 63
負債與權
益媳計
\$77,811,473 100 \$ 83,892,707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呉敏求 經理人:盧志遠 會計主管 : 葉沛甫

112年度 111年度


%
%
40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四、二
五、三三及三八)
\$27,623,608 100 \$43,487,454 100
5000 營業成本 (附註四、十一、二
三、二六及三三)
20,862,948 76 24,249,635 56
5900 營業毛利 6,760,660 24 19,237,819 44
營業費用(附註四、十、二三、
二六及三三)
6100 推銷費用 1,644,637 6 1,794,296 $\boldsymbol{4}$
6200 管理費用 1,731,793 6 2,161,518 5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5,785,863 21 5,912,844 13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5,466 - 8 $\overline{\phantom{a}}$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9,167,759 33 9,868,658 22
6900 營業淨 (損) 利 2,407,099) $\left( \underline{\qquad}$ 9) 9,369,161 2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附註二六) 247,294 $\mathbf{1}$ 128,952
7010 其他收入 (附註四、八、
十四、二六及三十) 347,494 $\mathbf{1}$ 328,072 $\mathbf{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附註二
六)
188,769 $\mathbf{1}$ 675,572 $\overline{2}$
7050 財務成本 (附註四、二六
及三十)
260,694) $\mathbf{1})$
(
209,363) $\vert 1 \rangle$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522,863 $\overline{2}$ 923,233 $\overline{2}$
7900 稅前淨(損)利 1,884,236)
7)
$\left($
10,292,394 24
7950 所得稅利益(費用)(附註四
及二七) 185,089 $\mathbf{1}$ $\left( \frac{1,322,619}{2} \right)$ $\left( \underline{\hspace{1cm}} 3 \right)$
8200 本年度淨 (損)利 1,699,147) $\underline{6}$ )
$\sqrt{2}$
8,969,775 21
$\sqrt{2}$ $\sqrt{2}$
112年度 111年度

$\overline{\%}$ $\frac{0}{6}$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 $($ \$ $180,920$ ) $\left($ 1) \$ 83,155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投資
未實現評價損益
(附註二四及三
8360 $=$ ) 949,573 $\overline{4}$ 230,765) 1)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 (附註二四) 16,895) 356,060 $\mathbf{1}$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益 (稅後淨額) 751,758 $\mathfrak{B}$ 208,450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S 947,389) $\left( \underline{\hspace{1cm}}3\right)$ \$9,178,225 $\overline{21}$
淨(損)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1,699,593) €. 6) \$8,969,775 21
8620 非控制權益 446
8600 $(\underline{$}1,699,147)$ 6) \$8,969,775 21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 947,863) €. 3) \$9,178,251 21
8720 非控制權益 474 26)
8700 $($ \$ 947,389) $\overline{3}$ ) \$9,178,225 $\overline{21}$
每股(虧損)盈餘(附註二八)
9710
$$^{6}$ 0.92) $\overline{2}$ 4.85
9810
$\overline{3}$ 0.92) $\overline{2}$ 4.68

皐位:松ll子柱明弁外 , ii .v, 台卟仟元

$\mathbf{P}$ 46 $\partial$ $\,$ H

-11

A
建通报记忆合销益

$\mathbf{H}$
國外營速機構 按公允值位衡量

脱载(仔股)
并通股股本
将比纳股本



*
42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别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财務报表换算
之兒換差額
之金融背産
未實現評價(損)益
月工未赚得酬劳 減 股票

$^{\dagger}$
非控制推出
蓝熄钢
$\frac{R}{A1}$ 111年1月1日餘額 1,856,018 \$18,560,170 (s)
410)
\$ 399,210 \$2,271,266 \$ 291,361 \$24,532,500 ( \$ 499,062 ) \$1,374,203 65
$45,401$ )
(5
159,001)
\$46,724,791 686
$\mathbf{s}$
\$46,725,477
B1 法定盈餘公積 $\sim$ ÷ 1,155,092 $\overline{\phantom{a}}$ 1,155,092)
$\epsilon$
٠ n.
B3 特别盈餘公積 $\mathcal{A}$ 214,869) 214,869 $\mathcal{A}$ $-91$
B 5 现金股利一每股 1.80 元 $\overline{\phantom{a}}$ $\mathcal{L}$ 3,340,758) × 3,340,758) 3,340,758)
D1 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浄利 $\cdot$ B,969,775 B,969,775 8,969,775
D 3 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税债共
他综合拼益
83,155 356,086 230,765 208,476 26) $-208,450$
D 5 111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旅合捐
且總額
9,052,930 356,086 230,765 9,178,251 26 9,178,225
N1 限制貝工權利新股酬勞成本 1,511) 45,404 43,893 43,893
N1 狂纳限制员工推利新股 164) 1,635) 146 1,489 $\sim$
M1 修放予予公司股利调整资本公積 3,522 3,522 3.522
Z1 111年12月31日餘額 1,855,854 18,558,543 264) 402.710 3,426,358 76,492 29,304,449 142-966) 1,143,438 159,061) 52,609,699 660 52,610,359
B1 法定盈馀公精 A. 905,293 $\sim$ 905,293 ) Сú.
B 3 特別盈餘公積 16,533 $16,533$ ) Feb.
B 5 巩金殿利-每股180元 $\rightarrow$ 3,340,488) ÷ 3,340,488) 3,340,488)
D1 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净
(损)利
×. 1,699,593) $\mathcal{L}^{\mathcal{L}}$ 1,699,593) 446 1,699,147)
x
D 3 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税俊其
他综合拼丝
150,920) 16,923 949,573 751730 751,75 B
D 5 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妹合捐
且肠切
1,880,513) $16,923$ ) 949,573 947,863 474 947,389)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捐益按公允價值
側量之權益工具
53,243 $\sim$ 53,243)
N1 限制貝工推利新股酬勞成木 49) 49) 49)
N1 拉纳限制员工模利新股 28) 279) 264 15 ÷
M1 修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3,522 3.522 3,522
Z1 112年12月31日餘額 $-1855.826$ \$18,558.261 \$ 406.198 图 4.331,651 $\frac{1}{2}$ 93.025 \$23,214.865 $(\frac{6}{211121212121212121212121212122122122122$ \$2.039,268 $(\underline{3} 159.061)$ \$48.324.621 $2 - 1.134$ \$48,325,955

JlH1-<-附1主休木令i* M務,Ill;!-之一�, ,;i-

旺宏電 及子公司
112年及
民國
至 12 月 31
112年度 111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 (損)利 $($ \$ 1,884,236) \$10,292,394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4,140,272 4,472,955
A20200 攤銷費用 83,241 65,939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5,466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
之淨利益 91,009) Ç 2,392)
A20900 財務成本 260,694 209,363
A21200 利息收入 247,294) 128,952)
A21300 股利收入 178,235) 159,668)
.A21900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酬勞成本 49) 43,893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損失 80) 5,283
A23100 處分投資損失 544
A24100 外幣兌換淨損失 120,098 541,104
A29900 租賃修改利益 358)
A29900 政府補助遞延收益攤銷 9,646) 12,420)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50 應收帳款 1,406,886 1,654,694
A3116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237,044 236,080
A31180 其他應收款 76,778 4,292)
A31200
1,310,838 1,523,318)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25,564 9,528)
A32125 合約負債 10,141 5,377
A32150 應付帳款 534,036) 811,011)
A3216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1,727,325) 2,078,954)
A32180 應付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2,155,983) 12,542)
A32180 其他應付款 10,107 143,720)
A32190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 5,106 5,211)
2,993
A32200 負債準備 1,478) 26,189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33,604)
13,137)
248,741)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816,667 12,404,403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241,044 91,941
A33100 收取之利息 178,235 159,668
A33200 收取之股利
支付之利息
356,035) 247,322)
A33300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1,405,623) 752,575)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 (出)入 525,712) 11,656,115
112年度 111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2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
85,462
\$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42,820)
B0006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到期還本 44,450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7,609,696) 9,869,012)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66 173,780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11,273) 549,617)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43 10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72,545) 94,970)
B06600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14,050 1,045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7,591,963) 10,338,764)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10,500,000 6,357,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6,625,741) 2,988,903)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1,769 26,778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200) 17,926)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111,954) 107,686)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3,336,966) 3,337,236)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426,908 67,973)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67,599 ) 50,321)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增加 7,858,366) 1,199,057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9,764,278 18,565,221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1,905,912 \$19,764,278

合併 財 務報 告 附註

民 國 112 年 及 11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除 另 註明 外 ,金 額以 新 台幣 仟 元為 單位 )

一 、 公司 沿 革

旺 宏電 子 股份 有限 公 司( 以 下稱「本 公 司」)係 於 78 年 12 月 9 日 設立 於 新竹 科 學工 業 園 區 之股 份 有限 公司 , 並於 同 年 12 月開 始 營業 , 所營業務主要為 積 體 電 路 、 記 憶 體 晶 片 之 設 計 、 製 造 及 銷 售 , 暨 有 關 產品之委託設計、開發及顧問諮詢,並兼營相關業務之進出口貿易業 務。

本 公司 股 票 自 84 年 3 月 15 日 起 在 臺灣 證 券交 易 所上 市買 賣 。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以 本公 司 之功 能性 貨 幣新 台 幣表 達。

二 、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 於 113 年 2 月 27 日經 董 事會 通 過。

  • 三 、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 (一 ) 首 次 適 用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以 下 稱 「 金 管 會 」 ) 認 可 並 發 布 生 效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IFRS)、國際 會計 準 則(IAS)、解 釋(IFRIC) 及解 釋 公告 ( SIC) (以 下 稱「IFRS 會 計準 則 」)

適 用修 正 後之 金管 會 認可 並 發布 生效 之 IFRS 會 計準 則將不致造 成合 併 公司 會 計政 策之 重 大變 動 。

(二 ) 113 年 適用 之 金管 會 認可 之 IFRS 會 計準 則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 1) IFRS 16 之修正「售後租回中之租賃負債」 2024 年 1 月 1 日(註 2) IAS 1 之修正「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2024 年 1 月 1 日 IAS 1 之修正「具合約條款之非流動負債」 2024 年 1 月 1 日 IAS 7 及 IFRS 7 之修正「供應商融資安排」 2024 年 1 月 1 日(註 3)

  • 註 1: 除 另 註 明 外 , 上 述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或 解 釋 係 於 各 該 日期 以 後開 始 之年 度報 導 期間 生 效。
  • 註 2: 賣方 兼 承租 人 應對 初次 適用 IFRS 16 日後 簽 訂之 售 後租 回交 易追 溯 適 用 IFRS 16 之 修 正。

註 3: 第一 次 適用 本 修正 時, 豁 免部 分 揭露 規定 。

截 至本 合 併財 務報 告 通過 發 布日 止,合 併公 司 評估 其他 準 則、解 釋之 修 正將 不 致對 財務 狀 況與 財 務績 效造 成 重大 影 響。

(三 ) IASB 已 發 布但 尚 未 經金 管 會認 可 並發 布生 效 之 IFRS 會計 準則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 1)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未 定 IFRS 17「保險合約」 2023 年 1 月 1 日 IFRS 17 之修正 2023 年 1 月 1 日 IFRS 17 之修正「初次適用 IFRS 17 及 IFRS 9-比 較資訊」 2023 年 1 月 1 日 IAS 21 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2025 年 1 月 1 日(註 2)

  • 註 1: 除 另 註 明 外 , 上 述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或 解 釋 係 於 各 該 日期 以 後開 始 之年 度報 導 期間 生 效。
  • 註 2: 適用 於 2025 年 1 月 1 日 以 後開 始 之年 度 報導 期 間。首 次 適 用 該 修 正 時 , 將 影 響 數 認 列 於 首 次 適 用 日 之 保 留 盈 餘 。 當 合 併 公 司 以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作 為 表 達 貨 幣 時 , 將 影 響 數 調 整 首 次 適 用日 權 益項 下 之國 外營 運 機構 兌 換差 額。

截 至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止 , 合 併 公 司 仍 持 續 評 估 其 他 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 評 估 完成 時 予以 揭 露。

  • 四 、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 (一 ) 遵循 聲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經 金 管 會認 可 並發 布 生效 之 IFRS 會計 準 則編 製。

(二 ) 編製 基 礎

除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及 按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減 除 計 畫 資產公允價值認列之淨確定福利負債 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 成本 基 礎編 製 。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依 照 相 關 輸 入 值 之 可 觀 察 程 度 及 重 要 性 分 為 第 1 等級 至 第 3 等 級:

    1. 第 1 等 級 輸入 值 : 係指 於 衡量 日 可取 得之 相 同資 產 或 負 債於 活 絡市 場 之報 價 (未 經調 整)。
    1. 第 2 等級 輸 入值 : 係指 除 第 1 等級 之 報價 外 ,資 產 或負 債直 接 (亦 即 價格 )或 間 接( 亦即 由 價格 推 導而 得)之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
    1. 第 3 等 級輸 入 值: 係指 資 產或 負 債之 不可 觀 察之 輸 入值 。
  • (三 ) 資產 與 負債 區 分流 動與 非 流動 之 標準

流 動資 產 包括 :

    1. 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而 持有 之 資產 ;
    1. 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表 日 後 12 個 月內 實 現 之資 產 ;及
    1. 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但不 包 括於 資 產負 債表 日 後 逾 12 個 月 用以 交 換或 清 償負 債 而受 到限 制 者)。

流 動負 債 包括 :

    1. 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而 持有 之 負債 ;
    1. 於資 產 負債 表 日 後 12 個 月 內到 期 清償 之 負債( 即使 於 資產 負債 表日後至通過發布財務報告前已完成長期性之再融資或重新安 排付 款 協議 , 亦屬 流動 負 債 ),以 及
    1. 不能 無 條件 將 清償 期限 遞 延至 資 產負 債表 日 後至 少 12 個 月之 負 債。惟負 債 之 條 款 可 能 依 交 易 對 方 之 選 擇 , 以 發 行 權 益 工 具 而 導致 其 清償 者 , 並 不影 響 分類 。

