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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ronix Annual Report 2014

Jul 6, 2015

52013_rns_2015-07-06_d12bef72-ac11-4dd8-ab4c-6245ce4a511d.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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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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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四年 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18 日 地點: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 101 大型會議室 (新竹科學園區展業一路 2 號)

目 錄

壹、開會程序........................................... 1 貳、開會議程 一、報告事項....................................... 3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4 三、臨時動議....................................... 6 參、附件 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 7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9 三、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 10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暨一○三年度個體財務報表........ 11 五、會計師查核報告暨一○三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18 六、一○三年度虧損撥補表.......................... 25 七、公司章程修訂條文對照表........................ 26 八、本次公開募集或私募有價證券之方式及內容........ 28 九、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30 肆、附錄 一、公司章程...................................... 32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36 三、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38 四、其他說明事項.................................. 38

壹、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四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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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備註:議案表決(除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視同表決通過之議案外,主席 得裁示就個案交付表決或就提案之全部或一部於臨時動議案進 行或完成前,以投票方式表決。)

  • 1 -

貳、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四年股東常會議程

日期:民國 104 年 6 月 18 日 ( 星期四 ) 上午 9 時 00 分

地點: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 101 大型會議室 ( 新竹科學園區展業一路 2 號 )

出席:全體出席股東 ( 含親自及委託出席 )

主席:吳董事長敏求

一、主席致詞

二、報告事項

1.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三年度決算報告

3.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4.其他報告

三、承認及討論事項

1.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

3.公司章程修訂案

4.公開募集或私募有價證券案

  • 5.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議案表決:(除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視同表決通過之議案外,主席得 裁示就個案交付表決或就提案之全部或一部於臨時動 議案進行或完成前,以投票方式表決。)

五、散會

  • 2 -

報告事項

報告案一

案由:一○三年度營業報告,報請 公鑒。

說明: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7 頁至第 8 頁。

報告案二

案由: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三年度決算報告,報請 公鑒。 說明: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9 頁。

報告案三

案由: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報請 公鑒。

說明: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3 年 8 月 19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30031466 號函 (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申報生效 ) ,報告本 公司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10 頁。

報告案四 其他報告:無。

  • 3 -

承認及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敬請 承認。

說明: 1. 一○三年度財務報表(含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 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竣事。

  1. 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暨財務報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第 7 頁至第 8 頁及第 11 頁至第 24 頁。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敬請 承認。

  • 說明: 1. 本公司一○三年度稅後淨損新台幣 6,461,207,851 元,期末待 彌補虧損計新台幣 13,640,050,986 元,擬不分派股利。

    1. 一○三年度虧損撥補表,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25 頁。

決議:

第三案 董事會提

案由: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提請 核議。

  • 說明: 1. 茲為配合國家政策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 公司章程修訂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26 頁至第 27 頁。

決議:

  • 4 -

第四案 董事會提 案由:擬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 證、私募普通股或私募國內或海外轉換公司債案,提請 核 議。

  • 說明: 1. 為因應公司未來營運所需,擬於普通股不超過 15 億股額度內, 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 證、私募普通股或私募國內或海外轉換公司債 ( 下稱「本增 資」 ) ;以私募方式辦理國內或海外轉換公司債時,私募轉 換公司債得轉換之普通股股數應於前述 15 億股範圍內,依私 募當時之轉換價格計算之。關於本增資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會視市場狀況或公司營運需求,擇一或四者或以搭配方式 辦理之,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28 頁至第 29 頁。

  • 本案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總額、發行條件、轉換辦法、計 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 事宜等,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並視市 場狀況及公司營運需求訂定之。

  • 嗣後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或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 之必要,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 本案執行時,實際之發行價將符合股東會決議之訂價規範並 參酌本公司普通股當時收盤價,以確定其合理性及對股東權 益之無重大影響,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29 頁。

決議:

  • 5 -

第五案

董事會提

案由:擬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提請 核議。

  • 說明: 1. 公司法第 209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 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 其許可。」

  • 擬依公司法第 209 條規定說明本公司董事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 內之行為,提請股東會同意自該董事就任之日起,解除其競 業禁止之限制。本公司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 圍內之行為,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30 頁至第 31 頁。

決議:

臨時動議

  • 議案表決:(除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視同表決通過之議案外,主席得裁 示就個案交付表決或就提案之全部或一部於臨時動議案 進行或完成前,以投票方式表決。)

散 會

  • 6 -

參、附件

【附件一】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

民國 103 年,旺宏營收較前一年微幅增加,但由於 12 吋晶圓廠仍處於折舊攤 提及產能轉換費用較高的階段,加上受到與競爭同業飛索公司 (Spansion) 間專利 訴訟之衝擊,致營業成果未達預期。然而,民國 103 年營業毛利已較前一年增加 41% ,顯示 12 吋晶圓廠生產效能漸入佳境。何況,旺宏與飛索之爭議亦已經調解 成功,其結論不僅有利於旺宏之財務與業務,更令旺宏堅強之智慧財產權與訴 訟攻防實力享譽國際。日後,旺宏將加速腳步,期能於最快時間內,達成獲利 的目標。

民國 103 年經營實績為:全年合併營收淨額為新台幣 224.14 億元,較前一年 增加 1% ,全年產能利用率約為 93% ,平均毛利率 12% ;全年折舊及攤銷為新台 幣 75.65 億元,稅後淨損新台幣 64.83 億元,每股虧損 1.84 元,但是營運活動產生 的現金是 2.93 億元、 EBITDA 為新台幣 13.77 億元,顯示公司是淨現金流入,具有 健康的財務流動性與獲利能力。期末約當現金為新台幣 76.36 億元,負債比率為 49% ,仍是合理的負債水準。存貨為新台幣 93.02 億元,足以支應未來業績需 求。

旺宏長期致力於非揮發性記憶體技術與產品之創新與研發,並重視智慧財 產權之保護,透過各國專利之申請,保障旺宏自有的關鍵技術與豐碩的研發成 果。民國 103 年共獲得 436 件專利,較前一年成長 14% ,目前累計擁有全球 5,716 件專利,堅強的智財權與訴訟實力,更加鞏固旺宏在全球非揮發性記憶體之領 導地位。

在唯讀記憶體 (ROM) 方面,客戶需求尚稱穩定, 45 奈米產品佔去年第四季 ROM 營收的 84% , 32 奈米 16/32Gb 產品將於今年第一季開始量產;在 NOR 型快閃 記憶體 (NOR Flash) 方面,出貨量持續成長,自去年第二季在世界排名已由第 3 位 提升至第 2 位, 75 奈米產品佔去年第四季 NOR Flash 營收的 34% , 55 奈米 3V dualquad serial 256/512 Mb NOR 產品已經向車用電子客戶送樣認證; SLC NAND Flash 方面,去年推出後,由於產品品質優異,客戶需求特別殷切,今年將以 36 奈米 12 吋廠產能來供應。同時開發的 NAND-based MCP(Multi-Chip Package) 產 品,成功結合 NAND 與 DRAM 晶片,已於去年第四季送樣認證,預計今年開始量 產,將滿足 M2M 市場廣泛應用之需求。

