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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niushan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6

Jan 15, 2006

53789_rns_2006-01-15_cb1c920a-d05b-4c2d-8c6a-8cb182518520.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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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 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 作为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符合资本市场改革的方向和《关于推 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精神,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三公”原则,能够解决公司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将形成公司治理的 共同利益基础,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本人认为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内容合法有效,公平合理,兼顾了非 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等各方利益。该方案的顺利实施将彻底解决公司的股权 分置问题,使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有利于规范上市公司 运作,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3、非流通股股东及公司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拟采取的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的 各种措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有效保障流通股股东的 利益。

独立董事签字:吴育华、朱新蓉、孙秋明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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