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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BWELL (SHANGHAI) BIOSCIENCE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5
Apr 1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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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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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年 4 月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2024 |
|---|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2024 |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62024 |
|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6 |
|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7 |
| 附件一: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8 |
|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9 |
| 附件二: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0 |
| 议案四、关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32024 |
| 议案五、关于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42025 |
| 附件三: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15 |
|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7 |
| 附件四: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8 |
|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5 |
| 附件五: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6 |
| 议案八、关于公司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302025 |
| 议案九、关于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322025 |
| 议案十、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 |
|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33 |
| 议案十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
| 金的议案30 |
| 议案十二、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32 |
| 议案十三、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33 |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迈威(上海)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迈威(上海)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全体 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自觉遵守。
一、 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予以配合。
二、 经公司审核后符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条件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出席人员方可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有权拒绝不符 合条件的人士进入会场。
三、 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 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 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 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 超过 5 分钟。
六、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 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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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 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 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 为维护会场秩序,全体参会人员不应随意走动,手机应调整为静音状 态,参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十二、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公司不 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 股东。
十三、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投票注意事项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 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19)。
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 15:00
、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李冰路 576 号创想园 3 号楼 103 会议室
、 主持人:董事长刘大涛先生
、 召集人: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4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
、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股股东A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 2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3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 | 《关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 | √ |
| 5 | 《关于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 | √ |
| 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7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8 | 《关于公司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025 | √ |
| 9 | 《关于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25 | √ |
| 10 |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 11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 12 |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 |
| 13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6、 听取公司四位独立董事《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 威生物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正余)》《迈威生物 2024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许青)》《迈威生物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倩)》及《迈 威生物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柏龄-已离任)》;
7、 针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回答股东提问
8、 投票表决
9、 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10、 休会,主持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11、 复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 公司公告为准)
12、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3、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4、 签署会议文件
15、 会议结束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度实际情况和经营 状况,组织编写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 体披露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 2025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 以审议。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整体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 体报告内容请见附件。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 议。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 决算情况,并依据公司发展规划,特制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具体如下:
一、财务预算编制基础
本预算报告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业务进展,综合宏观环境、行业趋势、 市场状况的基础上,结合2025年度公司的研发计划、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管理计 划、投资计划、筹资计划等进行测算并编制。
二、财务预算基本假设
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国家现行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率无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市场行情、社会经济环境、医保政策 无重大变化。
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受政府行为的 重大影响,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供求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 施发生困难。
公司经营所需的原材料、能源、劳务等资源获取按计划顺利完成,各项合同 能顺利履行,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经营政策不需做出重大调整。
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5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2025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加强研发项目管理、商业化销售 团队拓展、新药上市前准备工作、以及上市后药品的商业化生产、销售和市场开 拓、抗体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司朝着预定的经营目标协调、 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报告中涉及的财务预算、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盈 利可实现情况的直接或间接的承诺或保证,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内外市场状况变化、 新药研发项目临床试验进展和药品审评审批进度、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努力 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根据2024年度主要经 营财务指标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报告内容请见附件。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 议。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二: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已由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编 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 况。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 营业收入 | 199,781,622.22 | 127,835,534.42 | 56.28 | 27,728,179.20 |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99,621,887.71 | 42,089,635.33 | 374.28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43,919,217.28 | -1,053,432,676.66 | 不适用 | -955,234,572.3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69,605,449.56 | -1,059,926,130.34 | 不适用 | -966,824,781.6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6,443,630.18 | -782,728,279.34 | 不适用 | -719,171,146.41 |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68,877,364.27 | 2,583,701,890.99 | -39.28 | 3,515,685,913.09 |