  • 7 -

旺宏向來遵守法令並以客戶為尊,除主動遵循「電子業行為準則」的規範 外,並積極推動節能、節水、減碳與減廢工作,及投入各類污染防治設備之更 新與維護,以持續朝高效率低污染的綠色晶圓廠目標邁進;旺宏的產品,也持 續獲得國際知名廠商頒發綠色產品證書。此外,我們也呼應供應鏈夥伴共同推 動「企業社會責任」,為社會的進步及環境保護盡一份心力。

展望民國 104 年,我們在穩定的晶圓廠產能與先進的自有技術之下,規劃資 本支出約新台幣 17 億元,主要用於既有設備汰舊換新及製程提升。在長時間的 市場佈局與深耕後,物聯網 / 穿戴裝置、無線通信、汽車 / 工業等三大領域的產品 將是今年驅動營運成長的主要動力,其中包括比同業更具競爭力之新系列高效 能、寬電壓、超低功耗的 NOR Flash 記憶體解決方案、 SLC NAND Flash 和 MCP 產品等。至於新開發成功的 SLC NAND Flash 全系列產品之出貨及晶圓代工之業 務可望放量成長,使整體營運向上提升。然而,面對嚴峻的經濟環境與沉重的 折舊負擔,我們將努力開源節流,以維持健全的財務結構;強化投資管理,以 達到集團整合綜效;持續強化及加速先進非揮發性記憶體技術與產品,以根本 增進旺宏競爭優勢,更加速開發相關產品的解決方案及提供客戶更完備的產品 組合,向世界排名領先地位邁進。

最後,感謝各位股東長期的支持與信任,相信在全體同仁的努力下,我們 必能穩健渡過晶圓廠必經的折舊陣痛期,再次繳出亮麗成績,以達到股東、員 工及客戶三贏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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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吳敏求 總經理:盧志遠 會計主管:葉沛甫

  • 8 -

【附件二】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本公司一○三年度財務報表 ( 含個體財務報表 ) ,併同營業報告 書及虧損撥補案,經本審計委員會依法審查完竣,認為並無不 合,爰依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4 及公司法第 219 條之規定報 告如上。

此致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四年股東常會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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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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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

【附件三】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一、健全營運計畫摘要

一 ( ) 研究發展

  1. 製程技術

ROM :現已完成 32 奈米開發; NOR :現正積極推展 75 奈米製程產品,並 已完成 55 奈米製程開發; NAND 產品目前主要為 75 奈米,並已完成開發 36 奈米製程。

  1. 產品設計

    • ROM :目前主要產品為 45 奈米,除了開發更先進製程、更高密度的產品 外,已與客戶共同開發下一世代的產品; NOR :將推出兼具寬電壓與超 低功耗之 Flash 產品,以滿足客戶低功耗、多樣化的需求; SLC NAND : 已完成 36 奈米產品開發。
  2. ( 二 ) 業務行銷

將針對物聯網 (IoT)/ 穿戴式裝置 (wearable) 、 wireless 、車用等應用領域、客戶 進行持續開發,以拓展業務範圍,並提供客戶及時完整的服務與技術支援, 以建立長期穩定的客戶關係。

  • ( 三 ) 生產製造成本

將以提昇生產效能與控制生產成本,兩大主軸進行,並且縮短開發時程,降 低製程成本,強化成本競爭能力。

  • ( 四 ) 財務結構

  • 營運週轉與理財活動:以維持穩健之財務結構為前提,適時籌措營運所需 資金,提供公司業務成長永續經營之動能。

  • 投資活動:以有限的投資金額,來擴充提升最大可能產能為目標。

  • ( 五 ) 人員培育與保留

員工是公司的重要資產,除了完善的福利措施,更提供完整的教育訓練與必 要的獎勵,以同時吸引優秀人才與培育、留任績優員工。

二、 103 年度執行情形

單位:新台幣佰萬元

科目 實際數 預計數 差異數 差異%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毛利率
營業費用
營業淨利(損)
本期淨利(損)
22,414
19,655
2,759
12%
9,082
(6,323)
(6,483)
24,188
20,736
3,451
14%
8,508
(5,056)
(5,080)
(1,773)
(1,081)
(692)
(2%)
575
(1,267)
(1,403)
-7%
-5%
-20%
-14%
7%
25%
28%
  1. 營業收入低於原先預估,主因為客戶需求低於預期

  2. 毛利率較低,主因為提列存貨跌價損失與不同的銷售組合

  3. 營業費用高於預期,主因為提列專利訴訟相關費用

  4. 10 -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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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查核報告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 表,暨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 權益變動表與個體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 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個體財 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個體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個體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 估管理階層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 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與個體現金流量。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3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重要會計項目明細 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 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個體財 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陳 明 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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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30128050 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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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 年12 月31 日 103 年12 月31 日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六及三一)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七及三一)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四、十及三一)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四、三一及三二)
其他應收款(附註十、三一及三二)
存貨(附註四及十一)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六)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八及三一)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九及三一)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十二及三一)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三及三三)
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四)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五)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十五、三一及三三)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 產 總 計




$ 6,290,151
95
2,324,951
898,743
154,648
9,283,708

525,035

19,477,331
919,853
79,218
2,549,542
20,527,244
173,972
905,612

171,442

25,326,883
$ 44,804,214
$ 2,134,039
7,113
1,993,053
199,629
1,584,269
469,195
295,537
134,988
12,143,430

45,997

19,007,250
2,073,506
943,810

14,521

3,031,837

22,039,087
35,587,740
241,652
(
13,640,051 )
734,847
(
159,061
)

22,765,127
$ 44,804,214
  • 12 -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40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四、二
三及三二)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四、十一、
二一、二四及三二)
5900
營業毛利
5910
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未實
現利益(附註四)
5920
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已實
現利益(附註四)
5950
已實現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四、二一、
二四及三二)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二四及
三二)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
十二及二四)
103 年度 103 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虧損為元
102 年度




100
$ 21,870,599 100
88
20,089,829
92
12
1,780,770
8
-
(
1,408 )
-
-

-

-
12

1,779,362

8
4
833,280
4
7
1,542,549
7
27

5,070,260
23
38

7,446,089
34
26
)
(
5,666,727
) (26
)
1
209,759
1
-
128,739
1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虧損為元
102 年度




100
$ 21,870,599 100
88
20,089,829
92
12
1,780,770
8
-
(
1,408 )
-
-

-

-
12

1,779,362

8
4
833,280
4
7
1,542,549
7
27

5,070,260
23
38

7,446,089
34
26
)
(
5,666,727
) (26
)
1
209,759
1
-
128,739
1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虧損為元
102 年度




100
$ 21,870,599 100
88
20,089,829
92
12
1,780,770
8
-
(
1,408 )
-
-

-

-
12

1,779,362

8
4
833,280
4
7
1,542,549
7
27

5,070,260
23
38

7,446,089
34
26
)
(
5,666,727
) (26
)
1
209,759
1
-
128,739
1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虧損為元
102 年度




