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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niushan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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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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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5 证券简称:罗牛山 公告编号:2021-029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双 方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 不确定性。

2、协议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的说明。

3、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情况

因涉房类上市公司再融资在证监会审核等方面受到诸多政策性 限制,房地产业务对公司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造成了实质性障碍。 为解决公司产业融资问题,公司拟引进独立第三方投资者,强强联合, 充分利用双方优势共同发展公司生猪养殖产业。罗牛山股份有限(以 下简称“罗牛山”、“公司”或“甲方”)于2021 年05 月10 日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投资合 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授权经营班子办理有关事宜;公司与四川 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德胜”或“乙方”)签署了 《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协议”),约定罗 牛山和四川德胜以现金增资形式共同向罗牛山全资子公司儋州罗牛 山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儋州农业科技”或乙方增资前 称“项目公司”,乙方增资后称“合资公司”)增资用于投资儋州乐满 猪场项目、儋州乐贺猪场项目、儋州大讲猪场项目、东方红草村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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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和儋州饲料项目。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

类型:91511111207106953A

住所: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路南段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安

注册资本:23,750 万元

成立日期:1997 年08 月22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工业氧(压缩、液化)、高纯氩(压缩、液化)、高纯 氮(压缩、液化)生产及销售(有效期至2021 年4 月9 日止)。钒钛 炉料加工,钒钛冶炼,钒钛资源综合加工利用及压延加工,钒钛制品 加工;机械加工;对外投资;货运信息服务;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 贵金属)、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矿产品(不含钨、锡、锑),建筑材 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品)、橡胶制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装卸 搬运和仓储业;公路货运枢纽;土石方回填工程施工活动;汽车修理 与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仅限分支机 构经营利用本公司余热供发电及蒸汽、热水供给。

关联关系: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公司近三年未与四川德胜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履约能力: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四川德胜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78.66 亿元,负债总额52.37 亿元,净资产26.29 亿元,营业收入 92.23 亿元,净利润4.71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1 亿元。四川德胜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于2020 年9 月10 日发布的 “2020 中国民营企业500 强”榜单中位列第182 位,该公司具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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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合作项目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四川德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

(一)合作范围

儋州乐满猪场项目、儋州乐贺猪场项目、儋州大讲猪场项目、东 方红草村猪场项目和儋州饲料项目(注:具体项目备案名称分别为: 罗牛山儋州乐满20 万头生态养殖基地项目、罗牛山儋州大讲20 万头 生态养殖基地项目、罗牛山儋州乐贺40 万头生态养殖基地项目、罗 牛山东方20 万头生态养殖基地项目和罗牛山儋州饲料配套建设项 目)。

(二)合作方式

1 、甲方持有的儋州农业科技过户前的实缴出资为 177,395,412.48 元。甲方将儋州青牧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儋 州青牧原”)的认缴注册资本增资至实缴的65,192,168.81 元的股权 过户至儋州农业科技名下;

2、甲方将东方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畜牧”) 按实缴出资额2,771,446 元过户至儋州农业科技名下;

3、东方畜牧及儋州青牧原的原股东将因股权转让所形成的对儋 州农业科技的债权等额转换为对儋州农业科技的股权投资;

4、上述股权整合完成后的儋州农业科技的注册资本为3.5 亿元, 实缴245,359,027.29 元。

5、儋州农业科技的注册资本由3.5 亿元增资至7 亿元;甲乙双 方应以货币资金增资入股至合资公司,其中:甲方以货币资金向合资 公司增资158,218,000 元,其中139,640,972.71 元进入注册资本, 18,577,027.29 元进入资本公积;乙方以货币资金向合资公司增资 356,906,000 元,其中315,000,000 元进入注册资本,41,906,000 元 进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甲、乙方最终在合资公司所持股权比例 为:甲方55%、乙方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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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乙方首期出资额为227,456,500 元(其中200,750,000 元进 入注册资本,26,706,500 元进入资本公积),后续出资由合资公司根 据项目建设进度及银行融资需要进行统筹安排,甲、乙双方同比例进 行出资,双方接到合资公司发出的注册资本金追缴通知书后,15 个 工作日内保证出资到位。

(三)其它约定

1、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应在15 天完成内部股权整合;甲乙双 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且在项目公司内部股权整合按约完成后十五日内, 与海南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就儋州农业科技增资事宜,按本协议内容 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并按本协议约定修改该公司章程。