非 屬 上 述 流 動 資 產 或 流 動 負 債 者 , 係 分 類 為 非流動 資 產 或 非 流 動負 債 。

(四 ) 合併 基 礎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包 含本 公 司及 由本 公 司所 控 制個 體( 子公 司 ) 之財務報告。合併綜合損益表已納入 被收購或被處分子公司 於 當 期 自 收 購 日 起 或 至 處 分 日 止 之 營 運 損 益 。 子 公 司 之 財 務 報 告 已 予 調 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於編製合併財務 報告 時,各個 體 間 之交 易、帳戶 餘 額、收益 及 費 損 已 全 數 予 以 銷 除 。

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 非 控制 權 益因 而 成為 虧損 餘 額。

當 合 併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之 變 動 未 導 致 喪 失 控 制 者 , 係 作為權益交易處理。合併公司及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已予調整, 以反映其於子公司相對權益之變動。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 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且歸 屬 於 本 公司 業 主。

當 合 併 公 司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時 , 處 分 損 益 係 為 下 列 兩 者 之 差額: (1)所 收 取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與 對 前 子 公 司 之 剩 餘 投 資 按 喪 失 控 制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合 計 數 , 以 及 (2)前 子 公 司 之 資 產 ( 含 商 譽 ) 與 負 債 及非控制權益按喪失控制日之帳面金額合計數。合併公司對於其 他 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係與合 併公 司 直接 處 分相 關資 產 或負 債 所必 須遵 循 之基 礎 相同 。

對 前 子 公 司 剩 餘 投 資 係 按 喪 失 控 制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作 為 原 始 認 列 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之 金 額。

子 公司 明 細、 持股 比 率及 營 業項 目, 參 閱附 註 十二 及附 表 五 。 (五 ) 外 幣

各 個體 編 製財 務報 告 時,以 個體 功能 性 貨幣 以 外之 貨幣( 外幣 ) 交易 者 ,依 交 易日 匯率 換 算為 功 能性 貨幣 記 錄 。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以 收 盤 匯 率 換 算 。 因 交 割 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 兌換差額 ,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損益 。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決 定 公 允 價 值 當 日 之 匯率換算 ,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惟 屬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於 其 他綜 合 損益 者, 其 產生 之 兌換 差額 列 於其 他 綜合 損益 。

以 歷 史 成 本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 不再 重 新換 算 。

於編製 合 併 財 務報告 時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 包含營 運 所 在 國 家 或 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 及 關聯企業 )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以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匯 率 換 算 為 新台幣 。 收 益 及 費 損 項 目 係 以 當 期 平 均 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並 分 別 歸屬予 本 公司 業 主及 非 控制 權益 )。

(六 ) 存 貨

存 貨 包 括 原 料 、 物 料 、 製 成 品 、 商品及在製品。 存 貨 係 以 成 本 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 ,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時 除 同 類 別 存 貨 外 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需 投 入 之 估 計 成 本 及 完 成 出 售 所 需 之 估 計 成 本 後 之 餘 額 。存貨成本 之 計 算 , 平 時 按 標 準 成 本 計 價 , 結 帳 日 再 予 調 整 使 其 接近 按 加權 平 均法 計算 之 成 本 。

(七 ) 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成 本 認 列 , 後 續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及累 計 減損 損 失後 之金 額 衡量 。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於 耐 用 年 限 內 按 直 線 基 礎 , 對 每 一 重 大 部 分 單 獨 提 列 折 舊 。 合 併 公 司 至 少 於 每 一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估 計 耐用年 限、殘 值 及折 舊 方 法進 行 檢視,並 推 延適 用 會計 估 計 值 變動 之 影 響 。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除 列 時 ,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差 額 係認 列 於損 益。

(八 ) 無形 資 產

  1. 單獨 取 得

單獨取 得 之 有 限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原 始 以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係以成本減 除 累 計 攤 銷 及累計減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 無形資 產於耐用年限內按 直線基礎 進行攤銷 , 合 併 公 司 至 少 於 每 一 年 度結束日對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 殘 值 及 攤 銷 方法進行檢視 , 並 推 延 適用會計估計 值 變 動 之 影 響 。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係 以 成 本減 除 累計 減 損損 失列 報 。

  1. 內部 產 生- 研 究發 展支 出

研 究之 支 出於 發生 時 認列 為 費用 。

合 併 公 司 於 符 合 下 列 所 有 條 件 時 , 開 始 認 列 內 部 計 畫 發 展 階段 之 無形 資 產:

  • (1) 完 成 無 形 資 產 之 技 術 可 行 性 已 達 成 , 將 使 該 無 形 資 產 可 供 使用 或 出售 ;
  • (2) 意圖 完 成該 無 形資 產, 並 加以 使 用或 出售 ;
  • (3) 有能 力 使用 或 出售 該無 形 資產 ;
  • (4) 無形 資 產將 產 生很 有可 能 之未 來 經濟 效益 ;
  • (5) 具 充 足 之 技 術 、 財 務 及 其 他 資 源 完 成 此 項 發 展 , 並 使 用 或 出售 該 無形 資 產; 及
  • (6) 歸屬 於 該無 形 資產 發展 階 段之 支 出, 能夠 可 靠衡 量 。

內 部 產 生 無 形 資 產 之 成 本 係 自 首 次 均 符 合 上 述 條 件 之 日 起 所發生之支出總和認列,後續衡量方式與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 相同 。

  1. 除 列

無 形 資 產 除 列 時 ,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係認 列 於當 期 損益 。

(九 ) 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使 用權 資 產、 無形 資 產( 商 譽 除 外)之減損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有 任 何 跡 象 顯 示 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 備、使 用權 資 產 及 無 形 資 產( 商 譽 除 外 )可 能 已 減 損 。 若 有 任 一 減 損 跡 象 存 在 , 則 估 計 該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 倘 無 法 估 計 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 合併公司 估 計 該 資 產 所 屬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回收金 額 。 共 用 資 產 係 依 合 理 一 致 基 礎 分 攤 至 最 小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群組 。

針 對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及 尚 未 可 供 使 用 之 無 形 資 產 , 至 少 每 年 及 有減 損 跡象 時 進行 減損 測 試 。

可回收金額 為 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 與 其使用價值 之 較 高者。 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若 低 於 其 帳面金額 時 , 將 該 資 產 或現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減 至 其 可 回收金額 , 減 損 損 失 係 認 列於 損 益。

當 減 損 損 失 於 後 續 迴 轉 時 , 該 資 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 惟 增 加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 年 度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時 所 決 定 之 帳 面 金 額 (減 除 攤銷 或 折舊 )。減 損 損失 之 迴轉 係認 列 於損 益 。

(十 ) 金融 工 具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於 合 併 公 司 成 為 該 工 具 合 約 條 款 之 一 方 時 認列 於 合併 資 產負 債表 。

原始認列 金 融 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 加 計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或 發 行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或 發 行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易 成 本 , 則立 即 認列 為 損益 。

  1. 金融 資 產

金 融 資 產 之 慣 例 交 易 應 採 用 交 易 日 或 交 割 日 會 計 認 列 及 除 列,相同分類之金融資產,其 所 有 購 買 及 出 售 應 一 致 地 採 用 同 方式 。

(1) 衡量 種 類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金 融 資 產 種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透 過 其他 綜 合損 益 按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 權益 工具 投 資。

A.透 過損 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為 強 制 透 過 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強 制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未指定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 及 不 符 合 分 類 為 按 攤 銷 後 成 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 投資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所 產 生 之 股 利 、 利 息 係 分 別 認 列 於 其 他 收 入 及 利 息收入,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則係認列於其他利益 及損 失 。公 允 價值 之決 定 方式 請 參閱 附註 三 二。

B. 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合 併 公 司 投 資 金 融 資 產 若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兩 條 件 , 則 分類 為 按攤 銷 後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

  • a. 係於某經營模式下持有,該模式 之 目 的 係 持 有 金 融 資 產以 收 取合 約 現金 流量 ; 及
  • b. 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該等現金流量完 全為 支 付本 金 及流 通在 外 本金 金 額之 利息 。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包 括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按攤銷後成 本 衡 量 之 應 收 帳 款 )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 係 以有效利息法決定之總帳面金額 減 除 任 何 減 損 損 失 之 攤 銷後 成 本衡 量 ,任 何外 幣 兌換 損 益則 認列 於 損益 。

除 下 列 兩 種 情 況 外 , 利 息 收 入 係 以 有 效 利 率 乘 以 金 融資 產 總帳 面 金額 計算 :

  • a. 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利息收入係以信用 調整 後 有效 利 率乘 以金 融 資 產 攤 銷後 成本 計 算。
  • b. 非屬購入或創 始 之 信 用 減 損 , 但 後 續 變 成 信 用 減 損 之 金融資產,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 後成 本 計算 。

信 用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發 行 人 或 債 務 人 已 發 生 重 大 財務困難、違約、債務人很有可能聲請破產或其他財務 重整 或 由於 財 務困 難而 使 金融 資 產之 活絡 市 場消 失 。

約 當 現 金 包 括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 金承 諾 。

C.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權益 工 具投 資

合 併 公 司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可 作 一 不 可 撤 銷 之 選 擇 , 將非持有供交 易 且 非 企 業 合 併 收 購 者 所 認 列 或 有 對 價 之 權益 工 具投 資,指 定 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 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中。於投資處分時,累積損益 直接 移 轉至 保 留盈 餘, 並 不重 分 類為 損益 。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之股利於合併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於損益中,除 非該 股 利明 顯 代表 部分 投 資成 本 之回 收。

(2) 金融 資 產之 減 損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按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評 估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含 應 收 帳款 ) 之減 損 損失 。

應 收 帳 款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認 列 備 抵 損 失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係 先 評 估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信 用 風 險 是 否 顯 著 增 加,若 未顯 著 增加,則 按 12 個月 預 期 信用 損 失認 列 備抵 損 失 , 若 已 顯 著 增 加 , 則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認 列 備 抵 損失 。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係 以 發 生 違 約 之 風 險 作 為 權 重 之 加 權 平 均信 用 損失 。 12 個 月預 期 信用 損 失係 代表 金 融工 具 於報 導 日 後 12 個 月內 可 能 違約 事 項所 產 生之 預期 信 用損 失,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則 代 表 金 融 工 具 於 預 期 存 續 期 間 所 有 可 能違 約 事項 產 生之 預期 信 用損 失 。

合 併 公 司 為 內 部 信 用 風 險 管 理 目 的 , 在 不 考 量 所 持 有 擔保 品 之前 提 下,判 定下 列 情況 代 表金 融資 產 已發 生 違約: A.有 內部 或 外 部資 訊顯 示 債務 人 已不 可能 清 償債 務 。

B. 逾期 超 過 90 天,除 非有 合 理且 可 佐證 之資 訊 顯示 延 後之 違約 基 準更 為 適當 。

所 有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降 其 帳 面 金 額 , 惟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之 備 抵 損 失 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並 不 減 少 其 帳 面 金 額。

(3) 金融 資 產之 除 列

合 併 公 司 僅 於 對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 或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且 該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及 報酬 已 移轉 予 其他 企業 時 ,始 將 金融 資產 除 列。

若 合 併 公 司 既 未 移轉亦 未 保 留 該 金 融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所有風 險 及 報 酬 , 且 保 留 對 該 資 產 之 控 制 , 則 在 持 續 參 與 該 資 產 之 範 圍 內 持續認列該資產並針對可能必須支付之 金 額 認 列 相 關 負 債 。 若 合 併 公 司 保 留 該 金 融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及 報 酬 , 則 持 續 認 列 該 資 產 並 將 收 取 之 價 款 認列 為 擔保 借 款。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整 體 除 列 時 ,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收 取 對 價 間 之 差 額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整 體 除 列 時 , 累 積 損 益 直接 移 轉至 保 留盈 餘, 並 不重 分 類為 損益 。

  1. 權益 工 具

合 併 公 司 發 行 之 權 益 工 具 係 以 取 得 之 價 款 扣 除 直 接 發 行 成 本後 之 金額 認 列。

再 取 回 本 公 司 本 身 之 權 益 工 具 係 於 權 益 項 下 認 列 與 減 除 , 其 帳 面 金 額 係 按 股 票 種 類 加 權 平 均 計 算 , 並 依 收 回 原 因 分 別 計 算 。 購 買 、 出 售 、 發 行 或 註 銷 本 公 司 本 身 之 權 益 工 具 不 認 列 於 損益 。

    1. 金融 負 債
  • (1) 後續 衡 量

所 有金 融 負債 係以 有 效利 息 法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 量。

(2) 金融 負 債之 除 列

除 列 金 融 負 債 時 ,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支 付 對 價 ( 包 含 任 何 所 移 轉 之 非 現 金 資 產 或 承 擔 之 負 債 ) 間 之 差 額 認 列 為 損 益。

(十 一 ) 負債 準 備

認 列 為 負 債 準 備 之 金 額 係 考 量 義 務 之 風 險 及 不 確 定 性 , 而 為 資 產負債表日 清 償 義 務 所 需 支 出之最佳 估計。負債準備係以 清 償 義 務 之估 計 現金流量折 現值 衡 量。

(十 二 ) 收入 認 列

合 併 公 司 於 客 戶 合 約 辨 認 履 約 義 務 後 , 將 交 易 價 格 分 攤 至 各 履 約義 務 ,並 於 滿足 各履 約 義務 時 認列 收入 。

若 幾 乎 同 時 與 同 一 客 戶 ( 或 客 戶 之 關 係 人 ) 簽 訂 數 個 合 約 , 因 該等合約承諾 之 商 品 或 勞 務 係 為 單 一 履 約 義 務 , 合 併 公 司 係 以 單 一 合約 處 理。

  1. 商品 銷 貨收 入

商 品 銷 貨 收 入 來 自 記 憶 體 產 品 及 晶 圓 代 工 之銷售。 由於記 憶體晶片於運抵客戶指定 地 點 時 , 客 戶 對 商 品 已 有 訂 定 價 格 與 使用之權利且負 有 再 銷 售 之 主 要 責 任 , 並 承 擔 商 品 陳 舊 過 時 風 險 , 合 併 公司係於 該 時 點 認列收 入 及 應 收 帳 款並於履行 剩餘義 務後轉列 應收帳款 。記憶體產品及晶圓代工 係 於 產 品 運 抵 客 戶 指定地點時認列收入 , 記 憶 體 產 品 及 晶 圓 代 工 之 預 收 款 項 , 於 產品 運 抵前 係 認列 為合 約 負債 。