100
$ 21,870,599 100
88
20,089,829
92
12
1,780,770
8
-
(
1,408 )
-
-

-

-
12

1,779,362

8
4
833,280
4
7
1,542,549
7
27

5,070,260
23
38

7,446,089
34
26
)
(
5,666,727
) (26
)
1
209,759
1
-
128,739
1


$ 22,054,390
19,478,536
2,575,854
-

1,893

2,577,747
852,105
1,477,721

5,992,108

8,321,934
(
5,744,187
)
154,735
119,061


$ 21,870,599
20,089,829

1,780,770
(
1,408 )

-


1,779,362

833,280
1,542,549

5,070,260


7,446,089

(
5,666,727
)
209,759
128,739






(







(










(

100
92

8

-
-
8

4

7
23
34
26
)

1

1

(接次頁)

  • 13 -

(承前頁)

103 年度 103 年度 102 年度 102 年度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四及二
四) ( $ 281,388 )
(
1
) ( $ 334,896 ) (
2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
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份
額(附註四及十二) ( 709,304
)
( 3
) ( 642,647
) ( 3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淨額 ( 716,896
)
( 3
) ( 639,045
) ( 3
)
7900
稅前淨損 ( 6,461,083 )
( 29 ) ( 6,305,772 ) ( 29 )
7950
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四
及二五) 125 - ( 125
) -
8200
本年度淨損 ( 6,461,208
)
( 29
) ( 6,305,647
) ( 29
)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附
註四及二二) 76,364 - 53,644
-
83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評價損益(附註四
及二二) 410,511 2 57,945
1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淨額) 486,875 2 111,589
1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5,974,333
)
( 27
) ($ 6,194,058
) ( 28
)
每股虧損(附註二六)
9710 基 本 ($ 1.84
) ($ 1.79
)
9810 稀 釋 ($ 1.84
) ($ 1.79
)
董事長:吳敏求
經理人:盧志遠
會計主管:葉沛甫
  • 14 -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票權


159,061 )
$ 34,911,910
-
-
-
(
6,305,647 )
-

111,589
-

111,589
-
(
6,194,058
)
-
(
6,194,058
)
-
(
39,479 )
-
94
-

310
159,061 )
28,678,777
-
(
6,461,208 )
-

486,875
-

486,875
-
(
5,974,333
)
-
(
5,974,333
)
-
-
-
60,445
-

238
159,061
)
$22,765,127
159,061
)
$22,765,127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國外營運機構備







損財務報表換算金


品員

代碼
股數(仟股)普通股股本資


積法定盈餘公積待彌補虧損之兌換差額未實現利益賺


勞庫
A1 102年1月1日餘額
3,521,462
$ 35,214,623
$ 343,869
$ 2,695,275
( $ 3,528,992 )
( $ 102,785 )
$ 448,981
$ -
( $
B13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
-
-
(
2,695,275 )
2,695,275
-
-
-
D1 102年度淨損
-
-
-
-
(
6,305,647 )
-
-
-
D3 102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53,644

57,945

-
D5 102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6,305,647
)

53,644

57,945

-
M5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
-
-
-
(
39,479 )
-
-
-
N1員工認股權計劃下發行之普通股
11
107
(
13 )
-
-
-
-
-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之變動數
-

-

310

-

-

-

-

-
Z1
102年12月31日餘額
3,521,473
35,214,730
344,166
-
(
7,178,843 )
(
49,141 )
506,926
-
(
D1 103年度淨損
-
-
-
-
(
6,461,208 )
-
-
-
D3 10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76,364

410,511

-
D5 10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6,461,208
)

76,364

410,511

-
N1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37,301
373,010
(
102,752 )
-
-
-
-
(
270,258 )
N1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酬勞成本
-
-
-
-
-
-
-
60,445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之變動數
-

-

238

-

-

-

-

-
Z1
103年12月31日餘額

3,558,774
$35,587,740
$ 241,652
$ -
( $ 13,640,051
)
$ 27,223
$ 917,437
( $ 209,813
)
( $
董事長:吳敏求 經理人:盧志遠 會計主管:葉沛甫
- 15 -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至12 月31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損
A2000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A20200
攤銷費用
A20300
呆帳費用提列數
A20900
財務成本
A21200
利息收入
A21300
股利收入
A21900
限制員工酬勞新股酬勞成本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
業損益之份額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

A29900
處分子公司利益
A23900
未實現銷貨利益
A24000
已實現銷貨利益
A24100
未實現外幣淨兌換(利益)損失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減少
A31150
應收票據及帳款減少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減少(增加)
A31180
其他應收款增加
A31200
存貨增加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A32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增加
A32150
應付票據及帳款(減少)增加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A32180
其他應付款減少
A32200
負債準備增加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A32240
應計退休金負債增加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A33100
收取之利息
A33200
收取之股利
A33300
支付之利息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 年度
102 年度
$ 6,461,083 )
( $ 6,305,772 )
7,269,748
7,464,994
208,828
181,605
271
2,151
281,388
334,896

46,696 )
(
109,274 )

68,153 )
(
57,415 )
60,445
-
709,304
642,647
9,468
7,970

29,775 )
-
-
1,408

1,893 )
-

95,535 )
83,762
1,263
4,841
193,906
118,507
10,813
(
58,254 )

21,879 )
(
23,097 )

540,586 )
(
1,945,207 )

52,648 )
(
55,043 )
7,113
-

43,371 )
177,070
13,687
(
43,837 )

552,845 )
(
392,110 )
17,112
47,058

2,928 )
(
21,776 )
118,204

106,992
984,158
162,116
47,462
114,405
68,153
57,415

283,104 )
(
334,617 )
56,511
)

-
760,158
(
681
)
(
(
(
(
(
(
(
(
(
(
(
(

(
(

(接次頁)

  • 16 -

(承前頁)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140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B02300
處分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入(附註十二)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B06600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B068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C04800
員工執行認股權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DDDD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E00100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3 年度
$ 3,481

-

30,558

1,637,193 )

6,174

860 )
146

109,842 )

1,344
111
)

1,706,303
)

3,593,320

2,053,590 )

2,739,172

7,092,783 )

13,921
-

2,799,960
)

4,237


3,741,868 )

10,032,019

$ 6,290,151
102 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8,775

1,279,496 )
-

4,293,167 )
3,704
-
223

138,693 )
2,815
427
)
5,696,266
)
1,724,911

1,214,336 )
2,800,000

5,224,749 )
470
94
1,913,610
)
150,834
)

7,761,391 )
17,793,410
$ 10,032,019

董事長:吳敏求 經理人:盧志遠 會計主管:葉沛甫

==> picture [35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7 -

【附件五】

==> picture [127 x 5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36 x 10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師查核報告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之合 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 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與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 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 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 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 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旺宏電子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03 及 102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 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 picture [65 x 6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陳 明 煇