| 总资产 | 4,275,508,853.05 | 4,455,048,440.71 | -4.03 | 4,619,475,225.93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61 | -2.64 | 不适用 | -2.4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61 | -2.64 | 不适用 | -2.4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68 | -2.65 | 不适用 | -2.4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0.28 | -34.54 | 减少15.74个百分点 | -26.2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1.52 | -34.76 | 减少16.76个百分点 | -26.56 |
三、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7,194.61 万元,同比增长 56.28%,主 要系药品销售收入为 14,459.20 万元,较上年同期 4,208.96 万元增长 10,250.24 万 元,同比增长 243.53%,其中地舒单抗(骨疾病及肿瘤治疗领域)药品销售收入 为 13,896.65 万元,较上年同期 4,208.96 万元增长 9,687.69 万元,同比增长 230.17%。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951.35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967.93万元,主要系随 着公司商业化进一步拓展增加,营业成本及销售费用相应增加,同时2024年度公 司收到政府补助较2023年度有所增加。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7,371.54万元,主 要系本期公司向圣森生物退还研发结算款所致。同时,支付商业化相关的销售费 用相应增加,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增加。
四、主要经营情况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 营业收入 | 199,781,622.22 | 127,835,534.42 | 56.28 |
| 营业成本 | 28,951,667.25 | 1,369,837.69 | 2,013.51 |
| 销售费用 | 191,672,154.93 | 142,910,915.31 | 34.12 |
| 管理费用 | 213,527,605.44 | 225,444,764.85 | -5.29 |
| 财务费用 | 36,725,591.44 | -33,410,994.07 | 不适用 |
| 研发费用 | 782,869,340.28 | 835,781,769.78 | -6.3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6,443,630.18 | -782,728,279.34 | 不适用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1,554,160.57 | -509,622,790.30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1,697,832.22 | 444,936,118.21 | 86.93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积极拓展市场,药品迈利舒®销售额较 上年同期大幅提升,同时药品迈卫健®于 2024 年 3 月获批上市,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药品销售收入增加,本报告期内药品销售收入为 14,459.20 万元。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药品迈利舒®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同时药 品迈卫健®于 2024 年 3 月获批上市,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药品销售收入增加,药 品销售成本相应增加,本报告期内药品销售成本为 2,474.55 万元。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随着新产品上市,商业化团队进一步拓展,商业化 相关的销售费用例如人员薪酬及其他各类销售费用相应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借款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向圣森生物 退还研发结算款所致。同时,支付商业化相关的销售费用相应增加,导致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增加银行贷款所 致。
2、费用分析
单位:元
| 报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 销售费用 | 191,672,154.93 | 142,910,915.31 | 34.12 |
| 管理费用 | 213,527,605.44 | 225,444,764.85 | -5.29 |
| 研发费用 | 782,869,340.28 | 835,781,769.78 | -6.33 |
| 财务费用 | 36,725,591.44 | -33,410,994.07 | 不适用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着新产品上市,商业化团队进一步拓展, 商业化相关的销售费用例如人员薪酬及其他各类销售费用相应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借款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现金流分析
单位:元
| 报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6,443,630.18 | -782,728,279.34 | 不适用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1,554,160.57 | -509,622,790.30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1,697,832.22 | 444,936,118.21 | 86.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向圣森生物退 还研发结算款所致。同时,支付商业化相关的销售费用相应增加,导致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金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增加银行贷款所致。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391.92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1,647.68万元,截至2024 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0,791.20万元。
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为满足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决 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 议。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五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本 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工作认真负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
鉴于该所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认真 尽职,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 构,聘期为一年。
2024年度,安永华明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公司将根据审计工作 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5年度 审计费用。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 审议。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三: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 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 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 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 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 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 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 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 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 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 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任佳慧,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朱 奇琦。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任佳慧女士,于2009年开始在安永华明 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 括医药制造业。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琦奇女士,于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8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宏斌先生,于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 在安永华明执业、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 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和生物医药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 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 等因素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安永华明协商确 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16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公司章程》所赋予 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廉洁自律,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为总结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总结回顾了2024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2024年公司 主要经营情况、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等,并明确了公司董事会2025年的思路及重 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四: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义务及法定职责,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 工作,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效能与经营发展质量实现双维提升,切实保障企业规范 运作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现就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迈威生物自2022年科创板上市以来,持续以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基于全产业 链布局,专注于肿瘤相关和年龄相关疾病领域。目前,公司已拥有16个处于临床 前、临床或上市阶段的品种,其中包括12个创新药及4个生物类似药。其中,君 迈康®、迈利舒®、迈卫健®三款产品已实现商业化,为公司带来了稳定的收入来 源。此外,处于上市许可审评阶段品种1个,提交上市许可申请前(pre-NDA)沟 通交流会议申请阶段的品种1个,处于III期关键注册临床阶段品种2个,处于其他 不同临床阶段品种9个,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
全球商业化方面,公司不断提升国际品牌影响力,重点布局新兴市场特别是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覆盖海外市场数十个国家的正式 合作协议的签署。公司以创新为本,注重产业转化,符合中国GMP、美国FDA cGMP和欧盟EMA GMP标准的抗体和重组蛋白药物产业化基地已在江苏泰州投 入使用,并已通过欧盟QP审计和中国GMP符合性检查,分别位于上海金山和江 苏泰州的大规模商业化生产基地建设如期推进。迈威生物以患者为中心,坚持做 能真正让患者受益的创新药,满足全球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坚实地向国际化创 新型生物制药公司迈进。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7,194.61万元,同比增长56.28%, 主要系药品销售收入为14,459.20万元,较上年同期4,208.96万元增长10,250.24万 元,同比增长243.53%,其中地舒单抗(骨疾病及肿瘤治疗领域)药品销售收入 为13,896.65万元,较上年同期4,208.96万元增长9,687.69万元,同比增长230.17%。
二、2024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本年度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公司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11次,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1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1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2月1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终止与圣森生物项目合作许可协议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4月8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1、《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13、《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14、《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5、《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16、《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7、《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