去 料 加 工 時 , 加 工 產 品 所 有 權 之 控 制 並 未 移 轉 , 是 以 去 料 時不 認 列收 入 。

  1. 勞務 收 入

隨 合 併 公 司 提 供 之 勞 務 服 務 , 相 關 收 入 係 於 勞 務 提 供 時 認 列。合約約定 客 戶 係 於 勞務完成後 付 款 ,故合併公司於 提供服 務時 係 認列 合 約資 產, 完 成時 轉 列應 收帳 款 。

(十 三 ) 租 賃

合 併公 司 於合 約成 立 日評 估 合約 是否 係 屬( 或 包含 )租 賃 。

對於包 含 租 賃 及 非 租 賃 組 成 部 分 之合約,合併 公 司 以 相 對 單 獨 價格 為 基礎 分 攤合 約中 之 對價 並 分別 處理 。

  1. 合併 公 司為 出 租人

當 租 賃 條 款 係 移 轉 附 屬 於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與 報 酬予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 營業 租 賃。

合併公司於 轉 租 使 用 權 資 產 時 , 係 以 使 用 權 資 產 ( 而 非 標 的資產)判斷轉租之分類。 惟 若 主 租 賃 係 合 併 公 司 適 用 認 列 豁 免之 短 期租 賃 時, 該轉 租 分類 為 營業 租賃 。

營業租賃 下 , 減 除 租 賃 誘 因 後 之 租 賃 給 付 係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益。因取得營業租賃所發生之原始直 接成本,係加計至 標 的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並按直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間內認列 為 費 用 。 與承租 人進行 之 租 賃 協 商 係 於 租 賃 修 改 生 效日 起 按新 租 賃處 理。

  1. 合併 公 司為 承 租人

除 適 用 認 列 豁 免 之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租 賃 及 短 期 租 賃 之 租 賃 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其他租賃皆於租 賃開 始 日認 列 使用 權資 產 及租 賃 負債 。

使 用 權 資 產 原 始 按 成 本 ( 包 含 租 賃 負 債 之 原 始 衡 量 金 額 、 租 賃 開 始 日 前 支 付 之 租 賃 給 付 減 除 收 取 之 租 賃 誘 因 、 原 始 直 接 成本及復原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衡量,後續按成本減除累計 折舊及累計減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 並 調 整 租 賃 負 債 之 再 衡 量 數。 使 用權 資 產係 單 獨 表 達於 合 併資 產負 債 表。

使 用 權 資 產 採 直 線 基 礎 自 租 賃 開 始 日 起 至 耐 用 年 限 屆 滿 時 或租 賃 期間 屆 滿時 兩者 之 較早 者 提列 折舊 。

租 賃負 債 原始 按租 賃 給付( 包 含 固定 給 付、實 質 固 定給 付 、 取決於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殘值保證下承租人預期支 付之金額、合理確信 將 行 使 之 購 買 選 擇 權 之 行 使 價 格 , 及 已 反 映於租賃期間之租賃終止罰款 , 減 除 收 取 之 租 賃 誘 因 ) 之 現 值 衡量。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折現。 若該 利 率並 非 容易 確定 , 則使 用 承租 人增 額 借款 利 率。

後 續 , 租 賃 負 債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基 礎 衡 量 , 且 利息費用係於租賃 期間分攤。 若 租 賃 期 間 、 殘值保證 下 預 期 支 付金額、標的資產購 買 選 擇 權 之 評 估 或 用 於 決 定 租 賃 給 付 之 指 數或費 率 變 動 導 致 未 來 租 賃 給 付 有 變 動 , 合 併 公 司 再 衡 量 租 賃 負債,並相對調整使用權資產,惟若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已 減至零,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 對於不以 單獨租 賃 處 理 之 租 賃 修 改 , 因 減 少 租 賃 範 圍 之 租 賃 負 債 再 衡 量 係 調 減 使 用 權 資 產 , 並 認 列 租 賃 部 分 或 全 面 終 止 之 損 益 ; 因 其 他 修 改 之租賃負債再衡量係調整使用權資產。 租 賃 負 債 係 單 獨 表 達 於 合併 資 產負 債 表。

(十 四 ) 借款 成 本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 建 造 或 生 產 符 合 要 件 之 資 產 之 借 款 成 本 , 係作為該資產 成 本 之 一 部 分 , 直 到 該 資 產 達 到 預 定 使 用 或 出 售 狀 態 之幾 乎 所有 必 要活 動已 完 成為 止 。

除 上述 外 ,所 有其 他 借款 成 本係 於發 生 當年 度 認列 為損 益 。 (十 五 ) 政府 補 助

政 府 補 助 僅 於 可 合 理 確 信 合 併 公 司 將 遵 循 政 府 補 助 所 附 加 之 條 件, 且 將可 收 到該 項補 助 時, 始 予以 認列 。

與 收 益 有 關 之 政 府 補 助 係 於 其 意 圖 補 償 之 相 關 成 本 於 合 併 公 司 認列為費用之期間內,按有系統之基礎認列於其他收入。以合併公 司應購買、建造或其他方式取得非流動資產為條件之政府補助係認 列為遞延收入,並以合理且有系統之基礎於相關資產耐用年限期間 轉列 損 益。

合併公司所 取 得 低 於 市 場 利 率 之 政 府 貸 款 , 其 收 取 之 貸 款 金 額 與依當時市場利率計算之貸款公允價值兩者間之差額係認列為 政 府 補助 。

(十 六 ) 員工 福 利

  1. 短期 員 工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相 關 負 債 係 以 換 取 員 工 服 務 而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現 金 額衡 量 。

  1. 退職 後 福利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計 畫 之 退 休 金 係 於 員 工 提 供 服 務 期 間 將 應 提 撥之 退 休金 數 額認 列為 費 用。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確 定 福 利 成 本 ( 含 服 務 成 本 、 淨 利 息 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 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工福利費 用。再衡量數( 含 精 算 損 益 、 資 產 上 限 影 響 數 之 變 動 及 扣 除 利 息 後 之計畫資產 報 酬 )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並 列 入 保 留盈 餘 ,後 續 期間 不重 分 類至 損 益。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係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提 撥 短 絀 。 淨 確 定 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少未來提撥金之 現值 。

  1. 其他 長 期員 工 福利

其 他 長 期 員 工 福 利 與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會 計 處 理 相 同 , 惟相 關 再衡 量 數係 認列 於 損益 。

  1. 離職 福 利

合 併 公 司 於 不 再 能 撤 銷 離 職 福 利 之 要 約 或 認 列 相 關 重 組 成 本時 ( 孰早 者 )認 列離 職 福利 負 債。

(十 七 ) 股份 基 礎給 付 協議

權 益 交 割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議係按 給 與 日 權益工具 之 公 允 價 值 及 預期既得之最佳估計數 量 , 於 既 得 期 間 內 以 直 線 基 礎 認 列 費 用 , 並 同時 調 整資 本 公積 -員 工 認股 權 或其 他權 益(員 工 未賺 得酬 勞)。若 其於 給 與日 立 即既 得, 係 於給 與 日全 數認 列 費用 。

本 公司 發 行限 制員 工 權利 股 票時,係於 給 與日 認 列其 他權 益( 員 工未 賺 得酬 勞), 並 同時 調 整 資 本 公積 -限 制 員工 權 利股 票。

合併公司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修 正 預 期 既 得 之 權 益 工 具 估 計 數 量 。 若 有 修 正 原 估 計 數 量 , 其 影 響 數 係認列為損益,使累計費用反 映修正之估計 值 , 並 相 對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 員工認股權或 資 本 公 積 - 限制 員 工權 利 股票 。

(十 八 ) 庫藏 股 票

子 公司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 自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重 分 類 為 庫 藏 股 票,並以子公司轉投 資 本 公 司 之 原 始 帳 面 價 值 為 入 帳 基 礎 。 子 公 司 獲配本公司之現金股利於帳上係沖銷投資收益,並調整資本公積- 庫藏 股 票交 易 。

(十 九 ) 所得 稅

所 得稅 費 用係 當期 所 得稅 及 遞延 所得 稅 之總 和 。

  1. 當期 所 得稅

合 併 公 司 依 各 所 得 稅 申 報 轄 區 所 制 定 之 法 規 決 定 當 期 所 得 (損 失), 據以 計 算 應付 ( 可回 收 )之 所得 稅 。

依 中 華 民 國 所 得 稅 法 規 定 計 算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所 得 稅 , 係於 股 東會 決 議年 度認 列 。

以 前年 度 應付 所得 稅 之調 整 ,列 入當 期 所得 稅 。

  1. 遞延 所 得稅

遞 延 所得稅 係 依 帳 載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與 計 算 課 稅 所 得 之課 稅 基礎 二 者所 產生 之 暫時 性 差異 計算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一 般 係 就 所 有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予 以 認 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 時性差異、虧損扣抵或 研 究 發 展 等 支 出 所 產 生 之 所 得 稅 抵 減 使 用時 認 列。

與 投 資 子 公 司 相 關 之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皆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債,惟合併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 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 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 以 實 現暫時性差 異 , 且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預 期 將 迴 轉 的 範 圍內, 予以 認 列遞 延 所得 稅資 產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予 以 重 新 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者,亦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予 以 重 新 檢 視 , 並 在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產生 課 稅所 得 以供 其 回 收 所有 或 部分 資產 者 ,調 增 帳面 金額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預 期 負 債 清 償 或 資 產 實 現 當 期 之 稅 率 衡 量 , 該 稅 率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合 併 公司於資產 負 債 表 日 預 期 回 收 或 清 償 其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之方 式 所產 生 之租 稅後 果 。

  1. 當期 及 遞延 所 得稅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惟 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 於其 他 綜合 損 益或 直接 計 入權 益 。

五 、 重大 會 計判 斷 、估 計及 假 設不 確 定性 之主 要 來源

合併公司於 採 用 會 計 政 策 時 , 對 於 不 易 自 其 他 來 源 取 得 相 關 資 訊 者 , 管 理 階 層 必 須 基 於 歷 史 經 驗 及 其 他 攸 關 之 因 素 作 出 相 關 之 判 斷 、 估計 及 假設 。 實際 結果 可 能與 估 計有 所不 同 。

管 理階 層 將持 續檢 視 估計 與 基本 假設 。

(一 ) 存貨 之 減損

存貨淨變現 價 值 係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需 投入之 估 計 成本及 完成出 售所需 之 估 計 成 本 後 之 餘 額 估 計 , 該 等 估 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 改變 可 能重 大 影響 該等 估 計結 果 。

(二 ) 確定 福 利計 畫 之認 列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應 認 列 之 確 定 福 利 成 本 及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資產) 係 使 用 預 計 單 位 福 利 法 進 行 精 算 評 價 , 其 採 用 之 精 算 假 設 包 括 折 現 率 、 離 職 率 及 薪 資 預 期 增 加 率 等 估 計 , 若 該 等 估 計 因 市 場 與經濟情況之改變而有所變動 , 可 能 會 重 大 影 響 應 認 列 之 費 用 與 負 債金 額 。

六 、 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12 \$
11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約當現金
5,219,685 6,867,933
銀行定期存款 \$ 6,686,215
11,905,912
\$
12,896,334
19,764,278

七 、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非流動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混合金融資產
-國外可轉換特別股 \$261,911 \$173,076

八 、 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投資
上市(櫃)股票 \$
2,739,124
\$
1,845,683
未上市(櫃)股票 842,438 647,468

3,581,562 2,493,151
國外投資
上市(櫃)股票 434,822 657,840
\$
4,016,384
\$
3,150,991

合 併 公 司 依 中 長 期 策 略 目 的 投 資 國 內 外 公 司 普 通 股 , 並 預 期 透 過 長期投資獲利 。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若 將 該 等 投 資 之 短 期 公 允 價 值 波動列入損益,與前述 長 期 投 資 規 劃 並 不 一 致 , 因 此 選 擇 指 定 該 等 投 資為 透 過其 他 綜合 損益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合 併公 司於 112 年度 , 按公 允 價 值 85,462 仟元出售 Amphastar Pharmaceuticals, Inc.公司 普 通股,相 關 其他 權 益- 透 過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未 實 現 利 益 53,243 仟元 轉 入 保留 盈 餘。

合 併公 司於 112 及 111 年 度 認列 股利 收 入分 別為 178,235 仟 元及 159,668 仟 元,與 112 年 及 111 年 12 月 31 日持 有 之投 資 有 關之 金 額分 別 為 3,430,782 仟元及 2,437,147 仟元 。

九 、 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原始到期日超過
年之定期存款
1
\$
-
\$
44,080



原始到期日超過
年之定期存款
1
\$
43,270
\$
-

截至 112 年 及 111 年 12 月 31 日 止, 原 始到 期 日 超 過 1 年之定期 存款 利 率年 利 率 分 別 為 2.40%及 3.15%。

十 、 應收 帳 款及 其 他應 收款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
2,584,023
\$
4,001,152
減:備抵損失 (
22,421
)
(
16,955
)
\$
2,561,602
\$
3,984,197
其他應收款
應收退稅款 \$
146,956
\$
192,785

40,011 67,343
\$
186,967
\$
260,128

(一 ) 應收 帳 款

合 併公 司 對客 戶之 平 均授 信 期間 為 約 60 天 。

在 銷 貨 給 新 客 戶 之 前 , 合 併 公 司 係 透 過 內 部 信 用 評 等 機 制 , 評 估該 潛 在客 戶 之信 用品 質 並設 定 該客 戶之 信 用額 度 。

合 併 公 司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認 列 應 收 帳 款 之 備 抵 損 失 。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使用準備矩陣計算,其考量客戶 過 去 違 約 紀錄 與 現時 財 務 狀 況、產 業經 濟 情勢,並 同 時考 量 GDP 預測 及 產業 展望。合併 公 司 將 客 戶 依 其 信 用 等 級 及 交 易 型 態 , 區 分 不 同 客 戶 群 組, 並 以應 收 帳款 逾期 天 數訂 定 預期 信用 損 失率 。