==> picture [92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30128050 號

==> picture [65 x 6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65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0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 picture [461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8 -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2 月31 日 月31 日
代碼
103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2 年12 月31 日





$ 11,978,574
22

1,358
-

2,822,661
5

458,302
1

147,208
-

8,795,383
17

525,959

1

24,729,445

46

951,333
2

114,888
-

-
-

26,728,291
49

316,358
1

910,037
2

185,715
-

93,934

-

29,300,556

54
$ 54,030,001
100
$ 566,577
1

-
-

2,004,696
4

90,584
-

2,226,702
4

432,797
1

355,427
1

143,399
-

7,648,233
14

71,689

-

13,540,104

25

10,935,406
20

825,606
2

3,087

-

11,764,099

22

25,304,203

47

35,214,730
65

344,166
-
(
7,178,843 )
(
13 )

457,785
1
(
159,061)

-

28,678,777
53

47,021

-

28,725,798

53
$ 54,030,001
100

1100
1110
1170
1180
1200
130X
1470
11XX

1523
1543
1550
1600
1780
1840
1980
1990
15XX
1XXX


2100
2120
2170
2180
2200
2213
2230
2250
2322
2300
21XX

2540
2640
2600
25XX
2XXX

3110
3200
3350
3400
3500
31XX
36XX
3XX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六及三二)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七及三二)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四、十及三二)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四、三二及三三)
其他應收款(附註十、三二及三三)
存貨(附註四及十一)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五及十七)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八及三二)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九及三二)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二)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三及三四)
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四)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四及二六)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十六、三二及三四)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五及十七)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 產 總 計




$ 7,636,201
95
2,699,155
483,179
161,304
9,301,643

578,319

20,859,896
1,243,142
113,399
38,599
21,128,358
238,343
912,178
182,657

126,003

23,982,679
$ 44,842,575
$ 2,134,039
7,113
1,996,003
63,185
1,682,698
475,285
302,416
150,617
12,143,430

74,315

19,029,101
2,073,506
943,810

17,930

3,035,246

22,064,347
35,587,740
241,652
(
13,640,051 )
734,847
(
159,061)
22,765,127

13,101

22,778,228
$ 44,842,575
17
-
6
1
1
21

1


47

3
-
-
47
1
2
-

-


53

100

5
-
4
-
4
1
1
-
27

-


42

5
2

-


7


49

79
-
(
30 )
2

-

51

-


51

100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十八及三二)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四、七及三二)
應付票據及帳款(附註十九及三二)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三二及三三)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十及三二)
應付設備款(附註三二)
當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六)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四及二一)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十八、三二及三四)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總計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附註十八、三二及三四)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及二二)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總計
負債總計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四及二三)
股 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累積虧損
待彌補虧損
其他權益
庫藏股票
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非控制權益(附註二三)
權益總計
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董事長:吳敏求 經理人:盧志遠 會計主管:葉沛甫

==> picture [35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9 -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40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四、二
四及三三)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二二、
二五及三三)
5900
營業毛利
5920
與關聯企業之已實現利益
5950
已實現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二二、二五
及三三)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四、二
五及三三)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
二五)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四及二
五)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
企業損益之份額(附
註四及十二)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淨額
103 年度 103 年度


$ 22,414,213
19,654,775
2,759,438

114

2,759,552
1,112,116
1,664,181

6,306,087

9,082,384
(
6,322,832
)
178,229
(
19,313 )
(
281,388 )
(
24,097
)
(
146,569
)

(接次頁)

  • 20 -

(承前頁)

103 年度 103 年度 102 年度 102 年度

7900
稅前淨損 ( $ 6,469,401 ) ( 29 ) ( $ 6,353,152 ) ( 29 )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二六) 13,523 - 5,087
-
8200
本年度淨損 ( 6,482,924
) ( 29
) ( 6,358,239
) ( 29
)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附
註四及二三) 77,565 - 53,790
-
83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評價利益(附註四
及二三) 410,511 2 57,945
1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
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
之份額(附註四) ( 797
) - -
-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淨額) 487,279 2 111,735
1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5,995,645
) ( 27
) ($ 6,246,504
) ( 28
)
淨損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 6,461,208 ) ( 29 ) ( $ 6,305,647 ) ( 29 )
8620 非控制權益 ( 21,716
) - ( 52,592
) -
8600 ($ 6,482,924
) ( 29
) ($ 6,358,239
) ( 29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 5,974,333 ) ( 27 ) ( $ 6,194,058 ) ( 28 )
8720 非控制權益 ( 21,312
) - ( 52,446
) -
8700 ($ 5,995,645
) ( 27
) ($ 6,246,504
) ( 28
)
每股虧損(附註二七)
9710 基 本 ($ 1.84
) ($ 1.79
)
9810 稀 釋 ($ 1.84
) ($ 1.79
)
董事長:吳敏求 經理人:盧志遠 會計主管:葉沛甫
  • 21 -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國外營運機構備







損財務報表換算金


代碼
股數(仟股)普通股股本資


積法定盈餘公積待彌補虧損之兌換差額未實現利益員工未賺得酬勞庫


票總
計非控制權益 權


A1 102年1月1日餘額
3,521,462
$ 35,214,623
$ 343,869
$ 2,695,275
( $ 3,528,992 ) ( $ 102,785 ) $ 448,981
$ -
( $ 159,061 ) $ 34,911,910
$ 59,115 $ 34,971,025
B13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
-
-
( 2,695,275 ) 2,695,275
-
-
-
-
-
-
-
D1 102年度淨損
-
-
-
-
( 6,305,647 )
-
-
-
-
( 6,305,647 ) (
52,592 ) ( 6,358,239 )
D3 102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53,644

57,945
-
-
111,589

146

111,735
D5 102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6,305,647
)
53,644

57,945
-
-
( 6,194,058
) (
52,446
) ( 6,246,504
)
M5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
-
-
-
(
39,479 )
-
-
-
-
(
39,479 )
39,479
-
N1子公司發行員工認股權
-
-
-
-
-
-
-
-
-
-
411
411
N1員工認股權計劃下發行之普通股
11
107
(
13 )
-
-
-
-
-
-
94
-
94
O1非控制權益
-

-

310

-

-

-

-
-
-
310

462

772
Z1
102年12月31日餘額
3,521,473
35,214,730
344,166
-
( 7,178,843 ) (
49,141 )
506,926
-
(
159,061 ) 28,678,777
47,021 28,725,798
D1 103年度淨損
-
-
-
-
( 6,461,208 )
-
-
-
-
( 6,461,208 ) (
21,716 ) ( 6,482,924 )
D3 10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76,364

410,511
-
-
486,875

404

487,279
D5 10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6,461,208
)
76,364

410,511
-
-
( 5,974,333
) (
21,312
) ( 5,995,645
)
N1子公司發行員工認股權
-
-
-
-
-
-
-
-
-
-
51
51
N1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37,301
373,010
(
102,752 )
-
-
-
-
(
270,258 )
-
-
-
-
N1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酬勞成本
-
-
-
-
-
-
-
60,445
-
60,445
-
60,445
O1非控制權益
-