2、《增资扩股协议》及章程签订后十五日内,双方应共同配合完 成全部工商变更登记,乙方应完成首期增资款到账事宜。

3、本次合作所涉项目为甲方的核心产业,为了保证合资公司及 项目公司的稳定发展,对于项目公司股权及乙方增资取得的合资公司 股权,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外转让股权,且不得对股权进 行质押(合资公司及项目公司为自身融资的除外);

4、合资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对外提供担保(合资公司及项目公司为自身融资除外)、对外投资、 出借资金、重大(单笔500 万元金额以上)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 产除外)处置、土地使用权转让、关联交易,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形成决议;上述事宜以外的事项,经代表过 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形成决议;

5、合资公司董事会设置5 名董事,其中甲方委派3 名,乙方委 派2 名;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的总经 理担任。监事会设置3 名监事,其中甲方委派1 名、乙方委派1 名、 职工代表1 名,监事会主席由甲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6、项目建成后,甲方负责合资公司及项目公司的运营,合资公 司总经理及经营管理团队、饲养员由甲方委派或招聘。乙方有权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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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行政、财务人员及推荐经营人员;

7、甲方应稳健运营,保证乙方持股期间年均股权收益率不低于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否则,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 式双方另行商定);

8、项目全部达产后,若乙方拟退出上述项目,则甲方应按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及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审核要求的方式收购乙方股 权;

9、项目建成后,如合资公司及项目公司有可分配利润,在保留 项目所需的周转资金后,甲方应确保合资公司及项目公司按年向股东 分配利润,合资公司利润分配比例为:按甲乙双方实缴注册资本比例;

10、合资公司及相关项目公司的融资事宜由甲方负责,乙方予以 配合。如无法完成融资或融资额度不足的,项目投资所需资金由甲乙 双方按出资比例提供。

11、协议所称甲方,含甲方子公司、孙公司及甲方控制的其他主 体;协议所称乙方,含乙方子公司、孙公司及乙方控制的其他主体。 (四)违约责任

协议经双方有审批权的权力机构审议通过后,任何一方不按本协 议约定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及章程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 承担定金责任。

(五)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一经得到双方有审批权的权力机构审议批准通过后立即生 效。

(六)后续事宜安排

1、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生效且内部股权整合按约完成后十五日内, 与海南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就儋州农业科技增资事宜,按本协议内容 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并按本协议约定修改该公司章程。

2、《增资扩股协议》及章程签订后十五日内,双方应共同配合完 成全部工商变更登记,乙方应完成首期增资款到账事宜。

  • 3、公司已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人民币1,000 万元,该定金在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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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按协议约定的首期出资足额到位后,退还给乙方。

四、本次交易标的股权变动

(一)项目公司内部股权整合前

甲方 100%

项目公司:儋州农业科技(无下设子公司)

(含儋州乐满猪场项目、儋州乐贺猪场项目、儋州大讲猪场项目)

(二)项目公司内部股权整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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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100%
----- End of picture text -----

项目公司:儋州农业科技、注册资本:3.5 亿元

(含儋州乐满猪场项目、儋州乐贺猪场项目、儋州大讲猪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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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100%
儋州青牧原 东方畜牧
(含儋州饲料项目) (含东方红草村猪场项目)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
甲方 乙方
55% 45%
----- End of picture text -----

合资公司:儋州农业科技、注册资本:7 亿元

  • (含儋州乐满猪场项目、儋州乐贺猪场项目、儋州大讲猪场项目)

100% 100% 儋州青牧原 东方畜牧 (含儋州饲料项目) (含东方红草村猪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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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协议签署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协议签署目的

因涉房类上市公司再融资在证监会审核等方面受到诸多政策性 限制,房地产业务对上市公司融资形成了实质性障碍,公司本次签署 《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引进独立第三方投资者旨在充分利用双方优势 解决产业投资融资问题,加速推动公司生猪产业项目尽快落地,扩大 生猪养殖规模,提高公司区域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内部股权整合不会导致项目公司新增债务,亦不会导致项目 公司工作人员变动等。目前,除罗牛山儋州乐满20 万头生态养殖基 地项目已开始陆续投入运营以外,其它项目均处于建设初期或未开工 状态。本次协议的签署,不影响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对公司 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双方后 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 定性。本次协议的内部股权整合、后续协议的签署及实施等均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履 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七、其他事项

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 高持股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 东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也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八、备查文件

  •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 2、双方签署的《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05 月10 日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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