應 收帳 款 之帳 齡分 析 如下 :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未逾期未減損 \$
2,506,373
\$
3,856,169
已逾期未減損
天內
60
55,227 123,681
天至

61
120
2 -
天以上
121
- 4,347

\$
2,561,602
\$
3,984,197

以 上係 以 逾期 天數 為 基準 進 行之 帳齡 分 析。

截 至 112 年 及 111 年 12 月 31 日 止, 合 併公 司 大部 分應 收 帳款 未持 有 擔保 品 。

應 收帳 款 備抵 損失 之 變動 資 訊如 下:

112年度 111年度
年初餘額 \$
16,955
\$
16,955
加:本年度提列 5,466 -
年底餘額 \$
22,421
\$
16,955

(二 ) 其他 應 收款

合 併 公 司 之 其 他 應 收 款 未 有 逾 期 情 事 , 經 評 估 未 有 可 回 收 性 不 確定 之 情事 , 故無 需提 列 備抵 呆 帳。

十一 、 存 貨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製成品及商品 \$
902,661
\$
1,437,342


11,260,794 11,866,328


1,205,412 1,376,035
\$
13,368,867
\$
14,679,705

合 併公 司 112 及 111 年度 與 存貨 相關 之 銷貨 成 本 包 含將 存 貨沖 減 至淨 變 現價 值 而認 列之 存 貨損 失 分別 列示 如 下:

112年度 111年度
存貨損失 \$
2,737,614
\$
1,292,372

十二 、 子公 司

列入 合 併財 務 報告 之子 公 司

本 公司 112 年 及 111 年 12 月 31 日直 接 或間 接 持有 之子 公 司包 括 潤宏投資有限公司 ( 潤 宏 公 司 )、 惠 盈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 惠 盈 公 司 )、 全 宏科 技 股份 有 限公 司(全 宏 公司 )、Macronix America, Inc.(MX 美 國 公司 )、Macronix (BVI) Co., Ltd.(MXBVI 公 司)、Mxtran Holding (Samoa) Co., Ltd.( 全宏 薩 摩亞 公 司)、全宏 香 港 控 股 股份 有限 公 司( 全 宏香 港 公司 )、 New Trend Technology Inc.( NTTI 公 司)、Macronix (Asia) Limited(MX 亞 洲公 司)、Macronix Pte Ltd(MX 新加 坡 公司 )、 Macronix Europe N.V.(MX 歐 洲 公司 )、旺 宏(香 港 )有 限公 司( MX 香港 公 司) 及 旺宏 微電 子 (蘇 州 )有 限公 司 ( MX 蘇州 公司 )。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編 製 主體 如 下:

所持股權百分比(%)

112年 111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本 公 司 潤宏公司 一般投資 100.00 100.00
本 公 司 惠盈公司 一般投資 100.00 100.00
本公司及潤宏公司 全宏公司 IC 設計 94.84 94.84
本 公 司 MX 美國公司 市場行銷 100.00 100.00
本 公 司 MX 香港公司 市場行銷 100.00 -
本 公 司 MX 新加坡公司 售後服務 100.00 -
本 公 司 MXBVI 公司 投資控股 100.00 100.00
全宏公司 全宏薩摩亞公司 投資控股 註 1 100.00
全宏薩摩亞公司 全宏香港公司 投資控股 註 2 100.00
MXBVI 公司 NTTI 公司 IC 設計 100.00 100.00
MXBVI 公司 MX 亞洲公司 售後服務 100.00 100.00
MXBVI 公司 MX 新加坡公司 售後服務 - 100.00
MXBVI 公司 MX 歐洲公司 售後服務 100.00 100.00
MXBVI 公司 MX 香港公司 市場行銷 - 100.00
MX 香港公司 MX 蘇州公司 集成電路系統軟件之研發 100.00 100.00

註 1:全宏薩摩亞公司已於 112 年 5 月解散。

註 2:全宏香港公司已於 112 年 3 月解散。

為 調整 子 公司 投資 架 構 於 112 年 2 月 14 日 經本 公 司 董事 會 通過 , 以 111 年 12 月 31 日帳 面 價值 共 計美 金 19,756,278 元,向 MXBVI 公司 取得 其 持 有 MX 香 港公 司 及 MX 新加 坡公 司 之全 數 股份,MXBVI 公司 以其 股 票面 額 每股 美 金 1 元買 回 19,756,278 股並 註 銷,並 已 於 112 年 3 月 1 日 完成 。

合 併公 司 分別 於 112 年 3 月 3 日 及 112 年 5 月 12 日 完成 註 銷全 宏 香港 控 股股 份 有限 公司 ( 全宏 香 港 ) 及 Mxtran Holding (Samoa) Co., Ltd.(全 宏 薩 摩亞 )。

十三 、 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
41,498,097
\$
37,982,047
112年度



本年度增加 本年度減少 淨兌換差額





自有土地 \$
1,273,814
\$
-
\$
-
( \$
110 )
\$
-
\$
1,273,704
建 築 物 22,392,682 - 9,020 (
4,010 )
1,145,952 23,525,604
機器設備 93,948,076 - 103,639 - 1,976,723 95,821,160
研發設備 8,053,449 - 2,501 (
806 )
(
513,806 )
7,536,336
運輸設備 26,894 - 2,400 (
34 )
3,456 27,916
租賃改良 14,828 - - (
203 )
- 14,625
什項設備 1,227,653 2,080 12,707 (
829 )
129,366 1,345,563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10,724,565 7,544,806 - - (
2,742,338 )
15,527,033
137,661,961 \$
7,546,886
\$
130,267
( \$
5,992 )
( \$
647 )
145,071,941
累計折舊及減損
自有土地 381,571 \$
-
\$
-
( \$
62 )
\$
-
381,509
建 築 物 17,521,831 529,868 8,885 (
1,659 )
- 18,041,155
機器設備 77,989,290 2,803,599 103,639 - 410,674 81,099,924
研發設備 2,690,825 590,271 2,365 (
674 )
(
410,674 )
2,867,383
運輸設備 18,943 4,040 2,400 (
35 )
- 20,548
租賃改良 14,398 202 - (
199 )
- 14,401
什項設備 1,063,056 99,307 12,692 (
747 )
- 1,148,924
99,679,914 \$
4,027,287
\$
129,981
( \$
3,376 )
\$
-
103,573,844
年底淨額 \$ 37,982,047 \$ 41,498,097
111年度



本年度增加 本年度減少 淨兌換差額





自有土地 \$
1,207,143
\$
-
\$
-
\$
66,671
\$
-
\$
1,273,814
建 築 物 21,431,372 - 89,257 3,168 1,047,399 22,392,682
機器設備 91,339,673 - 129,639 - 2,738,042 93,948,076
研發設備 6,816,075 - 39,476 529 1,276,321 8,053,449
運輸設備 26,159 - 192 27 900 26,894
租賃改良 14,193 - - 635 - 14,828
什項設備 1,149,736 506 23,688 4,407 96,692 1,227,653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5,786,769 10,097,384 - - (
5,159,588 )
10,724,565
127,771,120 \$ 10,097,890 \$
282,252
\$
75,437
( \$
234 )
137,661,961
累計折舊及減損
自有土地 343,923 \$
-
\$
-
\$
37,648
\$
-
381,571
建 築 物 17,112,379 492,245 83,905 1,112 - 17,521,831
機器設備 74,709,272 3,203,767 129,551 - 205,802 77,989,290
研發設備 2,375,222 560,377 39,420 448 (
205,802 )
2,690,825
運輸設備 14,666 4,451 192 18 - 18,943
租賃改良 13,573 223 - 602 - 14,398
什項設備 983,702 99,219 23,686 3,821 - 1,063,056
95,552,737 \$
4,360,282
\$
276,754
\$
43,649
\$
-
99,679,914
年底淨額 \$ 32,218,383 \$ 37,982,047

於 112 年 及 11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經 評 估並 無 減損 跡 象, 故合 併 公司 並 未進 行減 損 測試 。

合 併公 司 為營 運目 的 於美 國 購置 土地,目 前處 於 閒 置狀 態,於 112 年 及 111 年 12 月 31 日 之 帳面 餘 額皆 為 9,579 仟 美 元。

折 舊費 用 係以 直線 基 礎按 下 列耐 用年 數 計提 :



廠房主建物

31
40
電力設備

11
20
廠務設備
15
景觀工程
20
機器設備
11
研發設備

5
11
運輸設備
5
租賃改良

6
16
什項設備

2
16

設 定作 為 借款 擔保 之 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 備金 額,請 參閱 附 註 三 四 。

十四 、 租賃 協 議

(一 ) 使用 權 資產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使用權資產帳面金額

\$653,069 \$710,350


35,308 68,433
機器設備 - 4,638
運輸設備 4,678 6,697
什項設備 498 500
\$693,553 \$790,618
112年度 111年度
使用權資產之增添 \$
19,505
\$
44,946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

\$
56,977
\$
57,274


40,463 38,678
機器設備 10,823 11,817
運輸設備 2,730 2,905
什項設備 1,992 1,999
\$112,985 \$112,673
使用權資產轉租收益(帳列其
他收入) (
\$
3,738
)
(
\$
4,035
)

除 認列 折 舊費 用外 , 合併 公 司之 使用 權 資產 於 112 及 111 年 度 並未 發 生減 損 情形 。

(二 ) 租賃 負 債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
83,522
\$
97,154


\$622,770 \$704,168

租 賃負 債 之折 現率 區 間如 下 :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1.22%~1.73% 1.22%~1.73%


1.03%~6.00% 1.03%~6.00%
機器設備 1.56%~1.96% 1.17%~1.56%
運輸設備 1.18%~2.15% 1.03%~1.56%
什項設備 2.08% 1.22%

(三 ) 重要 承 租活 動 及條 款

合 併 公 司 亦 承 租 若 干 土 地 及 建 築 物 做 為 廠 房 及 辦 公 室 使 用 , 租 賃期 間 為 1~20 年 。於 租 賃期 間 終止 時, 合 併公 司 對所 租賃 之 土 地 及建築物 並 無 優 惠 承 購 權 ,並約定 未 經 出租人 同 意 , 合 併 公 司 不 得 將租 賃 標的 之 全部 或一 部 轉租 或 轉讓 。

(四 ) 其他 租 賃資 訊

112年度 111年度
短期租賃費用 \$
1,253
\$
2,746
低價值資產租賃費用 \$
115
\$
156
不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中之變
動租賃給付費用 \$
9,739
\$
15,265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137,045
)
(
\$141,517
)

合 併 公 司 選 擇 對 符 合 短 期 租 賃 之 建 築 物 及 符 合 低 價 值 資 產 租 賃 之若干辦公設備租賃適用認列之豁免,不 對 該 等 租 賃 認 列 相 關 使 用 權資 產 及租 賃 負債 。

十五 、 無形 資 產

112 年度



本年度增加 本年度減少 淨兌換差額


電腦軟體
累計攤銷
\$ 242,202 \$
72,545
\$
48,718
( \$
352 )
\$ 265,677
電腦軟體
年底淨額
116,273
\$ 125,929
\$
83,241
\$
48,718
( \$
338 )
150,458
\$ 115,219
111 年度



本年度增加 本年度減少 淨兌換差額


電腦軟體
累計攤銷
\$ 179,067 \$
94,970
\$
32,154
\$
319
\$ 242,202
電腦軟體
年底淨額
82,194
\$
96,873
\$
65,939
\$
32,154
\$
294
116,273
\$ 125,929

攤 銷費 用 係以 直線 基 礎按 下 列耐 用年 數 計提 :

電腦軟體 3 年

十六 、 其他 金 融資 產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存出保證金 \$573,828 \$562,776
受限制定期存款(附註三四) 193,173 207,223
\$767,001 \$769,999
十七 、
其他 資 產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179,853 \$212,249

14 671
\$179,867 \$212,920




\$333,147 \$333,147

長 期 預 付 貨 款 主 係 本 公 司 與 供 應 商 簽 訂 產 能 合 作 協 議 合 約 , 依 合 約規 定 支付 的 預付 貨款 。

十八 、 借 款

長期 借 款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擔保銀行借款 \$
-
\$
4,812,500
無擔保銀行借款 19,587,000 10,940,125
19,587,000 15,752,625
減:列為一年內到期部分 2,117,062 3,683,542
減:銀行相關交易費用 - 5,200
減:政府補助折價 123,217 93,569
長期借款 \$
17,346,721
\$
11,970,314
利率區間 1.25%~2.26% 1.13%~2.19%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0.04 至 117.04 \$
1,000,000
\$
1,000,000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0.04 至 117.04 2,300,000 2,300,000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0.04 至 117.04 600,000 600,000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0.04 至 117.04 1,100,000 1,100,000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0.04 至 120.04 787,000 787,000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0.12 至 113.12 250,000 500,000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1.03 至 113.09 450,000 600,000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1.03 至 114.03 400,000 500,000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1.07 至 118.07 1,000,000 263,000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1.07 至 118.07 2,000,000 116,000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1.07 至 118.07 109,000 109,000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1.07 至 118.07 400,000 100,000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1.07 至 118.07 400,000 54,000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1.07 至 121.07 1,228,000 557,000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1.07 至 121.07 1,005,000 243,000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1.07 至 121.07 58,000 58,000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1.08 至 114.08 262,500 300,000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1.08 至 118.08 500,000 500,000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2.06 至 119.06 800,000 -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2.08 至 119.08 2,000,000 -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2.09 至 114.09 437,500 -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2.09 至 115.09 1,000,000 -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2.09 至 115.09 900,000 -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自 112.09 至 115.09 600,000 -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112.12 清償 - 500,000
擔保新台幣聯貸借款 112.08 清償 - 4,812,500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112.08 清償 - 187,500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112.08 清償 - 140,625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112.06 清償 - 125,000
無擔保新台幣借款 112.02 清償 - 300,000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2,117,062 3,683,542
相關交易費用 - 5,200
政府補助折價 123,217 93,569
長期借款總額 \$17,346,721 \$11,970,314