-

238

-

-

-

-
-
-
238
(
12,659
) (
12,421
)
Z1
103年12月31日餘額
3,558,774
$35,587,740
$ 241,652
$ -
($13,640,051
) $ 27,223
$ 917,437
($ 209,813
) ($ 159,061
) $ 22,765,127
$ 13,101
$22,778,228
董事長:吳敏求 經理人:盧志遠 會計主管:葉沛甫
  • 22 -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民國103 年及102 年1 月1 日 12 月31 日 12 月31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損
A2000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A20200
攤銷費用
A20300
呆帳費用提列數
A20900
財務成本
A21200
利息收入
A21300
股利收入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A21900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酬勞成本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之
份額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

A23100
處分投資利益
A23500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A23700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A23900
與關聯企業之已實現利益
A24100
未實現外幣淨兌換(利益)損失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減少
A31150
應收票據及帳款減少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減少(增加)
A31180
其他應收款增加
A31200
存貨增加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A3112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增加
A32150
應付票據及帳款(減少)增加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減少
A32180
其他應付款減少
A32200
負債準備增加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A32240
應計退休金負債增加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A33100
收取之利息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年度
102年度
$ 6,469,401 )
( $ 6,353,152 )
7,315,609
7,521,836
249,211
222,073
271
4,127
281,388
334,896

58,375 )
(
122,360 )

89,780 )
(
60,821 )
51
411
60,445
-
24,097
-
9,479
7,923

39,076 )
(
2,973 )
124,785
-
-
122

114 )
-

91,680 )
86,271
1,263
4,841
233,408
136,131
10,990
(
40,385 )

18,092 )
(
27,788 )

513,835 )
(
1,935,491 )

58,567 )
(
55,228 )
7,113
-

44,524 )
170,953

25,857 )
(
50,175 )

543,590 )
(
396,110 )
9,337
49,230
3,751
(
27,831 )
118,204

107,813
496,511
(
425,687 )
58,670
124,708
(
(
(
(
(
(
(
(
(
(
(
(
$ 6,353,152 )
7,521,836
222,073
4,127
334,896

122,360 )

60,821 )
411
-
-
7,923

2,973 )
-
122
-
86,271
4,841
136,131

40,385 )

27,788 )

1,935,491 )

55,228 )
-
170,953

50,175 )

396,110 )
49,230

27,831 )
107,813

425,687 )
124,708

(接次頁)

  • 23 -

(承前頁)



A33200
收取之股利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1200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B01300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B0140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B02300
處分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出(附註二九)
(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B06600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B068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C04300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
C04800
員工執行認股權
C05800
非控制權益變動
(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DDDD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E00100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董事長:吳敏求
經理人:盧志遠
103年度
102年度
$ 89,780
$ 60,821

283,104 )
(
334,616 )
68,675
)
(
5,097
)
293,182
(
579,871
)
-
(
9,538 )
5,770
9,538
3,481
15,928

29,343 )
-

1,659,991 )
(
4,318,034 )
6,194
3,766

1,340 )
(
419 )
1,063
805

172,671 )
(
177,199 )
1,120
46,020
32,180
)
(
71,883
)
1,877,897
)
(
4,501,016
)
3,593,320
1,724,911

2,053,590 )
(
1,214,336 )
2,739,172
2,800,000

7,092,783 )
(
5,224,749 )
14,337
220
507
823
-
94
71
)

772
2,799,108
)
(
1,912,265
)
41,450
(
124,936
)

4,342,373 )
(
7,118,088 )
11,978,574
19,096,662
$ 7,636,201
$ 11,978,574
會計主管:葉沛甫
102年度
  • 24 -

【附件六】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三年度虧損撥補表
單位:新台幣元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三年度虧損撥補表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
期初待彌補虧損
加:本期淨損
(7,178,843,135)
(6,461,207,851)
期末待彌補虧損 (13,640,050,986)

==> picture [35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吳敏求 總經理:盧志遠 會計主管:葉沛甫

  • 25 -

【 附件七】

公司章程修訂條文對照表



訂 前 訂 後 說 明
第三十條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
如有盈餘時,
應先提撥應繳納之所得稅款及彌
補以前年度之虧損,次提百分之
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
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
限),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
餘公積後,提撥前項餘額之百分
之二為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其餘
額於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為
股東及員工紅利後,依下列比率
分配之:百分之八十五為股東紅
利,另百分之十五則為員工紅利
。員工紅利之發放方式並得比照
股東紅利發放方式辦理。
前項紅利(包括:股東及員工紅
利)
得經股東會決議,保留其全
部或部分為未分配盈餘,於以

年度一併發放。
本公司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
或股票股利方式為之。股東及員
工紅利之分派均
以現金股利為優
先,但本公司仍得視財務、業務
、或經營狀況以股票股利分派前
開盈餘,其比例以不超過當年度
可分配盈餘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
原則。
員工分配股票紅利
之對象得包括
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
本公司年度決算
如有盈餘時,應
先提撥應繳納之所得稅款及彌補
以前年度之虧損,次提百分之十
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
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
公積後,其餘額應依下列順序分
派:
1.百分之十五為員工酬勞:
2.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
3.其餘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
為股東紅利。
本公司屬資本密集產業,配合公
司長期財務規劃,
前項股東
紅利
得經股東會決議,保留其全部或
部分為未分配盈餘,於其
後年度
一併或分別
發放。
本公司盈餘之分派以現金股利為
優先,但本公司仍得視財務、業
務、或經營狀況以股票股利分派
前開盈餘,其比例以不超過當年
度可分配盈餘總額之百分之五十
為原則。
員工酬勞之發放應經董事會三分
之二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
決議,以股票或現金方式為之,
並報告股東會
。員工酬勞
之對象

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
司員工。
配合公司法
第235 條、
第235-1 條
及第240 條
之修訂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訂於民國七十八年八月廿
一日,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九
年四月廿一日,第二次修訂於民
國七十九年九月九日,第三次修
訂於民國八十年四月廿七日,第
四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年十一月九
日,第五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一年
七月十八日,第六次修訂於民國
八十二年六月十九日,第七次修
訂於民國八十二年十一月廿七日
,第八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三年五
月廿八日,第九次修訂於民國八
本章程訂於民國七十八年八月廿
一日,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九
年四月廿一日,第二次修訂於民
國七十九年九月九日,第三次修
訂於民國八十年四月廿七日,第
四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年十一月九
日,第五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一年
七月十八日,第六次修訂於民國
八十二年六月十九日,第七次修
訂於民國八十二年十一月廿七日
,第八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三年五
月廿八日,第九次修訂於民國八