| 18、《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9、《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20、《关于公司2024年度员工薪酬方案的议案》21、《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22、《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授权开立募集资 | ||
| 金专户的议案》23、《关于调增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的议案》 | ||
| 24、《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5、《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26、《关于提请召集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4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5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拟与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合同的议案》2、《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终止和重新提供担保的议案》3、《关于提名秦正余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4、《关于提请召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7月31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润佳医药签订许可协议的议案》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3、《关于调增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的议案》4、《关于提请召集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8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2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于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股)并在香港 |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
|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2、《关于公司于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4、《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 ||
| 5、《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6、《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境外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7、《关于境外公开发行H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式的议案》 | ||
| 8、《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案》9、《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 ||
| 议案》10、《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1、《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2、《关于增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3、《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类型的议案》1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
| 15、《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16、《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17、《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8、《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9、《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20、《关于制定<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21、《关于制定<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22、《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23、《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24、《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25、《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26、《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
| 27、《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议案》28、《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的议案》 | ||
| 29、《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息政策>的议案》30、《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贿赂及反腐败、反洗钱及经济制 | ||
| 裁合规政策>的议案》31、《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讯政策>的议案》 | ||
| 32、《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政策>的议案》 | ||
| 33、《关于修订公司上市前制定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2020年6月)>的议案》 | ||
| 34、《关于同意公司进行非香港公司注册并委任<公司条例>要求的授权代表的议案》 | ||
| 35、《关于聘任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等职位的议案》36、《关于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 ||
| 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购买事宜的议案》37、《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38、《关于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作出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申请的议案》 | ||
| 39、《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4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的议案》4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
| 42、《关于迈威重庆引入投资人暨泰康生物以无形资产增资的议案》 | ||
| 4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召集、召开,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 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要求,确保所有股东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 使职权的情况。切实保证中小股东的权益,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充分尊重和维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5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2024年度,共召开9次
审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2次战略委员会。各委员 会委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充分考虑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 挥自己在专业领域的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开 展。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阅 会议议案,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及其他重要事项,充分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按照自己的独立判断积极发表意见,对议案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 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的保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循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性,保证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及时和公平的获取公司信息。
在定期报告披露方面,公司董事会按照工作计划,有序开展报告的编制和准 备工作,按时完成了全年各期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在临时公告披露方面,在满 足强制性信息披露要求的同时,公司也积极开展自愿信息披露工作,内容涉及公 司各产品的临床试验进展、临床试验数据、上市申请进展等方面,较好地向投资 者传递了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最新信息,提高公司经营的透明度。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拓宽与资本市场的交流渠 道,积极通过接听热线电话、互动平台问答、接待来访调研及投资者集体接待日 活动等多种方式做好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尊重和维护各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共同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随时关注公司股票市场动态 和市场舆情,针对异动情况及时做好自查,树立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三、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发挥在提升公司内部治理水平、规范权力运行等 方面的重要作用,持续提升公司基础管理水平和创效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 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争取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
在董事会日常工作方面,董事会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努力做好以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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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工作:
(一)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各项信息披露要求。严格落实信息披露工作 的各项规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让投资者 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风险因素等重要信息, 保障公司股东和证券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加强 与各类型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 系,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
(三)持续提升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效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保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召集、 召开、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并落实各 项决议,切实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
(四)切实履行董事会监督能力。将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工作的检查与督导, 督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及时有效落实执行,充分发挥董事会的核心作用,推 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公司章程》所赋予 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监事廉洁自律,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监事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为总结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总结回顾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2024年公司 主要经营情况、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等,并明确了公司监事会2025年的思路及重 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附件五: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在全体监事共同努力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 督职责,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不定期的检查公司 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 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 规定,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的事项如下: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决议 |