合 併公 司 為購 置機 器 設備,於 108 年 1 月 與合 作 金庫 商業 銀 行 等 9 家金 融 機構 簽 訂 5 年期 總 額度 為 80 億 元之 聯 貸合 約,並 於 112 年 8 月 提 前 償 還 該 借 款 之 全 部 。 上 述 銀 行 借 款 業 已 開 立 票 據 供 存 出 保 證 使 用, 且 於保 證 之責 任終止時可 收 回註 銷。

經 濟部 於 108 年 1 月 1 日實施「 歡迎 台 商回 台 投資 行動 方 案」 , 企業得以優惠利率向金融機構辦理合規投資。合併公司業已取得經濟 部 核 定 符 合 專 案 貸 款 資 格 並 與 金 融 機 構 簽署貸款合 約 取 得 新 台 幣 210 億元 之 融資 額 度,授信 期 間七 至 十年。該 取得 之 資金 係 用於 擴 建 廠 房 、 購置 機 器設 備 及營 運週 轉 等, 請 參照 附註 三 十。

此 外, 合 併公 司之 浮 動借 款 利率 係 每 1 至 3 個 月重 設一 次 。

合 併 公 司 之 半 年 度 及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受 有 流 動 比 率 、 負 債 比 率 及利 息 保障 倍 數等 限制 。 合併 公 司 112 及 111 年度 各 項 之財 務 比率 均 符合 前 述財 務 比率 限制 規 定。

長 期借 款 擔保 之情 形 ,請 參 照附 註 三 四 。 十九 、 應付 帳 款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應付帳款 \$
2,039,130
\$
2,585,539

合 併 公 司 訂 有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 以 確 保 所 有 應 付 款 於 預 先 約 定 之信 用 期限 內 償還 。

二十 、 其他 應 付款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應付獎金 \$
362,498
\$
362,941
應付修繕維護費 253,903 254,008
應付零配件 119,330 112,400
應付保險費 81,746 87,997
應付退休金 76,294 74,798
應付專利權 75,634 98,518

530,529 599,174
\$
1,499,934
\$
1,589,836

二一 、 其他 負 債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退款負債 \$201,030 \$339,760
政府補助遞延收益 100,000 -


37,131 36,545


7,475 8,686
\$345,636 \$384,991


政府補助遞延收益(附註三十) \$156,807 \$102,121
存入保證金 20,939 20,992
\$177,746 \$123,113

二二 、 負債 準 備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員工福利(一) \$
24,805
\$
26,283

(一 ) 員工 福 利負 債 準備 係包 含 員工 既 得長 期服 務 休假 權 利之 估列 。 二三 、 退職 後 福利 計 畫

(一 ) 確定 提 撥計 畫

合 併 公 司 中 之 本 公 司 及 全 宏 公 司 所 適 用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之 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 資 6%提 撥 退休 金 至勞 工保 險 局之 個 人專 戶。

合 併 公 司 於 香 港 、 美 國 、 歐 洲 、 日 本 、 韓 國 、 新 加 坡 及 大 陸 子 公司就當地員工每月薪資總額之特定比例提撥退休金至退 休 金 管 理 事業 , 合併 公 司對 於此 退 休福 利 計畫 之義 務 僅為 提 撥特 定金 額 。 (二 ) 確定 福 利計 畫

合併公司 中 之 本 公 司 依 我 國 「 勞 動 基 準 法 」 辦 理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 務年 資 及核 准 退休 日 前 6 個月 平 均工 資計 算 。本 公 司按 員工 每 月 薪 資總 額 2%提撥 退 休 金,交 由勞 工 退休 準備 金 監督 委 員會 以該 委 員會 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 年 度 終 了 前 , 若 估 算 專 戶 餘 額 不 足 給 付 次一 年 度內 預 估達 到退 休 條件 之 勞工 ,次 年 度 3 月 底前 將一 次 提 撥 其差額 。該專戶係 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合併公司並無 影響 投 資管 理 策 略 之權 利 。

列 入合 併 資產 負債 表 之確 定 福利 計畫 金 額列 示 如下 :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1,914,396
\$
1,717,492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1,250,659
)
(
1,274,760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663,737
\$
442,732

淨 確定 福 利負 債變 動 如下 :

淨確定福利
負債(資產)


日餘額
111
1
1
\$ 1,874,741 \$ 1,021,636 \$ 853,105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2,829 - 2,829
利息費用 9,155 - 9,155
計畫資產報酬 - 4,974 ( 4,974
)
認列於損益 11,984 4,974 7,010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 83,305 ( 83,305
)
精算損失-經驗調
17,895 - 17,895
精算損失-精算假
設調整 ( 89,939 ) - ( 89,939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72,044 ) 83,305 ( 155,349
)
雇主提撥 - 262,034 ( 262,034
)
福利支付 ( 97,189 ) ( 97,189 ) -


日餘額
111
12
31
1,717,492 1,274,760 442,732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2,762 - 2,762
利息費用 20,921 - 20,921
計畫資產報酬 - 15,587 ( 15,587
)
認列於損益 23,683 15,587 8,096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 5,997 ( 5,997
)
精算損失-經驗調
251,220 - 251,220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251,220 5,997 245,223
雇主提撥 - 32,314 ( 32,314
)
福利支付 ( 77,999 ) ( 77,999 ) -


日餘額
112
12
31
\$ 1,914,396 \$ 1,250,659 \$ 663,737

確 定福 利 計畫 認列 於 損益 之 金額 依功 能 別彙 總 如下 :

112年度 111年度
營業成本 \$
3,665
\$
3,482
推銷費用 571 487
管理費用 1,830 1,352
研發費用 2,030 1,689
\$
8,096
\$
7,010

合 併公 司 因「 勞動 基 準法 」 之退 休金 制 度暴 露 於下 列風 險 :

    1.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 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 資 於 國 內 ( 外 ) 權 益 證 券 與 債 務 證 券及銀行存款 等 標 的 , 惟 合 併 公 司 之 計 畫 資產得 分 配 金 額 係 以 不低 於 當地銀行 2 年定 期 存款 利 率計 算而 得 之收 益 。
    1.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 / 公 司 債 之 利 率 下 降 將 使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增加,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 確定 福 利負 債 之影 響具 有 部分 抵 銷之 效果 。
    1.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 資。 因 此計 畫 成員 薪資 之 增加 將 使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 值增 加。

合併公司 之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係 由 合 格 精 算 師 進 行 精 算 , 衡 量 日之 重 大假 設 如下 :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1.25% 1.25%
薪資預期增加率 3.00% 3.00%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1.25% 1.25%

若 重 大 精 算 假 設 分 別 發 生 合 理 可 能 之 變 動 , 在 所 有 其 他 假 設 維 持不 變 之情 況 下,將使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值 增 加( 減 少 )之 金 額 如 下 :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增加
0.50%
(
\$
54,357
)
(
\$
57,111
)
減少
0.50%
\$
57,174
\$
59,373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
0.50%
\$
52,573
\$
98,086
減少
0.50%
(
\$
50,518
)
(
\$
92,390
)

由 於 精 算 假 設 可 能 彼 此 相 關 , 僅 單 一 假 設 變 動 之 可 能 性 不 大 , 故上 述 敏感 度 分析 可 能無法反 映 確定 福利 義 務現 值 實際 變動 情 形。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預期
年內提撥金額
1
\$180,547 \$
32,018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5.7

6.9

另 本公司依 100 年 12 月 20 日經 董事 會 通過 之 「高 階管 理 人退 休辦 法 」 於 112 及 111 年 度分 別 認 列 10,592 仟元 及 5,670 仟元 之 退 休金 成 本。

淨 確定 福 利負 債變 動 如下 :



日餘額
111
1
1
\$552,906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2,949
利息費用 2,721
認列於損益 5,670
再衡量數
精算損失-經驗調整 82,090
精算損失-精算假設變動 ( 9,896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72,194


日餘額
111
12
31
630,770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2,807
利息費用 7,785
認列於損益 10,592
再衡量數
精算損失-經驗變動 ( 64,303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64,303
)


日餘額
112
12
31
\$577,059

確 定福 利 計畫 認列 於 損益 之 金額 依功 能 別彙 總 如下 :

112年度 111年度
管理費用 \$
10,592
\$
5,670

本 公 司 之 高 階 管 理 人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 係由合格 精 算 師 進 行 精算 , 衡量 日 之重 大假 設 如下 :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1.25% 1.25%
薪資預期增加率 - -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1.25% 1.25%

二四 、 權 益

(一 ) 股 本

  1. 普通 股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仟股) 6,550,000 6,550,000
額定股本 \$
65,500,000
\$
65,5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
股數(仟股) 1,855,826 1,855,854
已發行股本 \$
18,558,264
\$
18,558,543

已 發行 之 普通 股每 股 面 額 為 10 元,每 股 享有 一 表決 權及 收 取股 利 之權 利 。

額定股 本 中 供 發 行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所 保 留 之股 本 分別 為 864,704 仟股 及 650,000 仟股 。

本 公 司 股 本 變 動 係 因 收 回 及 註 銷 未 達 既 得 條 件 之 限 制 員 工 權利 新 股。

(二 ) 資本 公 積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
撥充股本(1)
普通股股票溢價發行 \$359,064 \$358,766
受領贈與 37 37
庫藏股票交易 42,488 38,966
\$401,589 \$397,769
僅得用以彌補虧損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
動數(2) \$
4,609
\$
4,609
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
-
\$
332
    1. 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 用以發 放現金或 撥 充 股 本 , 惟撥充股本時 每 年 以 實 收 股 本 之 一 定 比 率 為限 。
    1. 此 類 資 本 公 積 係 本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子 公 司 資 本 公 積 之 調 整 數。
  • (三 ) 保留 盈 餘及 股 利 政 策

依本公司 章 程 之盈餘分派政 策 規 定 , 年 度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 應 先 提 繳稅款、彌補累 積 虧 損 、 次提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 已 達 本 公 司 資 本 總 額 時 不 在 此 限 ), 並 依 法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紅利。本公司章程 規 定 之員 工 及董 事 酬勞 分派 政 策,參 閱附 註 二六 之 (七 )員工 酬 勞 及董 事 酬 勞。

本 公 司 屬 資 本 密 集 產 業 , 配 合 公 司 長 期 財 務 規 劃 , 前 項 股 東 紅 利 得 經股東會 決 議 , 保 留 其 全 部 或 部 分 為 未 分 配 盈 餘 , 於 其 後 年 度 一併 或 分別 發 放。

另 依 據 本 公 司 章 程 之 規 定 , 股 利 政 策 以 現 金 股 利 為 優 先 , 但 仍 得視財務、業 務 或 經 營 狀 況 以 股 票 股 利 分派前開盈餘 , 其比例以 不 超過 當 年度 可 分配 盈餘 總額之 50%為 原則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應 提 撥 至 其 餘 額 達 公 司 實 收 股 本 總 額 時 為 止 。 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股 本 總 額 25%之 部分 除 得撥 充 股本 外, 尚 得以 現 金分 配。

本 公司 於 112 年 5 月 24 日及 111 年 5 月 27 日舉 行 股 東常 會 , 分別 決 議 111 及 110 年 度 盈餘 分 配案 如 下:

年度
111
年度
110
法定盈餘公積 \$
905,293
\$
1,155,092
特別盈餘公積 \$
16,533
(
\$
214,869
)
現金股利 \$
3,340,488
\$
3,340,758
每股現金股利(元) \$
1.8
\$
1.8

本 公司 於 113 年 2 月 27 日 董 事會 擬議 112 年度 盈 餘 分配 案 如下:

年度
112
特別盈餘公積 (
\$
4,696
)
現金股利 \$927,913
每股現金股利(元) \$
0.5

有 關 112 年度 盈餘 分 配案 尚 待預 計於 113 年 5 月 30 日召 開 之股 東常 會 決議 。

(四 ) 特別 盈 餘公 積

112年度 111年度
年初餘額 \$
76,492
\$291,361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庫藏股提列數 16,533 196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其他權益項目減項迴轉數 - (
215,065
)
年底餘額 \$
93,025
\$
76,492

依持股比例就 子公司持有 母 公 司 股 票 市 價 低 於 帳 面 金 額 之 差 額 計提 特 別盈 餘 公積 ,嗣 後 得就 市 價回 升部 分 迴轉 。

(五 ) 其他 權 益項 目

  1. 國外 營 運機 構 財務 報表 換 算之 兌 換差 額
112年度 111年度
年初餘額 (
\$142,966
)
(
\$499,052
)
國外營運機構換算差額 (
16,923
)
356,086
年底餘額 (
\$159,889
)
(
\$142,966
)
  1. 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未 實 現評 價損 益
112年度 111年度
年初餘額 \$
1,143,438
\$
1,374,203
當年度產生
未實現損益
權益工具 949,573 (
230,765
)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2,093,011 1,143,438
處分權益工具累計損益移
轉至保留盈餘 (
53,243
)
-
年底餘額 \$
2,039,768
\$
1,143,438
  1. 員工 未 賺得酬勞

本 公司 股 東會 於 108 年 6 月 18 日 決議 發 行限 制 員工 權利 新 股,相關說 明 參閱 附註 二 九。

112年度 111年度
年初餘額 \$
-
(
\$
45,404
)
認列股份基礎給付費用 - 43,893
離職率變動調整 - 1,511
年底餘額 \$
-
\$
-

(六 ) 非控 制 權益

112年度 111年度
年初餘額 \$
660
\$
686
本年度淨利 446 -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28 (
26
)
年底餘額 \$
1,134
\$
660

(七 ) 庫藏 股 票

截 至 112 年 及 111 年 12 月 31 日 止, 子 公司 持 有本 公司 股 票之 相關 資 訊如 下 :

持有股數

( )
112

12

31
惠盈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 1,957 \$ 159,061 \$ 61,340
111

12

31
惠盈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 1,957 \$ 159,061 \$ 66,036