增列修訂日
  • 26 -


修 訂 前
修 訂 後 說 明
十四年六月五日,第十次修訂於
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廿四日,第十
一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五年六月廿
二日,第十二次修訂於民國八十
六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十三次修
訂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十四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九年
五月三日,第十五次修訂於民國
九十年四月十九日。第十六次及
十七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
三十日,第十八次修訂於民國九
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第十九次
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八日
,第二十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五年
六月三十日,第二十一次及第二
十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
二十九日,第二十三次修訂於民
國一百年六月十日。
十四年六月五日,第十次修訂於
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廿四日,第十
一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五年六月廿
二日,第十二次修訂於民國八十
六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十三次修
訂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十四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九年
五月三日,第十五次修訂於民國
九十年四月十九日。第十六次及
十七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
三十日,第十八次修訂於民國九
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第十九次
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八日
,第二十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五年
六月三十日,第二十一次及第二
十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
二十九日,第二十三次修訂於民
國一百年六月十日,第二十四次
修訂於民國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 27 -

【 附件八】

本次公開募集或私募有價證券之方式及內容

一、國內現金增資

  • (1) 依公司法第 267 條規定,除保留發行總數 10% 由公司員工承購外,其餘擬依證券交易法 第 28 條之 1 規定需對外公開承銷部份,將採公開申購配售或詢價圈購方式擇一辦理。

  • A. 採申購配售方式:提撥發行總額 10% 公開承銷,其餘 80% 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認股基準日起五 日內,辦理併湊成整股之登記。

  • B. 採詢價圈購方式:提撥發行總額 90% 公開承銷,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

  • (2) 發行價格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 價證券自律規則」及主管機關規定訂定之,實際發行價格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視 市場狀況與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 (3) 本次現金增資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 價格認購。

  • (4)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於本案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訂定認股基準日 、增資基準日及辦理一切相關事宜。

二、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 (1) 依公司法第 267 條規定,除保留發行總數 10% 由公司員工承購外,其餘 90% 擬依證券 交易法第 28 條之 1 規定,全數提撥對外公開發行,以充作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 有價證券。

  • (2)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價格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 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及主管機關規定 訂定之,實際發行價格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參考國際資本市場狀況及國內普通股 。

  • 市價與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 前開價格之訂定依據應屬合理 )

  • (3)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雖將稀釋原股東權益,惟透過自有 資本率之增加,可強化財務結構、降低資金成本,以適時因應產業之變動;易言之, 於增資效益顯現後,將有助於公司之競爭力及獲利成長,對股東權益應有正面助益。

  • (4) 員工認購不足部份,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或視市場狀況列入參與發 行海外存託憑證之有價證券。

  • (5)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辦理並代表本公司簽署有關本次現金增 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契約及文件。

三、私募普通股

  • (1) 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發行價格將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 之八成:

  • A. 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 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 B. 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實際私募價格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視定價日當 時市場狀況決定。上述價格之訂定,除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 限制外,係參考相關法令規範及普通股收盤價而定,應屬合理。

  • 28 -

  • (2) 私募特定人選擇方式:擬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6 相關規定擇定特定人。應募人為 策略性投資人時,將擇定有助於本公司提昇技術、開發產品、降低成本、拓展市場 或強化客戶關係等效益之個人或法人,以藉其經驗、技術、知識、聲譽或通路,提 升本公司之競爭力、營運績效或獲利能力。

  • (3) 私募之必要理由:考量資金市場狀況、籌資時效性、發行成本及股權穩定等因素後 ,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籌資。本次私募如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時,應係考量私募有價證 券之轉讓限制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且鑒於私募資金用途 係因應公司營運發展所需,並對公司經營之穩定性及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 (4) 本次私募普通股除受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8 規定之轉讓限制外,其權利義務與已發 行之普通股相同。

四、私募國內或海外轉換公司債

  • (1) 發行期間:自發行日起算不超過七年。

  • (2) 票面利率: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訂定之。

  • (3) 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轉換公司債發行價格之訂定,將不低於理 論價格之八成,且轉換價格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

  • A. 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 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 B. 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 實際私募價格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視定價日當 時市場狀況決定。上述價格之訂定,除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 限制外,係參考相關法令規範及普通股收盤價而定,應屬合理。

  • (4) 私募特定人選擇方式:擬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6 相關規定擇定特定人。應募人為 策略性投資人時,將擇定有助於本公司提昇技術、開發產品、降低成本、拓展市場 或強化客戶關係等效益之個人或法人,以藉其經驗、技術、知識、聲譽或通路,提 升本公司之競爭力、營運績效或獲利能力。

  • (5) 私募之必要理由:考量資金市場狀況、籌資時效性、發行成本及股權穩定等因素後 ,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籌資。本次私募如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時,應係考量私募有價證 券之轉讓限制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且鑒於私募資金用途 係因應公司營運發展所需,並對公司經營之穩定性及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 (6) 本次私募轉換公司債之轉讓限制,係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8 規定辦理。

  • (7)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辦理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私 募轉換公司債之契約及文件。

五、價格

當發行價格超過股票面額時,其與面額之差額所產生之溢價將轉列資本公積;當發行 價格低於股票面額時,其與面額之差額所產生之虧損將依法定方式彌補。

發行價格之訂定,將依法令規定 ( 例如: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三年轉讓限制等 ) 及 股東會決議辦理外,並將考量公司經營之穩定性、財務結構之安全性、資金需求之急 迫性、募集之可行性,及分析對股東權益之重大影響後辦理。是以,其價格之訂定或 未採用其他負債性質籌資方式之原因應屬合理。

  • 29 -

【附件九】

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姓 名 擔任他公司職務 備 註
主要營業內容
泰山電子(股)公司
常務董事
已解除
系統組裝
吳 敏 求 *迅宏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已解除
IC設計
*全宏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兼總經理
已解除
IC設計
全智科技(股)公司
董事
已解除
IC測試
建旭投資(股)公司
董事
已解除
一般投資
合勤投資控股(股)公司
董事
已解除
投資控股
建全投資(股)公司
管家婆科技(股)公司
董事
已解除
網路應用與系統整
代表人:胡定華 宏明顧問(股)公司
董事長
新增 投資顧問及企業管
Personal Genomics, Inc.
董事長
已解除 生技業
體學生物科技(股)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
已解除 生技業
建旭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已解除 一般投資
智威科技(股)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
已解除 電子整流二極體及
其他半導體零件
建邦顧問(股)公司
董事長
已解除 創業投資管理
全智科技(股)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長)
已解除 IC測試
建邦創業投資(股)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長)
已解除 創業投資
弘邦創業投資(股)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長)
已解除 創業投資
創新工業技術移轉(股)
法人代表(董事)
已解除 創業投資
公司
明利投資(股)公司
董事
已解除 一般投資
建全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已解除 一般投資
鴻記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已解除
一般投資
泰山電子(股)公司
董事
已解除
系統組裝
陳 鴻 智 德和創業投資(股)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長)
已解除
創業投資
德安創業投資(股)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長)
已解除
創業投資
德和開發(股)公司
董事長
已解除
投資顧問
金合發鋼鐵(股)公司
董事長
已解除
鋼鐵業
祥益鋼鐵(股)公司
董事長
已解除
鋼鐵業
欣銓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兼執行長
已解除
晶圓測試
Ardentec Korea Co., Ltd.
理事
已解除
晶圓測試
盧 志 遠 Ardentec Singapore Pte.
董事
已解除
晶圓測試
Ltd.
盛唐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長)
已解除
一般投資
  • 30 -
姓 名 擔任他公司職務 擔任他公司職務 備 註
主要營業內容
京宏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新增
已解除
已解除
已解除
IC設計
IC設計
光通訊產品銷售服
務及技術開發
IC產品銷售服務
順盈投資有限公司 MegaChips Corporation
董事及執行副總裁
代表人:松岡茂樹 MegaChips Technology
America Corporation
董事