|---|---|---|
| 2024年1月15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2024年1月18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2024年1月30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2024年4月8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员工薪酬方案的议案》1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授权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12、《关于调增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的议案》 |
| 13、《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 | ||
|---|---|---|
| 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2024年4月29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 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2024年5月23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 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终止和重新提 | ||
| 供担保的议案》 |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
| 2024年7月31日 |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四方监 | |
| 管协议的议案》 | ||
| 2、《关于调增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 | ||
| 的议案》 | ||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2024年8月30日 |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 |
|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
| 第二届监事会第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2024年10月30日 | 十三次会议 |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四方监 |
| 管协议的议案》 |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
| 1、《关于公司于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股)并在香港联 | ||
|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 ||
| 2、《关于公司于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股)并在香港联 | ||
|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
| 3、《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
| 4、《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 | ||
| 案》 | ||
| 5、《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 | ||
| 案》 | ||
| 6、《关于境外公开发行H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式的议 | ||
| 2024年12月15日 | 案》 | |
| 7、《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 ||
| 案》 | ||
| 8、《关于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和招 | ||
| 股说明书责任保险购买事宜的议案》 | ||
| 9、《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0、《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 ||
| 议案》 | ||
| 1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 | ||
| 的议案》 |
二、2024年度监事会履职尽责情况
全体监事会成员在2024年度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按照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依法合规、勤勉、高效开展监督检查、 审核工作,在公司治理各层面充分履行监事职责。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还积 极参与了各重大事项的谈论与研究。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规 范运作,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高级管 理人员能够自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工作,廉洁奉公, 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相关决议,有力推动公司稳健运作及良性发展。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工作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着规避风险、稳健经营的原则,在内部财务管理方面制 度健全、运作规范,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安永华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的规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不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为配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 管理效率,公司募集资金先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 订三/四方监管协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和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及授权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均 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满足公司管理需要 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内部 控制制度完整、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 行方面的重大缺陷。评价报告较为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 责,在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议、落实监督机制、完 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公司监事会还将进一步加强 对公司财务状况、风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 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切实保障和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 司长期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确定 202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 2025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
二、 适用期限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 薪酬原则
1、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 定薪酬标准。
2、竞争原则:薪酬水平结合所处行业及同地区的收入水平,同时保持公 司薪酬的吸引力与竞争力。
3、公平性原则:薪酬分配应体现岗位价值、个人能力及贡献,确保内部 公平性。
4、合规性原则:薪酬方案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四、 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根据在公司担任职务和实际工作业绩领取薪 酬,不另行领取津贴;未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薪酬参照聘任协议约定执行。
五、 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 发放。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
董事会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九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快速发展需要,公司及/或其子公司拟向金 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62 亿元的授信额度,此授信额度不涉及对外担保事项, 有效期自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信/融资期限内, 授信/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使用的授信/融资额度最终以相关金融机构实际 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借款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具体授信/ 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中长期 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融资租赁、信托贷款等。本次拟申 请金融机构授信/融资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 体披露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 议。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并由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有 100%股权的子公司)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上海朗润迈威 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迈威药业有限公司、江苏迈威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迈威(重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迈威视医药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拟向金融 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1 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 准。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 体披露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 2025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 以审议。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一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优化资金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 1,000kg 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 18,944.2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 体披露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 2025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 以审议。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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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二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公司 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 规模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 体披露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 2025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 以审议。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三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计划增加经营范围, 增加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药品生产等经营范围,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 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 体披露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 2025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 以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委托人办理上述涉及的 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可根据工商要求在上述经营范围大类内进行一 定内容的微调,最终以工商登记结果为准。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