子公司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視 同 庫 藏 股 票處理,除不得 參 與 本 公 司 之現 金 增資 及 無表 決權 外 ,其 餘 與一 般股 東 權利 相 同。

二五 、 收 入

(一 ) 客戶 合 約收 入 之細 分

112年度 111年度


Flash \$
16,959,567
\$
29,001,475
ROM 9,036,841 10,670,968
Foundry 1,619,489 3,796,517
Others 7,711 18,494
\$
27,623,608
\$
43,487,454

(二 ) 合約 餘 額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合約負債(帳列流動負債) \$
41,027
\$
30,886

合約負債之變 動主要係來自滿足履約義務 之 時 點 與 客 戶 付 款 時 點之 差 異。

來 自年 初 合約 負債 於 當期 認 列為 收入 之 金額 如 下:

112年度 111年度
來自年初合約負債
商品銷貨 \$
30,885
\$
36,092

二六 、 繼續 營 業單 位 淨利 (損 )

(一 ) 利息 收 入

112年度 111年度
銀行存款 \$247,294 \$128,952
(二
)
其他 收 入
112年度 111年度
股利收入 \$178,235 \$159,668

169,259 168,404
\$347,494 \$328,072
(三
)
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112年度 111年度
淨外幣兌換利益 \$109,855 \$700,294
處分投資損失 (
544
)
-
其他利益(損失) 79,458 (
24,722
)
\$188,769 \$675,572
(四
)
財務 成 本
112年度 111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 \$337,422 \$220,762
租賃負債之利息 13,984 15,664
減:列入符合要件資產成本
之金額 (
90,712
)
(
27,063
)
\$260,694 \$209,363
利 息資 本 化相 關資 訊 如下 :
112年度 111年度
利息資本化金額 \$
90,712
\$
27,063
利息資本化平均年利率 1.54% 0.99%
(五
)
折舊 及 攤銷
112年度 111年度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3,312,621
\$
3,688,632
營業費用 827,651 784,323
\$
4,140,272
\$
4,472,955

(接 次 頁)

(承 前 頁)

112年度 111年度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47,802
\$
30,503
營業費用 35,439 35,436
\$
83,241
\$
65,939
(六
員工 福 利費 用
)
112年度 111年度
退職後福利(附註二三)
確定提撥計畫 \$
265,568
\$
246,245
確定福利計畫 18,688 12,680
284,256 258,925
股份基礎給付
權益交割 (
49
)
43,893
其他員工福利 6,808,556 8,769,547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
7,092,763
\$
9,072,365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2,837,819
\$
3,826,168
營業費用 4,254,944 5,246,197
\$
7,092,763
\$
9,072,365

(七 ) 員工 酬 勞及 董 事酬 勞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係 按 當 年 度 獲 利 扣 除 累 積 虧 損 後 餘 額 之 15%為員 工 酬勞 , 不高 於 2%為董 事 酬 勞。 112 及 111 年 度估 列 之員 工酬 勞 及董 事 酬勞 分別 於 113 年 2 月 27 日及 112 年 2 月 14 日 經董 事會 決 議如 下 :

112年度 111年度
員工酬勞 \$
-
\$
1,854,831
董事酬勞 \$
-
\$
247,311

112 年 度 為虧 損,依照 本 公司 章 程 規定,不 擬估 列 員 工酬 勞 及董 事酬 勞 。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後 若 金 額 仍 有 變 動 , 則 依 會 計 估 計變 動 處理 , 於次 一年 度 調整 入 帳。

111 及 110 年 度員 工 酬勞 及 董事 酬勞 之 實際 配 發金 額 與 111 及 110 年 度合 併 財報 認 列金 額 並無 差 異。

有 關本 公司 112 年及 111 年 董 事 會決 議 之員 工 酬勞 及董 事 酬勞 資訊 , 請至 台 灣證 券交 易 所「 公 開資 訊觀 測 站」 查 詢。

二七 、 繼續營業單 位 所得 稅

(一 ) 認列 於 損益 之 所得 稅( 利 益) 費 用主 要組 成 項目

112年度 111年度
當期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
26,502
\$
1,417,867
境外所得稅 2,640 2,169
以前年度之調整 (
632
)
(
342
)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
213,599
)
(
97,075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利益)
費用 (
\$
185,089
)
\$
1,322,619

會 計所 得 與所 得稅 ( 利益 ) 費用 之調 節 如下 :

112年度 111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利 (
\$
1,884,236
)
\$
10,292,394
稅前淨(損)利按法定稅率計
算之所得稅(利益)費用 (
\$
353,668
)
\$
2,082,928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12,566 10,032
不計入課稅所得之利益 (
38,416
)
(
32,536
)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466,427 66,423
境外所得稅 2,640 2,169
當期抵用投資抵減 - (
708,980
)
本年度產生之遞延所得稅 (
213,599
)
(
97,075
)
以前年度之調整 (
632
)
(
342
)
已實現投資損失 (
60,407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利益)
費用 (
\$
185,089
)
\$
1,322,619

(二 ) 本期 所 得稅 資 產與 負債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稅資產 \$ \$
應收退稅款 19,252 6,331
本期所得稅負債 \$ \$
應付所得稅 3,237 1,390,986

(三 ) 遞延 所 得稅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及 負 債分 析 如下 :

112 年 度

認列於(損)益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存貨損失 \$ 688,011 \$ 218,648 \$ 906,659
未分攤製造費用 31,841 93,288 125,129
淨確定福利負債 84,777 ( 6,375
)
78,402
未實現退款負債 39,863 ( 16,343
)
23,520

12,385 9,232 21,617
\$ 856,877 \$ 298,450 \$ 1,155,327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
\$
755,937 ) (
\$
81,070
)
(
\$
837,007 )
未實現兌換利益 ( 9
)
( 3,781
)
( 3,790 )
(
\$
755,946 ) (
\$
84,851
)
(
\$
840,797 )
年 度
111
認列於(損)益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存貨損失 \$ 483,271 \$ 204,740 \$ 688,011
淨確定福利負債 83,127 1,650 84,777
未實現退款負債 35,569 4,294 39,863

46,110 ( 1,884
)
44,226
\$ 648,077 \$ 208,800 \$ 856,877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
\$
603,554 ) (
\$
152,383
)
(
\$
755,937 )
未實現兌換利益 ( 40,667 ) 40,658 ( 9
)
(
\$
644,221 ) (
\$
111,725
)
(
\$
755,946 )

(四 ) 未 於合併資產 負 債 表 中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可減除暫 時性差異、 未使 用 虧損 扣 抵及 未使 用 投資 抵 減金 額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虧損扣抵
年度到期
112
\$
89,510
\$
97,389
年度到期
113
126,053 127,640
年度到期
114
67,634 67,634
年度到期
115
28,806 28,806
年度到期
116
57,929 66,966
年度到期
117
31,408 31,408
年度到期
118
17 17
年度到期
119
8,602 8,677
年度到期
120
11,747 11,803
年度到期
121
700 700
年度到期
122
60 -
\$
422,466
\$
441,040
投資抵減
研究發展支出 \$
274,088
\$
327,891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9,716,854
\$
5,517,785

未 認列 之 研究 發展 支 出投 資 抵減 將 於 113 年 度 到期 。

(五 ) 未使 用 之投 資 抵減 、虧 損 扣抵 及 免稅 相關 資 訊

截 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投 資 抵 減相 關 資訊 如 下:

尚未抵減

最後抵減年度
產業創新條例 研究發展支出 \$
274,088
113

截 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虧 損 扣 抵相 關 資訊 如 下:

尚未扣抵



扣抵年度
\$
25,211
113
13,527 114
5,761 115
11,586 116
6,282 117
3 118
1,720 119
2,349 120
140 121
12 122
\$
66,591

(六 ) 所得 稅 核定 情 形

本 公司 與 全宏 公司 、 惠盈 公 司及 潤宏 公 司截 至 110 年度 之 營 利 事業 所 得稅 申 報案 件業 經 稅捐 稽 徵機 關核 定 。

二八 、 每股 ( 虧損 ) 盈餘

單位 : 每股 元

112年度 111年度
基本每股(虧損)盈餘 (
\$
0.92
)
\$
4.85
稀釋每股(虧損)盈餘 (
\$
0.92
)
\$
4.68

用以計算 每 股 (虧損)盈餘之淨(損) 利及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如下 :

本年 度 淨( 損 )利

112年度 111年度
用以計算每股(虧損)盈餘之淨
(損)利
(
\$
1,699,593
)
\$
8,969,775

單位 : 仟股
112年度 111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1,853,868 1,850,115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3,820
員工酬勞 63,490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1,853,868 1,917,425

註: 合併 公 司 112 年 度 損益 為 淨虧 損 ,潛 在普 通 股具 反 稀釋 作用 , 故 未納 入 每股 虧 損 計 算。

若 本 公 司 得 選 擇 以 股 票 或 現 金 發 放 員 工 酬 勞 , 則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 餘時,假設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 作 用 時 計 入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數, 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 於 次年度 決議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 盈 餘 時 , 亦 繼 續 考 量 該 等 潛 在 普通 股 之稀 釋 作用 。

二九 、 股份 基 礎給 付 協議

限制 員 工權 利 新股

本 公司 發 行限 制員 工 權利 新 股之 相關 資 訊如 下 :

單位:仟股

預 計 發 行 董事會決議 實際發行
給與股數 公平價值
108.06.18 35,294 16,815 108.10.21 109.06.16 16,400 32.55

員 工 達 成 以 下 服 務年資及 績 效 條 件 時,得 按 比 率 既 得 其 獲 配 之 限 制員 工 權利 新 股:

  • (一 ) 自給 與 日起 任 職屆 滿 1 年, 且 任職 屆 滿日 前 最近 一 次核 定之 績 效評 等 達 A0 或 A1 者 , 可既 得 其獲 配 股數 之 40%;
  • (二 ) 自給 與 日起 任 職屆 滿 2 年, 且 任職 屆 滿日 前 最近 一 次核 定之 績 效評 等 達 A0 或 A1 者 , 可既 得 其獲 配 股數 之 30%;
  • (三 ) 自給 與 日起 任 職屆 滿 3 年, 且 任職 屆 滿日 前 最近 一 次核 定之 績 效評 等 達 A0 或 A1 者 , 可既 得 其獲 配 股數 之 30%。

員 工獲 配 新股 後, 未 達既 得 條件 前受 限 制之 權 利如 下:

  • (一 ) 除繼 承 外,不 得出 售、轉 讓、質 押、贈 與 他 人 或 作 其 他 方 式 之 處 分 。
  • (二 ) 應以 股 票信 託 保管 方式 辦 理。
  • (三 ) 除前二項規定外,依本限制員 工 權 利 新 股 之 其 他 權 利 , 包 括 但 不 限 於:股息、紅利、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及 資 本 公 積 之 受 配 權 、 現 金 增 資 之 認股 權 及股 東 會之 表決 權 等, 與 本公 司已 發 行之 普 通股 相同 。
  • (四 ) 限制 員 工權 利 新股 受 配 之 股利 , 不受 既得 條 件之 限 制。
  • (五 ) 限制員工權 利 新 股 如 因 本 公 司 減 資 而 退 還 現 金 時 , 因 該 獲 配 而 未 既 得之減資退款須 交 付 信 託 , 並 按 發 行 辦 法 於 嗣 後 各 該 年 度 之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達成既得條件時,併同該既得股票無息交付員工;未達 成既 得 條件 時 ,該 等現 金 由本 公 司收 回。

未達成 既得條 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由本 公 司 無 償 收 回 並 辦 理 註銷 。

本 公司 限 制員 工權 利 新股 資 訊彙 總如 下 :

( )
112年度 111年度
年初餘額 15 4,826
本年度既得 ( 13
)
( 4,662 )
本年度失效(註) ( 2
)
( 149 )
年底餘額 - 15

註: 112 年 度失 效 股數 為 已註 銷 股 數 2 仟股,111 年度 失 效股 數 分別 為 待註 銷 股 數 26 仟 股 及已 註 銷股 數 123 仟股 。

本 公司 於 112 及 111 年 度認 列 之 酬勞 成 本分 別 為(49)仟元 及 43,893 仟元 。

三十 、 政府 補 助

截 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本 公司 取得 「 歡迎 台 商回 台投 資 行動 方案 」 之政 府 優惠 利率 貸款 15,287,000 仟元 , 該借 款 將 於寬 限 期滿 後 按月平均償還。以 借款當時之市場利率估計借款公允價值, 取得金額 與借 款 公允 價 值間 之差 額 180,230 仟 元係 視 為政 府 低利 借款 補 助,並認 列為 遞 延收 入 。本 公司 於 112 及 111 年度 認 列其 他 收入 分別 為 9,646 仟元 及 12,420 仟 元 並認 列 該借 款 利息 費用 分 別為 34,683 仟元 及 18,797 仟元 。

三一 、 資本 風 險管 理

合併公 司 管 理 資 本 之 目 標 係 確 保 合 併 公司能夠 於 繼 續 經營與成長 的前 提 下, 藉 由調 整債 務 與權 益 最適 化, 以 達成 股 東權 益極 大 化。

合併公司之 資 本 結 構 管 理 策 略 , 係 考 慮 所 在 產 業 規 模 、 成 長 性 , 設定產品發展藍圖及市場 佔 有 率 , 並 據 以 就 所 需 產 能 、 相 對 應 之資本 支出及長期發展所需之 各 項 資 產 規 模 , 做 出 整 體 性 的 規 劃 ; 最 後 根 據 合 併 公 司 產 品 競 爭 力 推 估 可 能 之 產 品 毛 利 率 、 營 業 利 益 率 與 現 金 流 量,並考量 產 業 景 氣 循 環 波 動 、 產 品 生 命 週 期 等 風 險 因 素 , 以決定合 併公 司 適當 之 資本 結構 。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定 期 審 核 資 本 結 構 , 並 考 量 不 同 資 本 工 具 可 能 涉及 之 成本 與 風險 。一 般 而言 , 合併 公 司 採 用審 慎 之風 險管 理 策略 。

三二 、 金融 工 具

(一 ) 公允 價 值資 訊 -非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工 具

合併公 司 管 理 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之 帳 面金 額 趨近 其公 允 價值 或 其公 允價 值 無法 可 靠衡 量。