信芯(股)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長)
法人代表(董事長)
劉 炯 朗 集邦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已解除
電子產業資訊服務
聯華電子(股)公司 獨立董事 已解除
晶圓製造
力晶科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 已解除
DRAM製造
立錡科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 已解除
IC設計
富津有限公司 *全宏科技(股)公司 董事 已解除
IC設計
代表人:李貴敏 *全宏科技(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 已解除
IC設計
游 敦 行 MegaChips Corporation 外部董事 已解除
IC設計
信芯(股)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 已解除
IC產品銷售服務
*迅宏科技(股)公司 董事兼總經理 已解除
IC設計
* Infomax Holding 董事 已解除
投資控股
Co.,Ltd.(註2)
* Infomax Holding 董事 已解除
投資控股
CompanyLimited(註2)
*迅宏科技(蘇州)有限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已解除
系統軟件及銷售服
公司
*全宏科技(股)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 已解除
IC設計
京宏科技(股)公司 董事 已解除
IC設計
倪 福 隆 *迅宏科技(股)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 已解除
IC設計
蘇 炎 坤 奇景光電(股)公司 獨立董事 已解除
IC設計
陳 秋 芳 千秋投資有限公司 董事 已解除
一般投資
常春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 已解除
一般投資
締旺投資有限公司 董事長 已解除
一般投資

註 1 :標示「 * 」者,為旺宏關係企業

註 2 : Infomax Holding Co., Ltd. 所在地為薩摩亞, Infomax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所在地 為香港。

  • 31 -

肆、附錄

【附錄一】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華民國一○○年六月十日 一○○年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 第 一 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有關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設立,定名為旺宏電子股份有 限公司。

  • 第 二 條:本公司經營之事業如下:

  • 研究發展、設計、製造、測試、銷售及顧問諮詢下列產品:

  • 一、積體電路及各種半導體零組件,及其系統應用產品(包括積體電路卡(匣) 及電路模組等):

    • 1.通信系統產品。

    • 2.電腦及週邊系統產品。

    • 3.消費性電子系統產品。

    • 4.電腦多媒體系統產品。

    • 5.自動化機電整合產品。

  • 二、光電元件、零組件。

  • 三、電腦軟體程式設計及電腦資料處理。

  • 四、兼營與本公司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 第 三 條:本公司經董事會同意,得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為第三人提供擔保。背書 保證作業辦法另訂。

  • 第 四 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中華民國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及主管 機關核准後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 第 五 條:本公司轉投資總額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關於轉投資總額之限制。

第二章 股 份

  • 第 六 條:本公司資本額定為新台幣陸佰伍拾伍億元,分為陸拾伍億伍仟萬股,每股金額 新台幣壹拾元整,其中未發行股份,授權董事會視需要分次發行。 第一項資本額內保留陸億伍仟萬股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授權董事會視需要 分次發行。

  • 第 七 條:本公司發行之股票全部採記名股票方式,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並予編號 ,俟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發行登記機構簽證後始生其效力。 本公司發行新股時,得就該次發行總數合併印製,亦得免印製股票;發行其他 有價證券時,亦同。

  • 第 八 條:本公司之股務作業,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辦理。

  • 第 九 條:公司發行新股時,除應依相關法令保留予員工或他人承購者外,原有股東得依 法按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

第三章 股 東 會

第 十 條:股東會召開情形如下:

一、常會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召開。

  • 二、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 32 -

  • 第 十一 條: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者,開會時由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缺席時,由董事長指 定董事一人代理之,倘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時,由出席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由董事會以外之其它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 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 第 十二 條: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開會前三十日通知各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於十五日前通知 各股東。通知應載明開會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

  • 第 十三 條: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

  • 第 十四 條:股東會之決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須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 席或委託出席,以出席或委託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第 十五 條:股東如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 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但除信託事業及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 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之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 份總數表決權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 第 十六 條:股東會之決議事項應依法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在公司存續期間, 永久保存。

  • 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其保存期限至少為一年。但經股東依 公司法第一八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 第十六條之一:力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下稱「力晶企業」)於自行或指派他 人擔任董事(下稱「力晶董事」)期間,力晶企業及力晶董事均不得使用本公 司資訊於本公司營運外之事項,亦不得洩漏之。本公司與各力晶企業之交易 (下稱「本交易」),應先取得力晶企業外之本公司股東會出席股東過半數同 意。但本交易如僅賦予本公司權利時,得由力晶董事外之本公司董事過半數 行之,並將交易細節提報股東會。總經理應隨時報告全體監察人本交易之進 展,並由非力晶企業之監察人代表本公司協商本交易。違反前開規定時,本 交易無效。

第四章 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

  • 第 十七 條:本公司設董事九至十五名(含獨立董事至少三名,其餘為非獨立董事),均採「 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任期三年連選得連 任。本公司法人股東有權指派代表人候選為董事,並有權隨時改派代表人擔任 董事補足原任期。

  • 董事長、非獨立董事及獨立董事之報酬,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 之價值,並參酌國內外業界水準,授權由董事會議定之。本公司得為董事(含 獨立董事及非獨立董事)購買責任保險。

  • 第 十八 條:本公司設監察人三至四名,採「候選人提名制度」,均由股東會就監察人候選 人名單中選任之,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但本公司依法選擇設置「審計委員會 」時(即由至少三名之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其中至少一名獨立 董事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毋庸設置監察人;如已設置者,於「審計委員 會」成立時,監察人立即解任,本章程關於監察人之規定,亦隨即失效。 監察人之報酬,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國內外業 界水準,授權由董事會議定之。本公司得為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本公司法人 股東有權指派代表人候選為監察人,並有權隨時改派代表人擔任監察人補足原 任期。

  • 33 -

  • 第 十九 條:董事會應由逾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 長,董事長對外代表本公司。

  • 第 二十 條: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之。每屆第一次董事會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最多數之董 事召集之。不能出席之董事得書面授權其他董事代表出席。董事代理其他董事 出席董事會時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董事居住國外者,得以書面委託居住國內 之其他股東經常代理出席董事會,該項代理應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董事會如以視訊會議為之,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 第二十一條:召集董事會之通知應載明事由及議程,於七日前以書面、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 式通知各董事及監察人,但必要時得免書面通知召開臨時會議。

  •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 長未指定代理人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決議任何事項時,每一董事有一表決權,其決議除法令或本章程另有規 定外,應有半數董事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為之,並作成議事 錄。

第二十四條:董事會之職責如下:

  • 一、經營方針及長、短程發展計劃之審議。

  • 二、年度業務計劃之審議與監督執行。

  • 三、預算及決算之審議。

  • 四、資本增減之擬議。

  • 五、盈餘分配方案或彌補虧損之擬議。

  • 六、重要合約之審議。

  • 七、本公司重要財產之購置及處分之擬議。

  • 八、技術股分派之審議。

  • 九、公司章程修定之擬議。

  • 十、公司組織規程及重要業務規則之審議。

  • 十一、分支機構設立、改組或撤銷之審議。

  • 十二、重大資本支出計劃之審議。

  • 十三、經理人之聘免。

  • 十四、股東會之召開及業務報告。

  • 十五、設置各類功能性委員會,並核定各該委員會之職權規章。

  • 十六、其他法令或股東會賦予之職權。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選擇設置監察人時,監察人之職權如下:

  • 一、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之調查。

  • 二、公司簿冊文件之查核。

  • 三、公司業務執行之監督。

  • 四、其他法令或股東會賦與之職權。

  •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設經理人(含執行長/CEO)若干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由董事會,依相 關法令規定,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

  •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經理人在其職權範圍內,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之權,相關授權辦法 由董事會訂定之。

第五章 會 計

  • 第二十八條:本公司會計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會計年度終了辦 理決算。

  • 34 -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每逢年終為決算日期,由董事會造具下列表冊,並依法提交股東常會請 求承認後,呈報主管官署查核: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 第 三十 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時,應先提撥應繳納之所得稅款及彌補以前年度之 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 在此限),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提撥前項餘額之百分之二為董 事及監察人酬勞;其餘額於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為股東及員工紅利後,依 下列比率分配之:百分之八十五為股東紅利,另百分之十五則為員工紅利。員 工紅利之發放方式並得比照股東紅利發放方式辦理。

  • 前項紅利(包括:股東及員工紅利)得經股東會決議,保留其全部或部分為未分 配盈餘,於以後年度一併發放。

本公司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為之。股東及員工紅利之分派 均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但本公司仍得視財務、業務、或經營狀況以股票股利分 派前開盈餘,其比例以不超過當年度可分配盈餘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原則。 員工分配股票紅利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 董事會訂定之。

第三十一條:股息及紅利之分派,以除息或除權基準日時記載於股東名簿內之股東為準。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有關細則或辦法另由董事會訂定之。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訂於民國七十八年八月廿一日,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九年四月廿一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九年九月九日,第三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年四月廿七日 ,第四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年十一月九日,第五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一年七月十八 日,第六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二年六月十九日,第七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二年十一 月廿七日,第八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三年五月廿八日,第九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四 年六月五日,第十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廿四日,第十一次修訂於民國八 十五年六月廿二日,第十二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十三次修 訂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二十九日,第十四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三日,第 十五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年四月十九日。第十六次及十七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 五月三十日,第十八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第十九次修訂於民 國九十三年六月十八日,第二十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第二十一 次及第二十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一 百年六月十日。

  • 35 -

【附錄二】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中華民國一○一年六月六日 一○一年股東常會修正通過

  • 第 一 條:本公司股東會議事,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本規則行之。

  • 第 二 條:本公司設有簽名簿供出席股東(或其代理人)辦理簽到。出席股東(或其代理 人)得以繳交簽到卡代替前項簽到。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計算之。 本公司採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得將 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權數計入第一項之出席股數。

  • 股東(或其代理人)並應配帶出席證始得出席股東會。簽到卡及委託代理出席 之委託書,應至少保存一年。

  • 第 三 條:股東會之出席與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 第 四 條: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 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 第 五 條: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時,由董事長擔任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 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 ,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 之;倘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時,由常務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 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 由董事會以外之其它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 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 第 六 條: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辦理股東會之會務 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 第 七 條:公司應將股東會之開會過程全程錄音或錄影,並依法保存。議事錄應於公司存 續期間,永久保存。

  • 第 八 條: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佈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 出席或有其他正當事由時,主席得宣佈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 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 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於當 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時,主席得將 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大會表決。

  • 第 九 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 ,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但主席得裁示就各該案於其討論完畢時立即交 付表決,或就提案之全部或一部於臨時動議案進行前,併同各該案以投票方式 分別表決之。前開併案表決不視同變更議程。

  •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應依法訂定議程通知股東並 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 宣佈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 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 第 十 條:出席股東(或其代理人)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 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之順序。

  • 36 -

出席股東(或其代理人)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 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出席股東(或其代理人)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得主席及該發言股東(或其代 理人)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時,主席應予制止並得為必要之處置或裁 定。

  • 第 十一 條: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 除經主席事前同意外,股東對於議程所訂報告事項之發言,應於全部報告事項 均經主席或其指定之人宣讀或報告完畢後,始得發言。

  • 股東發言違反前二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如其發言仍

  • 不停止,或有其他妨礙議事進行之情事者,主席得為必要之處置或裁定。

  • 第 十二 條: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 第 十三 條: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 第 十四 條: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告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 第 十五 條: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 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 第 十六 條: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議案之表決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通過之。議案之決議,得由主席裁示以投票表決或徵詢方式為之,如經主席徵 詢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相同。但選舉董事或監察人時,應 依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選舉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第 十七 條: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議 案之表決(含選舉)以不唱票方式為之。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作成紀 錄。

  • 第 十八 條: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告休息。

  • 第 十九 條: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 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著制服或佩帶「糾察員」字樣臂章以玆識別。

  • 第 二十 條:會議進行中如遇空襲警報,主席得宣告停止開會,俟警報解除後一小時(或主 席宣告之其他時間)繼續開會。

  • 第二十一條:本規則未規定事項,悉依法令規定辦理。

  • 第二十二條:本議事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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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1. 截至本年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為 3,558,773,970 股(含公司法 第 179 條規定無表決權股份 3,899,382 股)。

  2. 依證券交易法第 26 條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之規 定,本公司全體董事持股不得少於已發行股份總額 2.4% ,即 85,410,575 股。

  3. 本公司已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故無監察人法定應持有股數之適用。

  4. 截至本年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個別及全體董事持股情形,詳見下 表:

資料日期: 104 年 4 月 20 日

料日期:104年4月20日

姓 名 持有股數 占已發行股份總額%


吳敏求 20,179,050 0.57%

建全投資(股)公司 1,307,935 0.04%

陳鴻智 1,349,374 0.04%

盧志遠 1,570,346 0.04%

順盈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松岡茂樹
59,140,572 1.66%

方成義 703,552 0.02%

劉炯朗 130,909 0.00%

富津有限公司 1,421,862 0.04%

游敦行 12,255,893 0.34%

倪福隆 1,313,206 0.04%

潘文森 308,818 0.01%

惠盈投資有限公司 3,899,382 0.11%
獨立董事 高 強 - -
獨立董事 蘇炎坤 - -
獨立董事 陳秋芳 - -
全體董事持有股數 103,580,899 2.91%

【附錄四】 其他說明事項

一、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資訊:無。

  • 二、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每股盈餘及股東投資報酬率之影 響: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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