(二 ) 公允 價 值資 訊 -以 重複 性 基礎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工 具

  1. 公允 價 值層 級

112 年 12 月 31 日


等 級
1

等 級
2

等 級
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國外可轉換特別股
\$
-
\$
-
\$
261,911
\$
261,91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上市(櫃) \$ 2,739,124 \$
-
\$
-
\$ 2,739,124
-國外上市(櫃) 434,822 - - 434,822
-國內外未上市
(櫃)
-
\$ 3,173,946
-
\$
-
842,438
\$
842,438
842,438
\$ 4,016,384



111
12
31

等 級
1

等 級
2

等 級
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國外可轉換特別股
\$
-
\$
-
\$
173,076
\$
173,07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上市(櫃) \$ 1,845,683 \$
-
\$
-
\$ 1,845,683
-國外上市(櫃) 657,840 - - 657,840
-國內外未上市
(櫃) -
\$ 2,503,523
-
\$
-
647,468
\$
647,468
647,468
\$ 3,150,991

112 及 111 年度 無 第 1 等 級與 第 2 等 級公 允 價值 衡 量間 移轉 之情 形 。

2. 金融 工 具以 第 3 等 級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調節

112 年 度




透過其他綜合損
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值衡量之金融資
可轉換特別股 產-權益工具
年初餘額 \$ 173,076 \$ 647,468 \$ 820,544
認列於(損)益 91,009 - 91,009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評價損益) - 194,970 194,970
匯率影響數 ( 2,174
)
- ( 2,174
)
年底餘額 \$ 261,911 \$ 842,438 \$ 1,104,349

111 年 度





透過其他綜合損
公 允
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值衡量之金融資



可轉換特別股 產-權益工具
年初餘額 \$
153,840
\$
614,379
\$ 768,219
認列於(損)益 2,392 - 2,392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評價損益) - 33,089 33,089
匯率影響數 16,844 - 16,844
年底餘額 \$
173,076
\$
647,468
\$ 820,544
  1. 第 3 等 級公 允 價值 衡量 之 評價

國 內外 未 上市( 櫃)權 益及 可 轉換 特別 股 投資 係 採資 產 法 , 或按其同業股票於活絡 市 場 成 交 價 格 採 市 場 法 評 價 並 調 整 流 動 性, 得 其公 允 價值 。

(三 ) 金融工具之種類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註
1)
\$
15,806,950
\$
25,350,53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261,911 173,07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4,016,384 3,150,991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

債(註 2) 24,757,177 23,184,701

註 1: 餘額 係 包含 現 金及 約當 現 金、應 收帳 款( 含 關係 人)、其 他應 收款 及 其他 金 融資 產等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

註 2: 餘額 係 包含 應 付帳 款(含 關 係人 )、其 他應 付 款( 含 關 係 人 )、 應 付 設 備 款 、 存 入 保 證 金 及 長 期 借 款 ( 含 一 年 內 到 期 ) 之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融 負 債。

(四 ) 財務 風 險管 理 目 的 與政 策

合 併 公 司 之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目 標 , 係 為 管 理 與 營 運 活 動 相 關 之 市 場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 險 。 為 降 低 相 關 財 務 風 險 , 合 併 公 司 致力於辨認、評估並規避市場之 不 確 定 性 , 以 降 低 市 場 變 動 對 公 司 財務 績 效之 潛 在不 利影 響 。

合 併 公 司 之 重 要 財 務 活 動 係 經 管 理 階 層 依 相 關 規 範 及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進 行 覆 核 。 於 財 務 計 劃 執 行 期 間 , 合 併公司恪遵相 關 財 務 操 作 程序 。

  1. 市場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之 營 運 活 動 使 合 併 公 司 承 擔 之 主 要 財 務 風 險 為 外 幣匯 率 變動 風 險( 參閱 下 述 (1))、利 率 變動 風 險(參 閱 下 述(2)) 以及 其 他價 格 風險 (參 閱 下述 (3))。

(1) 匯率 風 險

本 公 司 及 數 個 子 公 司 從 事 外 幣 計 價 之 銷 貨 與 進 貨 交 易 , 因 而 使 合 併 公 司 產 生 匯 率 變 動 暴 險 。 合 併 公 司 匯 率 暴 險之管理 係 於 政 策 許 可 之 範 圍 內 , 利 用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管 理 風險 。

敏感 度 分析

合 併公 司 主要 受到 美 元及 日 幣匯 率波 動 之影 響 。

有 關 外幣匯 率 風 險 之 敏 感 性 分 析 , 主 要 係 針 對 財 務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之 各 合 併 個 體 非 以 功 能 性 貨幣計價者計 算 。 下表詳 細 說 明 當 新 台 幣 ( 功 能 性 貨 幣 ) 對 各 攸 關 外 幣 之 匯 率分 別 升 值 3%及 10%時,合 併公 司 之 敏感 度 分析。該 變 動 率 係 為 集 團 內 部 向 管 理 階 層 報告匯率 風 險時所使用之 敏 感 度比 率 。

112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1年度
稅前淨利減少(增加) \$ \$ 49,162) \$ 107,946 \$ 109,509 ( \$ 5,643 )

(2) 利率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之 利 率 風險主要係 來 自 未 償 還 之 銀 行 借 款 , 合併公司之長 期 借 款 係 為 浮 動 利 率 , 故 利 率 之變動會影 響 未來 之 現金 流 量, 但不 會 影響 公 允 價 值。

有 關 利 率 風 險 之 敏 感 性 分 析 , 主 要 係 針 對 財 務 報 導 期 間結 束 日浮 動 利率 借款 之 現金 流 量 變 動為 計 算基 礎 。

假 若利 率 上升 /下 降 50 個 基 點,合併 公 司於 112 及 111 年度 之 稅前 淨 利將 分別 減 少 / 增加 97,319 仟 元及 78,269 仟 元。

(3) 其他 價 格風 險

合 併 公 司 因 上 市 櫃 權 益 證 券 投 資 而 產 生 權 益 價 格 暴 險。該權 益 投 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而 係 屬 策 略 性 投 資 , 合 併 公 司並 未 積極 交 易該 等投 資 。

敏感 度 分析

有 關 權 益 工 具 價 格 風 險 之 敏 感 性 分 析 , 主 要 係 針 對 財 務報 導 期間 結 束日 之公 允 價值 變 動為 計算 基 礎。

假 若權 益 工具 價格 上 升 / 下降 10%, 合併 公司 112 及

111 年 度之 權 益將 增 加 / 減 少 401,638 仟元及 315,099 仟 元。 2. 信用風險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交 易 對方拖欠 合 約 義 務 而 造 成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損失之風險。合併公司之信 用 風 險 , 主 要 係 來 自 營 運 活 動 產 生 的應收款項 、 銀 行 存 款 及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 營 運 相 關 信 用 風 險 與 財務 信 用風 險 係 分 別管 理 。

營運 相 關信 用 風險

為 維 持 應 收 帳 款 品 質 , 合 併 公 司 已 建 立 營 運 相 關 風 險 管 理 之程序。

個別客戶 的 風 險 評 估 係 考 量 包 括 該 客 戶 之 財 務 狀 況 、 信 評 機 構評等、合併 公 司 內 部 信 用 評 等 、 歷 史 交 易 記 錄 及 目 前 經 濟 狀況等多項可能影 響客戶付款能力之因素。合併公司亦會在適 當時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如預付貨款及增加擔保品 等 , 以降 低 特定 客 戶的 信用 風 險。

應 收 帳 款 之 對 象 涵蓋眾多 客 戶 , 分 散 於 不 同 產 業 及 地 理 區 域 。 本 公 司 持 續 地 針 對 應 收 帳 款 客 戶 之 財 務 狀 況 進 行 評 估 , 必 要時 亦 會購 買 信用 保險 合 約。

截 至 112 年及 111 年 12 月 31 日 止, 前 十大 客 戶之 應 收 帳 款餘 額 佔應 收 帳款 (含 關 係人 ) 合計 之百 分 比為 40%及 37%, 其餘 應 收帳 款 之信 用集 中 風險 相 對並 不重 大 。

財務 信 用風 險

銀行存款、 其 它 金 融 工 具 之 信 用 風 險 , 係 由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部 門 衡 量 並 監 控 。 由 於 合 併 公 司 之 交 易 對 象 及 履 約 他 方 均 係 信 用良好之銀行及金融機構,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 用風 險 。

  1. 流動 性 風險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流 動 性 風 險 之 目 標 , 係 為 維 持 營 運 所 需 之 現 金及約當現金及足夠的銀行融資額 度 ,以確保合併公司具有充 足的 財 務彈 性 。

下 表係 按 到期 日及 未 折現 到 期金 額( 包 含本 金 及估 計利 息) 彙總 列 示預 計 還款 期間 之 金融 負 債分 析:

112 年 12 月 31 日

要 求 即 付 或


1



3


1
3


5


5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6,638,835 \$
-
\$
-
\$
-
\$ 6,638,835
租賃負債 96,271 142,660 128,699 405,063 772,693
附息負債 2,510,071 8,659,114 6,274,427 3,254,838 20,698,450
\$ 9,245,177 \$ 8,801,774 \$ 6,403,126 \$ 3,659,901 \$ 28,109,978

租 賃負 債 到期 分析 之 進一 步 資訊 如下 :

短 於 1 年 1
~
5
5 ~ 1 0 年 1 0 ~ 1 5 年 1 5 ~ 2 0 年 2 0 年以上
租賃負債 \$
96,271
\$ 271,359 \$ 308,164 \$
83,984
\$
12,915
\$
-

111 年 12 月 31 日

要 求 即 付 或


1



1
3





3
5


5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11,039,388 \$
-
\$
-
\$
-
\$ 11,039,388
租賃負債 110,807 171,800 129,344 469,412 881,363
附息負債 3,975,985 6,965,862 3,635,747 1,838,682 16,416,276
\$ 15,126,180 \$ 7,137,662 \$ 3,765,091 \$ 2,308,094 \$ 28,337,027

租 賃負 債 到期 分析 之 進一 步 資訊 如下 :

短 於 1 年 ~

1
5
5 ~ 1 0 年 1 0 ~ 1 5 年 1 5 ~ 2 0 年 2 0 年以上
租賃負債 \$ 110,807 \$ 301,144 \$ 311,659 \$ 139,055 \$
18,698
\$
-

上 述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浮 動 利 率 工 具 金 額 , 將 因 浮 動利 率 與資 產 負債 表日 所 估計 之 利率 不同 而 改 變 。

三三 、 關係 人 交易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係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人 ) 間 之 交 易 、 帳 戶餘額、收 益及費 損於合併 時 全 數 予 以 銷 除 , 故 未 揭 露 於 本 附 註 。 除已於其他附 註揭 露 外, 合 併公 司與 其 他關 係 人間 之交 易 如下 。

(一 ) 關係 人 名稱 及 其關 係

MegaChips Corporation(MegaChips) 主要管理階層
欣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欣銓公司) 本公司為其主要管理階層
旺宏教育基金會(旺宏基金會) 其他關係人
瓦雷科技有限公司(瓦雷公司) 其他關係人

(二 ) 營業 收 入

112年度 111年度
銷貨收入 主要管理階層
MegaChips \$
9,123,959
\$
10,739,770

合 併 公 司 售 予 關 係 人 之 產 品 係 為 該關係 人 特 製 之 產 品 , 故 售 價 無法 與 其他 客 戶比 較。 關 係人 交 易條 件大 部 分為 月 結 30 天。

(三 ) 進 貨

112年度 111年度
主要管理階層
MegaChips \$
1,282,576
\$
3,234,286

合 併 公 司 向 關 係 人 購 買 之 原 料 , 係 為 製程所 需 , 付 款 條 件 為 驗 收後 月 結 30 天 。

(四 ) 應收 關 係人 款 項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關係 主要管理階層
人淨額 MegaChips \$
489,154
\$
764,715
其他應收款 主要管理階層
MegaChips \$ 4 \$ -

流 通在 外 之應 收關 係 人款 項 未收 取保 證。112 及 111 年度 應收關 係人 款 項並 未 提列 備抵 呆 帳。

(五 ) 應付 關 係人 款 項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應付帳款-關係 主要管理階層
MegaChips \$
899,359
\$
2,628,765
本公司為其主要管理階層 87,258 113,391
\$
986,617
\$
2,742,156
其他應付款-關 其他關係人
\$
10
\$
10

流 通 在 外 之 應 付 關 係 人 款 項 餘 額 係 未 提 供 擔 保 且 將 以 現 金 清 償。

(六 ) 其他 關 係人 交 易








112年度 111年度
製造費用 本公司為其主要管理階層
欣銓公司 \$
407,721
\$
412,104
營業費用 其他關係人
瓦雷公司 \$
25,435
\$
12,076
旺宏基金會 24,150 21,158

300 -
\$
49,885
\$
33,234

合 併 公 司 與 關 係 人 有 關 製 造 費 用 之 交 易 價 格 係 依 市 場 機 制 而 由 雙方 議 定之 。 付款 條件 為 月 結 75 天 。

(七 ) 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112年度 111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211,131 \$730,936
退職後福利 10,592 5,670
股份基礎給付 - 7,071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
9
)
(
5
)
\$221,714 \$743,672

主要管理 階 層 之薪酬 係 由 薪 酬 委 員 會 依 照 個 人 績 效 及 市 場 趨 勢 決定 。

三四 、 質抵 押 之資 產

下 列 資 產 業 經 提 供 為 融 資 借 款 之 擔 保 品 、 進 口 原 物 料 之 關 稅 擔 保、 天 然氣 買 賣契 約擔 保 、土 地 租賃 契約 擔 保: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
\$
8,275,831
質押定期存款(帳列其他金融資
產-非流動) 193,173 207,223
\$
193,173
\$
8,483,054

三五 、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除 已 於 其 他 附 註 所 述 者 外 ,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重 大 承 諾 事項 及 或有 事 項 如 下:

(一 ) 截 至 112 年 及 111 年 12 月 31 日 止, 合併 公 司已 開 立未 使用 之 信用 狀金 額 分別 為 138,173 仟元 及 1,045,461 仟元。

(二 ) 合併 公 司未 認 列之 合約 承 諾如 下 :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509,478
\$
8,623,775
  • (三 ) 本公司於 109 年 6 月 2 日 董事 會 通過 未來 十 年每 年 一億 元捐 贈 「 國 立成 功 大學 」創 立「 智慧 運 算學 院」,以培 育 具「領 域 專 業 」與「 運 算專長」之 跨 領 域 創 新 人 才 回 饋 社 會 並 善 盡 旺 宏 電 子 社 會 責 任 , 截 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本公 司 已撥 款 4 億 元。
  • (四 ) 本公 司於 110 年 10 月 26 日 董 事 會通 過 繼續 參與 IBM「 相 變化 記 憶 體」之共同合作開發計 畫,並 取 得 特 定 類 比 人 工 智 能 技 術 授 權 , 期 間 為 111 年 1 月 至 114 年 1 月 止, 由 雙方 共 同負 擔 相關 之技 術 開發 費,截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 止,尚 未認 列之 合 約金 額 為 7,000 仟美 元。
  • (五 ) 本公 司於 112 年 12 月 26 日 董事 會 通過 與 IBM 進行 「 企業 級固 態 硬 碟存 儲 」之 合 作開 發計 畫 ,期 間 為 112 年 12 月 至 115 年 12 月止 。
  • (六 ) 本公 司 分別 與 供應 商 A 及 供 應商 B 簽 訂長 期 購料 合 約, 本公 司 依 合 約須預付一定貨款作為擔保,該等供應商則須依合 約 期 間 約 定 之 供 量及 價 格交 付 予本 公 司。截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司 帳 列預 付款 項 及存 出 保證 金各 為 11,994 仟 美 元及 549,580 仟元 ,尚 未 支付 之合 約 金額 分 別 為 12,744 仟美 元 及 71,940 仟美元。

三六 、 具重 大 影響 之 外幣 金融 資 產及 負 債資 訊

以 下 資 訊 係 按 合 併 公 司 各 個 體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外 之 外 幣 彙 總 表 達 , 所 揭 露 之 匯 率 係 指 該 等 外 幣 換 算 至 功 能 性 貨 幣之匯率。 具 重 大影響之 外幣 金 融資 產 及 負 債資 訊 如下 :

112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 : 各外 幣 仟元

貨幣性項目
\$ 10,429,679 0.2172 \$ 2,265,326
106,975 30.705 3,284,653
\$ 5,549,979

(接 次 頁)

(承 前 頁)

貨幣性項目
\$ 5,387,842 0.2172 \$ 1,170,239
53,605 30.705 1,645,948
\$ 2,816,187
111

12

31
單位 : 各外 幣 仟元
貨幣性項目
\$ 12,242,769 0.2324 \$ 2,845,219
199,077 30.71 6,113,660
\$ 8,958,879
貨幣性項目
12,485,583 0.2324 \$ 2,901,650
81,910 30.71 2,515,454
\$ 5,417,104

合 併公司於 112 及 111 年度 已 實 現及 未 實現 外 幣兌 換 利 益 分別 為 109,855 仟元及 700,294 仟元 , 由 於外 幣 交易 及 集團 個 體之 功能 性 貨幣 種類 繁 多, 故 無法 按各 重 大影 響 之外 幣分 別 揭露 兌 換損 益。

三七 、 附註 揭 露事 項

  • (一 ) 重大 交 易事 項 :
    1. 資金 貸 與他 人 :無 。
    1. 為他 人 背書 保 證: 無。
    1. 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制 部 分):附 表 一 。
    1. 累積 買 進或 賣 出同 一有 價 證券 之 金額 達新 台幣 3 億元或 實收 資 本 額 20%以上:無 。
  • 取得 不 動產 之 金 額 達新 台 幣 3 億 元或 實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無。

    1. 處分 不 動產 之 金額 達新 台 幣 3 億 元或 實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無。
    1. 與關 係 人進 、 銷貨 之金 額 達新 台幣 1 億元 或 實收 資 本額 20%以 上: 附 表二 。
    1. 應收 關 係人 款 項達 新台 幣 1 億元或實 收資 本額 20%以上:附 表 三。
    1. 從事 衍 生工 具 交易 :無 。
    1.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及 金 額: 附 表四 。
  • (二 ) 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 附 表五 。
  • (三 ) 大陸 投 資資 訊 :
    1. 大陸 被 投資 公 司名 稱、主要 營 業項 目、實收 資 本 額、投 資 方 式 、 資金匯出入情形、 持股比 例 、 投 資 損 益 、 期末投資帳 面 金 額 、 已匯 回 投資 損 益及 赴大 陸 地區 投 資 限 額: 附 表六 。
    1.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 項, 及 其價 格 、付 款條 件 、未 實 現損 益: 附 表四 。
  • (四 ) 主要 股 東資 訊 :股 權 比例達 5%以 上 之 股東 名 稱、 持 股數 額及 比 例: 無。
  • 三八 、 部門 資 訊

依 據 產 品 的 種 類 與 業 務 性 質 視 為 個 別 營 運 部 門 , 以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並考量產品 性 質 與 研 製 過 程 類 似 , 將 該 等 營 運 部 門 彙 總 視 為 單 一 營 運 部 門 。 合 併 公 司 整 體 業 務 之 資源分配 及 績 效 著 重 於 記 憶 體 產 品 及 晶 圓 代 工 部 門 , 故 合 併公司僅以 記憶 體 產品 及 晶圓 代工 營 運部 門 為應 報導 部 門。

合併公 司 應 報 導 部 門 其 所 使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與 附 註 四 所 述 之 重 要 會 計政策彙總說明並無重大不一致,相關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請參閱合 併財 務 報告 。

(一 ) 地區 別 資訊

合 併公 司 主要 於二 個 地區 營 運- 台灣 與 中國 。

合 併公司來 自 外 部 客 戶 之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收 入 依 營 運 地 點 區 分 與 非流 動 資產 按 資產 所在 地 區分 之 資訊 列示 如 下:



112年度 111年度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 23,057,965 \$ 34,325,823 \$ 42,388,803 \$ 38,696,603
2,886,038 6,044,009 157,880 181,841
1,679,605 3,117,622 328,528 353,297
\$ 27,623,608 \$ 43,487,454 \$ 42,875,211 \$ 39,231,741

非 流動 資 產不 包括 金 融工 具 及遞 延 所得稅資產。

(二 ) 主要 客 戶資 訊

來 自單 一 客戶 之收 入 達合 併 公司 收 入 總額之 10%以 上者 如 下:

112年度 111年度


A
\$
9,123,959
\$
10,739,770

旺宏電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民 國 112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一 單 位 : 除 另 予 註 明 者 外 ,係新 台 幣仟元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 有 價 證 券 發 行 人 之 關 係






持股比例(%)公

受限制情形
本公司
欣銓公司 本公司為其法人董事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35,951,871 \$
2,660,438
7.33 \$
2,660,438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671,877 659,515 3.06 659,515
智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426 - 0.07 -
公司
MXBVI

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1,088,319 78,686 0.15 78,686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Tower Semiconductor Ltd. " 464,000 434,822 0.42 434,822
可轉換特別股
Kneron Holding Corporation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566,711 99,442 0.83 99,442
資產-非流動
Wolley Inc. 關聯企業(註) " 2,400,000 162,469 18.13 162,469
惠盈公司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1,956,619 61,340 0.11 61,340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瑞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47,288 32,143 10.03 32,143
霖揚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 6,270,000 87,780 3.98 87,780
潤宏公司
霖揚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4,500,000 63,000 2.86 63,000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註 : 合 併 公 司 具 參 與 該 公 司 財 務 及 營 運 政 策 之 決 策 能 力 , 對 該 公 司 有 重 大 影 響 。

與關 係 人進 、 銷貨 交易 金 額達 新台幣 1 億元或實 收 資本 額 20%以上

民 國 112 年 度

附表 二 單位 : 除另 予 註明 者外 ,為 新 台幣 仟 元


交 易 條 件 與 一 般 交 易 不 同



收(付)票 據、帳款
進 ( 銷 ) 貨


易對象名稱
進(銷)貨 佔總進(銷)
貨之比率







佔總應收(付)
票據、帳款



本公司 MegaChips 本公司一法人董事 \$ 9,123,959 34% 月結

30
詳附註
33
詳附註
33
\$ 489,154 16% -
香港公司
MX
之母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2,442,134 9% 月結

45
詳附註
33
詳附註
33
320,225 10% -
美國公司
MX
本公司之子公司 1,457,032 5%
Net 60
詳附註
33
詳附註
33
248,968 8% -
MegaChips 本公司一法人董事
之母公司
1,282,576 17% 驗收後月結

30
詳附註
33
詳附註
33
899,359 30% -
香港公司
MX
本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USD 78,649 100% 月結

45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USD 10,429 100% -
美國公司
MX
本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USD 46,841 100%
Net 60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USD 8,108 100% -

應收 關 係人 款 項達 新台 幣 1 億 元 或實 收資 本 額 20%以上

民 國 112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 三 單位 : 除另 予 註明 者外 ,為 新 台幣 仟 元

帳 列 應 收 款 項
之 公
交易對象名
應收關係人




逾 期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應收關係
人款項

期 後 收 回 金

列備抵呆帳
本公司 MegaChips 本公司一法人董事之母公司 \$
489,154

14.55
\$
- - 仟元
\$
419,497
\$
-
香港公司
MX
本公司之子公司 320,225
8.40
- - 仟元
320,225
-
美國公司
MX
本公司之子公司 248,968
6.28
- - 仟元
248,968
-

母子 公 司間 業 務關 係及 重 要交 易 往來 情形

民 國 112 年 度

附表 四 單位 : 除另 予 註明 者外 ,為 新 台幣 仟 元




與交易人之關 ( 註
1
)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本公司 MX 香港公司 1 \$ 2,442,134 2 9%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320,225 - -
MX 歐洲公司 1 營業費用 184,990 - 1%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56,475 - -
MX 美國公司 1 1,457,032 2 5%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248,968 - -
營業費用 216,927 - 1%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59,318 - -
全宏公司 1 54,844 2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25,381 - -
營業費用 5,700 - -
資訊服務及其他收入 191 - -
租金收入 435 3 -
MX 亞洲公司 1 營業費用 138,962 - 1%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27,719 - -
香港公司
MX
MX 蘇州公司 3 營業費用 390,823 - 1%

註 1: (1)係 代 表母 公 司對 子公 司 之交 易 。

(2)係 代 表子 公 司對 母公 司 之交 易 。

(3)係代表子 公 司對 子公 司 之交 易 。

  • 註 2: 銷售 價 格係 參 考最 終客 戶 之產 品 售價 議定 之 。
  • 註 3: 本公 司 出租 辦 公室 予關 係 人, 係 依其 使用 面 積 按 月 收取 租金 收 入 。
  • 註 4: 與關 係 人交 易 授信 期間 大 部分 為 月 結 30 天 至 60 天, 與 一 般客 戶 相近 。

旺 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資訊 、所在地區 …等 相 關資訊

民 國 112 年 度

附 表 五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 幣仟元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 業項目 原

額 期 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末 去

底 股 數 比率(%) 帳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 註
本公司 MX 美國公司
市場行銷 \$
2,640
\$ 2,640 100,000 100.00 \$ 376,146 \$
6,039
\$ 6,039 子公司
MXBVI 公司 英屬維京群島 投資控股 6,744,008 7,348,057 182,598,357 100.00 2,369,766 266,582 97,534 子公司
MX 香港公司
市場行銷 598,700 - 89,700,000 100.00 560,246 ( 21,290) 32,219 子公司
MX 新加坡公司 新 加 坡 售後服務 5,348 - 174,000 100.00 6,719 1,245 988 子公司
惠盈公司 台 北 市 一般投資 500,000 500,000 - 100.00 168,029 15,658 12,136 子公司
潤宏公司 台 北 市 一般投資 1,014,432 1,014,432 - 100.00 71,964 320 320 子公司
全宏公司 新 竹 市 IC 設計 755,287 755,287 69,627,323 90.43 23,577 8,634 7,818 子公司
MXBVI 公司 NTTI 公司
IC 設計 936,053 923,403 28,650,000 100.00 304,524 ( 11,757) 子公司
MX 歐洲公司 比 利 時 售後服務 2,106 2,106 1,000 100.00 157,137 9,694 子公司
MX 亞洲公司 開曼群島 售後服務 19,744 19,744 600,000 100.00 74,556 6,148 子公司
MX 香港公司
市場行銷 - 378,427 - - - - 子公司
MX 新加坡公司 新 加 坡 售後服務 - 3,291 - - - - 子公司
潤宏公司 全宏公司 新 竹 市 IC 設計 40,318 40,318 3,393,200 4.41 969 8,634 子公司
全宏公司 全宏薩摩亞公司 薩 摩 亞 投資控股 - 35,979 - - - - 子公司
全宏薩摩亞公司 全宏香港公司
投資控股 - 23,880 - - - - 子公司

註:依規定得免填列。

旺宏電子股份 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民 國 112 年 度

附 表 六

單 位:除另註明外 , 為新台幣仟元

大 陸 被 投 資


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 收 資 本 額 投資方式



自 台 灣 匯 出
累積投資金 額
本 期 匯 出 或 收 回 投 資 金 額 本
出 收



自 台 灣 匯 出
累積投 資金額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 損 ) 益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投 資 之







投 資 ( 損 ) 益
(

1
)







截 至 本 期 止 已
匯 回 台 灣 之



MX 蘇州公司 集成電路系統軟件
之研發
\$
296,160
MX 香港公司
(註 2)
\$
296,160
\$
-
\$
-
\$
296,160
\$
22,922
100% \$
22,922
\$
459,998
\$
-
本 期 期 末 累 計 自 台 灣 匯 出 依經濟 部投審 會規定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金 額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296,160 \$296,160 \$28,994,893

註 1: 係以被投資 公司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 告 認列。

註 2:本公 司 透過轉投 資第三地區公 司 再 投資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